P2P平台新新贷非吸案新进展:法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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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外发布了警情通报,新新贷(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新贷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新新贷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扬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金评媒JPM  ·  2020-12-28 18:01
P2P平台新新贷非吸案新进展:法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金评媒
   

金评媒消息,近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外发布了警情通报,新新贷(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新贷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新新贷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扬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警方公告内容显示,自2013年10月起,“新新贷公司’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设立“新新贷”线上理财平台,以承诺支付5%至10%不等的高额收益为饵,通过销售各类理财产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集资款被用于公司运营、还本付息、对外出借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冻结相关银行账户。追赃挽损工作仍在全力进行中,最终清退将由法院依法进行。

警方表示,公安机关已获取“新新贷公司”相关数据,同时聘请专业司法审计机构对每位投资人的投资及出借资金进行确认,并追查资金去向。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新新贷的立案,出借人也可进行报案。出借人可通过“上海经侦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网上登记备案,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报案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就近进行登记备案。

通报中还提到,新新贷对外出借资金均属涉案资金,所涉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平台借款人应将还款本息依法汇入公安机关指定的退款账户,未及时还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追缴。

此外, 公安机关告诫涉及本案非法集资行为人,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立即前往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全额退缴所获佣金、提成、返点等非法所得,或将非法所得依法退还至公安机关指定的退款账户,对于构成非法集资犯罪且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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