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别争了 加多宝王老吉共享包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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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定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颜汐  ·  2017-08-16 14:30
都别争了  加多宝王老吉共享包装权益  - 金评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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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定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作为中国影响最大、最具代表性、争议最大的“颜色官司”,红罐究竟归加多宝还是王老吉这一争端,终于有了定论!

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就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加多宝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健康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上诉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案中的知名商品为“红罐王老吉凉茶”,在红罐王老吉凉茶产品的罐体上包括“黄色王老吉文字、红色底色等色彩、图案及其排列组合等组成部分在内的整体内容”,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均主张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对红罐王老吉凉茶的特有包装装潢享有权益。

公布消息后,午后A股开盘,广药集团旗下的白云山股价大跌!截止下午14::36分,股价跌幅达3.95%,价格位于26.08。

由下图我们不难看出,上午开盘一直处于27附近横盘,消息公布后,空头情绪增加,开始大跌。


案件一审

2012年7月6日,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于同日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并据此诉指对方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的包装装潢构成侵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享有者应为广药集团,大健康公司经广药集团授权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不构成侵权。由于加多宝公司不享有涉案包装装潢权益,故其生产销售的一面“王老吉”、一面“加多宝”和两面“加多宝”的红罐凉茶均构成侵权。一审法院遂判令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编辑:田跃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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