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 是不是与你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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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有序化解处置突出风险点,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

  天乐  ·  2017-06-20 10:40
互联网金融 是不是与你相关 - 金评媒
来源: 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从专业调查公司的数据来看,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用户数超过5亿,可以说已经与每个普通投资者息息相关。

6月19日讯,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从2014年全国两会“互联网金融”第一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来,连续四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互联网金融”,今年的表述是:当前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有序化解处置突出风险点,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

从专业调查公司的数据来看,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用户数超过5亿,可以说已经与每个普通投资者息息相关。小智今天就请来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先生跟您聊聊互联网金融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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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六大模式

互联网金融要阳光化

互联网金融阳光化意义重大,它要求中国互联网金融在一个更具透明度、更安全的环境下发展。既保障了广大投资者对有关平台和产品运行的知情权,也保障了国家实施金融监管的数字化、互联网化,还可以让入驻的平台及时地了解自己的舆情、风控等状况。

互联网金融从2015年央行联手十部委推出《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实现了主体的换位,互联网金融的主体不再只是第三方支付、P2P、众筹这些由民间金融转化而来的产品,包括银行、信托基金等正规机构也开始参与互联网金融。目前,民间金融的阳光化还没有完成,如果在这个时间节点上能够推动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特别是P2P网贷平台,能够用信息技术实现自身的阳光化,甚至是在更高的维度上实现透明度建设,对将来正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市场、银行间市场的透明度建设都会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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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意义重大

互联网金融要有“可得性”与“易懂性”

过去对互联网金融的要求主要体现在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这四个方面。比如,过去因为没有信息技术的支持,信息传递的及时性是很难实现的,而今天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就像我们很多投资者使用的理财APP一样,我们随时可以查看查询资金使用情况和各类投资的风险收益,“及时性”才得以实现。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对互联网金融的要求已经不局限于传统的“四性”,而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信息披露的阳光化,还要求具有“可得性”。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普惠和普及,可以实现即时地了解信息。过去即便知道发布了公告或者已经登报了,但是不容易找到这样的文件,那么信息披露就失去了意义。比如,现在“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专家委员会”推出了理财安全助手APP,它让大家可以通过手机随时查看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相关信息,得到各种有效数据,进行投资核验并根据权威测评预知风险等。

另外,过去金融信息的披露都是用的非常专业的术语,可是普通的老百姓根本无法理解,这种情况在老百姓购买保险或是理财产品的时候尤为突出,凸显出的一个问题就是过去信息披露欠缺“易懂性”。比如,我们的监管者可以通过客观的指标或分数,让广大的投资者明确知道他所关注产品的情况,这就是通过技术手段将过去传统的披露信息进行重构,实现了可量化、可视化,从而让普通的老百姓能够看懂和深入了解这个产品的情况、公司的实力水平和舆情状况。这样做才真正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利益结合了起来,达到了智能时代的水平。

互联网金融要防范风险

互联网金融也是金融,一般金融风险的部分确实有,比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等。从风险类型来说,不管怎么归纳,都是因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属性而触发的,但是还有几类风险是我们过去没有预见到,但是在近几年确实已经发生了。

首要的风险就是战略风险。方向不对努力白费,战略方向错误甚至有可能带来灭顶之灾。那些做成了非法集资平台的就是典型的战略性失误、方向性错误。

第二个风险是政策性风险。互联网金融,尤其对P2P网贷来说,过去没有专门的法律和政策,所以很多平台一直就想按原来政策空白的状态进行监管套利。但是政策是具有策略性、阶段性特征的,学者们提出给互联网金融3-5年的观察期,观察期的意思是“不会永远这样”。由于这些平台没有“政策窗口”的概念,对政策理解失误,才造成现在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现在面临政策风险。

第三个风险是技术风险。互联网金融,既然是基于互联网来做金融,技术平台的风险隐患也是非常多的。比如,“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专家委员会”进行的一个系统监测显示,中国的金融App百分之七、八十都有安全漏洞。现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黑客很容易攻入,我们的资金安全有很大的隐患。这些方面的风险,过去没有被充分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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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日,我国的《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对互联网金融,可能过去没有强制性的要求进行检测、评估以及备案,现在对有关金融这块的关键信息技术设施必须进行有关检测,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也成为法定要求。

第四个风险就是互联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跟以前的系统性风险不一样,到今天为止,我们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基本上是分业监管,虽然有协调监管机制,但是对一行三会之间的联动工作、怎么防范系统性风险还需要制度设计和深入研究。互联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系统”到底有多大?跨市场到底跨了多远?这些需要我们进一步去观测,不太容易给出简单答案。

(编辑:田跃清

来源: 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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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乐

蓝魅财经责任编辑 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关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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