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方支付存在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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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民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14家国家机关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

  婷婷  ·  2017-04-26 16:35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方支付存在跑路 - 金评媒
来源: 互联网金融   

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民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14家国家机关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

据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6年全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5197起、涉案金额251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48%、0.11%。非法集资案件数和涉案金额近年来首次出现“双降”,前两年案件集中爆发、急剧攀升的势头已经有所遏制。但非法集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案件总量仍处于历史高位,大案要案频发,风险隐患大量积聚,各地存量案件化解缓慢,新发案件不断积压,化解处置压力较大。

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呈现“下乡进村”趋势,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有的合作社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有的投资理财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改头换面,在农村广布“熟人业务员”,虚构高额回报理财产品吸收资金。这些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损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成为影响当地农村金融环境和社会环境的重要隐患。

另外,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欺骗诱导性更强。非法集资犯罪手法不断翻新,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从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等“实体经济”向理财、众筹、期货、虚拟货币等纯粹“资本运作”转变,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投资者辨别难度加大,消费返利、养老投资等新型犯罪层出不穷,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案件多发,层级扩张快,传染性很强,防范打击难度进一步加大。

会议上重点强调今后要做好以下七大方面工作:全面推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积极稳妥做好案件风险处置工作;持续加大监测预警力度;深入做好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全力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其中,杨玉柱指出,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是强化行政处置、推动关口前移、遏制增量风险、化解存量风险的关键。“我们将全力配合国务院法制办积极开展论证调研,抓紧修改完善,力争尽快出台,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会上央行还特意提示,第三方支付平台存在“跑路”风险。目前,除少数排位比较靠前、口碑较好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实现盈利,其他大部分支付公司处于亏损运营状态。第三方支付机构存在巨大的资金沉淀,容易被挪用于投资,影响客户资金结算安全。一旦发现风向不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就可能携款潜逃。

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方面,央行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出台。目前该条例已由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央行正在配合法制办开展社会意见的研究论证工作,积极推动该条例的出台。

来源: 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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