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网贷新规拟要“股东援助”,或引发国资股东退出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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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投资者信任度下降的情况下,加上《退出指引》的影响,应该会有一部分国资股东退出网贷平台,但真正的国资平台则会在其后迎来进一步净化的行业环境。

  冷夜  ·  2017-10-16 16:20
深圳网贷新规拟要“股东援助”,或引发国资股东退出潮 - 金评媒
来源: 投资者报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在投资者信任度下降的情况下,加上《退出指引》的影响,应该会有一部分国资股东退出网贷平台,但真正的国资平台则会在其后迎来进一步净化的行业环境。

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落地,全国网贷行业经历了监管政策从无到有的规范过程。但近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在深圳市金融办指导下发布的一纸新规引发了市场争议。

9月29日,《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退出指引》)出台,要求网贷平台最大限度保障出借人合法利益。其中第十条特别提出,具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集团等背景的网贷机构应由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集团等提供合理范围内的资金援助,协助网贷机构尽量缩小不良贷款余额和待偿余额之间的差额。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中的这一条款在业内引发了不少争议。有观点认为,要求国资等股东提供资金援助,与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不符,与打破刚性兑付的要求更是背道而驰,为网贷平台“兜底”的要求可能会引发国资等股东退出网贷平台的大潮。

对此,接受记者采访的若干专家认为,具体情况如何还要看后续的解释性规定才能得出最终结论。不可否认的是,规定的出发点是有益于网贷行业健康发展的,只要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实施,是可以避免国资等股东退出潮发生的。同时,业内人士指出,股东背景不能代表实际发展能力,网贷平台退出与否还看自身。

未厘定合理援助范围

众所周知,网贷平台一旦暴雷,投资者后续追偿十分困难,《退出指引》似乎为之带来了一线希望。

但针对其第十条提出的要求国资等股东提供资金援助的做法,中国科技金融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要求有实力的国资股东对平台承担责任,防止其在退出时留下遗留问题,其内在逻辑将落脚点放在保障金融消费者利益,维护社会稳定,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之上。

业内认为,这种股东“兜底”的做法会助长投资者的非理性投资,不利于打破刚性兑付。对此,肖飒律师表示,确实存在这样的可能性,但如果《退出指引》最终只是将国资股东的出资义务限定在平台退出阶段,并对其出资范围额度进行限定的话,他还是应当认可这一举措的。

目前,《退出指引》的征求意见稿还未具体规定股东资金援助的“合理范围”。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告诉记者,上述要求更多地只是一种不具法律效应的提议和倡导,以期在合规的框架下尽可能地降低出借人的投资损失。既然是倡议,也就不可能给出具体的比例要求,至于究竟多大的比例合适,更多地还是要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国资因何退出尚无定论

由于《退出指引》于国庆节前推出,而节后关于“国资清理P2P业务”的新闻铺天盖地,因此有不少人士认为是相关股东受到了前述规定的影响,希望尽快摆脱网贷平台。

10月8日,钱保姆官网发布《浙江佰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以及法人变更的公告》显示,钱保姆母公司浙江佰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出现股权变更,因通辽市国资委要求下属企业退出互金行业,全资控股股东内蒙古城投投资有限公司响应上级号召,将钱保姆平价出让给浙江五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辽宁森森农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晶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钱保姆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跟深圳那个(《退出指引》)没关系”、“通辽市国资委要求下属企业退出互金行业”。但具体为什么会有此要求,对方并未作答。

目前看来,业内关于《退出指引》会引起国资股东退出网贷平台大潮的猜想尚难以得到印证。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对记者表示,深圳的《退出指引》只是区域性质的征求意见稿。同时,有国资背景平台的国资成份差异也比较大,既有大型国企控股的平台,也有小型国企只以少量股份参与的平台。一般来说,大型国企在对外设立网贷平台前,会经历市场调研、拟定业务发展规划等阶段,对平台日常经营的要求也比较高,进入与退出一般都需要有比较完善的决策过程,不太可能会仅仅因为该《指引》就退出。

一位网贷行业资深观察者对记者分析称,按照《公司法》和《退出指引》,如果平台确实出现了问题,或者预计将来出现风险,现阶段的国资股东肯定会转让股份或者直接退出网贷平台,因此国资股东是否退出取决于平台今后是否能完全合规,平台是否在业务风险或其他风险方面均可控。也就是说,“就看平台干得好不好”。

淡化标签回归本源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会有众多业内人士猜测《退出指引》会引发国资股东退出网贷平台的趋势呢?这还要从双方的关系说起。

空中金融CEO赖效纲告诉记者,双方关系可以说是既明确又复杂。国资股东之所以会入股网贷平台,就是希望找到一个能够打通与市场包括民间资本之间的渠道,让国有资本能够进一步盘活;而对平台方面而言,国资股东除了能带来切实的资源包括资金流之外,更能够作为平台的增信和品牌背书。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平台想借国资做文章,而国资不愿意过多介入平台的具体运营,结果就演变成一种变相的挂靠模式。

但是,投资者对于真假国资欠缺专业的判断能力。随着部分国资背景的平台也开始暴雷,“国资”作为网贷平台用来增信的“大腿”也在逐渐丧失权威性。据不完全统计,现存223家国资系平台中,停业及问题平台为43家,占比高达19.28%。

因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如此一来,在投资者信任度下降的情况下,加上《退出指引》的影响,应该会有一部分国资股东退出网贷平台,但真正的国资平台则会在其后迎来进一步净化的行业环境。

正如前述观察者所说,股东对网贷平台有信心就不会退出,前提是平台本身要做到合规和风险可控。

(编辑:田跃清)

来源: 投资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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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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