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飞单”卷土重来 监管整治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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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曾经频发的“飞单”问题——即借助银行内部平台,私自销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或非本行授权和达成委托销售关系的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如今似又卷土重来。

  陈晶  ·  2017-04-20 09:47
银行理财“飞单”卷土重来 监管整治持续发力 - 金评媒
来源: 第一财经   

曾经频发的“飞单”问题——即借助银行内部平台,私自销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或非本行授权和达成委托销售关系的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如今似又卷土重来。

随着经济下行,防范金融风险、抑制资产泡沫,央行货币政策转向稳健中性,以及监管的全面加强,风险正在向理财产品等尤其是高收益、缺乏风控的“飞单”传导,一些“裸泳者”开始浮出水面。

这些年银行理财“飞”的“单”

3月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据银监会主席郭树清介绍,截至去年年底,全国银行业理财资金接近30万亿元,2016年为客户创造收益9773亿元。

与快速膨胀的银行理财规模不相适应,银行的管理、内控却未能及时跟上。近年来银行“飞单”事件可谓频发。

2012年末,华夏银行逾1亿元“飞单”案发,轰动市场。2014年3月24日,兜售“飞单”的华夏银行前客户经理濮婷婷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另有所涉“中鼎”系列理财产品发行方通商国银资产管理公司和第三方理财销售公司的三人分别获刑。

据媒体报道,2011年11月起,投资者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购买了四期名为“北京中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的“理财产品”,募集期共半年,计划筹资超过1.5亿元,实际出售1.19亿元。2012年11月,投资者得知项目管理方通商国银已人去楼空,老板也被刑事拘留,该“理财产品”无法如期兑付。同年12月,愤怒的投资者涌向华夏银行上海分行门口,华夏银行当日股价放量下跌4.15%。2013年1月,购买“中鼎”产品的客户与担保公司签订转让协议,本金全部收回,但未获得利息。而濮婷婷等人随后被移交司法并最终获刑。

自2012年起,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多家支行工作人员推荐5位客户购买大观言基金发行的产品767万元,因大观言基金资金链断裂无法兑付,员工“飞单”也被爆,后被开除。

平安银行更是屡爆“飞单”。据统计,仅2016年平安银行共计查处8件“私售事件”,涉及6家分行,金额超过1000万元,涉及人数10人,有8人收到平安银行的红牌处罚。查处的这10人中,7人被辞退。

此前,平安银行就有员工私自销售非银行理财的先例,最终理财产品无法兑付导致客户资金受损。比如,曾有客户在平安银行朝阳门支行理财经理的推荐下购买了一款名为“同富爱晚”的理财产品,当时承诺保本保息,但到期后却无法兑付;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三名前员工在2013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间,曾利用朝阳门支行和天通苑支行营业场所,违规向投资者销售北京同富汇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部分私募基金产品。据不完全统计,共有31位投资人购买了该理财产品,金额共计高达4760万元,其中未兑付金额4131.25万元。

除了几家股份行之外,一些国有大行亦曾卷入“飞单”。2014年由首誉光控设立募资5.06亿元的“境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现违约,该资管计划由农行北京分行作为理财顾问收取理财顾问费,并推荐客户认购,但客户购买时并不与农行签订合同。2015年5月投资者向农行维权,农行北京分行副行长陈英顺也因此“飞单”事件被免职。

从上述案例来看,一旦“飞单”事件发生,实践中常见的是银行马上撇清自己,称从未代理过相关理财产品,员工所为与本行无关,并将涉案员工开除了事。也有少数银行,因顾及声誉私下对客户进行补偿。还有部分进入司法程序,由法院审理确定包括产品发行方、担保方以及银行等各自的责任。

有分析称,可以预见,在理财产品“刚性兑付”被打破之后,受损害的客户将会更多针对有偿付能力的银行进行维权,要求银行来承担因监管不力带来的赔偿责任。

理财成监管重点领域

面对卷土重来的“飞单”等在内的银行理财问题,近期监管部门已明显加强了监管力度。

银监会3月30日就向银行下发了《关于开展销售专区“双录”实施情况专项评估检查的通知》(47号文),称为规范银行自有理财及代销业务行为,有效治理误导销售、私售“飞单”等问题,决定对银行销售专区“双录”实施情况开展专项评估检查。

所谓“双录”,是指银行通过营业网点开展代销业务时,需通过录音、录像“双录”,记录营销推介、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客户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以保障客户权益。

47号文指出,此次评估检查工作主要从产品销售专区管理、录音录像设备铺设、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评估“双录”工作成效。根据要求,相关检查在5月底上报至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评估检查将采取座谈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法,采取定性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将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4月10日,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6号文)也指出,不得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严格落实“双录”要求,做到“卖者尽责”基础上的“买者自负”,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外,4月7日,银监会还下发《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5号文),提出要对包括“飞单”等在内的十大方面、35项银行业存在的金融乱象,进行集中整治。一位股份行理财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最近一两年“飞单”已经有所好转,但还不乏银行理财销售承诺回报的情况,同时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也还需要完善。

来源: 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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