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损失900多亿 个人信息安全该立法了

首页 > 资讯 >正文

【摘要】近一年的时间,国内6.88亿网民因垃圾短信、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估算达915亿元。因此,只有先立法,才能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爱财经  ·  2017-01-24 13:20
一年损失900多亿 个人信息安全该立法了 - 金评媒
来源: 浙江在线   

刚买了房子,装修公司的电话就打过来了,刚买了车,就有诈骗电话让你退税……信息泄露的遭遇很多人都有过。今年省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都关注到了这个问题,省人大代表、开元旅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妙林带来的建议中,有一份就是“关于规范浙江省公民个人信息管理的建议”。

前不久,山东准大学生徐玉玉被骗等一系列案件的发生,使得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再次成为舆论焦点。虽然徐玉玉所遭遇的是极端个案,但是类似的事情不少人都碰到过,比如陌生电话里的推销员张口就能叫出自己的名字;再比如刚买了房子、车子,很快就有各种推销电话甚至诈骗电话打过来了;孕妇刚生完小孩,母婴用品商店就开始打电话推销母婴用品;刚做完手术就接到药品、器械还有保健品的推销电话……

互联网的普及更是让信息泄露成为严重安全问题,具体到个案上,更是不胜枚举,涉及到第三方订票系统、知名酒店、教育系统、快递公司、打车软件、Email邮箱等,多则上亿条用户信息被泄露,少则也有几万条。

2016年12月10日,网传疑似京东12GB用户数据被明码标价售卖,被泄露的数据包括用户名、密码、邮箱、电话号码、身份证等多个维度,数据多达数千万条。次日,京东官方确认了数据泄露的真实性。《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统计数据显示,我国76%的网民收到过诈骗信息,54%的网民认为个人信息泄露严重,37%的网民因收到各类诈骗信息而遭受财产损失。

个人信息泄露以后,轻则遭遇推销电话、垃圾短信轰炸,重则被诈骗分子利用,遭受巨额财产损失,甚至家破人亡……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近一年的时间,国内6.88亿网民因垃圾短信、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估算达915亿元。

一年损失900多亿元,数据触目惊心!追根溯源,个人信息为何会落在不法分子手中,是谁在泄露我们的个人信息?

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发现,个人信息泄漏主要有五大路径:第一个也是最普遍的途径就是人为因素,即掌握了信息的公司、机构员工主动倒卖信息。移动互联与大数据时代,越来越多的机构积极搜集公民个人信息,并形成自身日益庞大的数据库,典型代表如电商网站、快递公司、房地产中介等。然而,由于内部管理制度的不严谨,企业“内鬼”频频出现,一些员工受利益引诱,铤而走险倒卖客户个人信息。截止2016年9月,全国累计查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2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00余人,其中银行、教育、电信、快递、证券、电商网站等行业内部人员270余人,网络黑客90余人,查获信息290余亿条。

个人信息泄露的其他途径还包括电脑感染了木马病毒等恶意软件、不法分子利用网站漏洞、用户随意连接免费WIFI、密码过于简单被不法分子进行“撞库”等。

针对个人信息安全被侵犯,目前国内可以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少,比如借职务之便非法泄露他人信息已被纳入刑事案件。侵权责任法、收养法等,对保护个人信息也有相关规定。但上述规定过于原则,尚未有一部专门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的法律,适用这些规定时也遇到很多尴尬。我国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何为‘情节严重’,何为‘情节特别严重’,没有明确规定,这就造成了操作性缺乏。另外,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未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列入处罚范围,所以,公安机关打击这种行为也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

总的说来,我国个人信息安全专门法立法进程比较缓慢,2005年,有关专家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及立法研究报告》。2008年,《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呈交国务院。然而此法至今未予出台,实际立法过程中仍存在诸多困难和挑战,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遗憾。

正是因为法律法规不健全、立法缺失、量刑较轻,犯罪成本低等原因,导致目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猖獗。

因此,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首先要尽快立法,确保打击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有法可依,已经成为不少人的共识。只有先立法,才能明确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明晰各个机构责任主体,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构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体系。

正如省人大代表陈妙林建议: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规范和制约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采集、管理和使用。建立全面、规范、统一的公民个人信息管理的体系和机制,明确政府部门的职责。省人大代表李旺荣也建议,浙江省应尽快出台《浙江省个人信息保护条例》,设立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督机构,建立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制度,明确侵害个人信息的补偿和惩罚机制及维权途径,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时不我待,面对一年接近900多亿的损失,个人信息安全立法刻不容缓!

来源: 浙江在线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爱财经

评论:
    . 点击排行
    . 随机阅读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