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警方打响“套路贷”犯罪“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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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制日报》记者3月27日从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获悉,经过一个多月攻坚,该局打掉一个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犯罪的“套路贷”涉恶团伙,目前逮捕7人,取保候审11人,上网追逃1人。这是济南市对“套路贷”犯罪开打的第一战。

  企业新闻  ·  2018-03-28 09:37
山东济南警方打响“套路贷”犯罪“第一枪” - 金评媒
来源: 法制日报   

金评媒(http://www.jpm.cn)编者按:专案组判断,这是一个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以借贷为名、软硬兼施、牟取高额利益非法占有、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像这样的团伙隐藏在大学园区,高利放贷、恶意欺诈、暴力催收,不择手段攫取利益,危害严重。

2017年8月24日,多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为网贷平台划出“十三条红线”,大量网贷平台相继停业、转型。但是,披着民间借贷外衣的“套路贷”却规避法律,成为涉恶犯罪新形态。

《法制日报》记者3月27日从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获悉,经过一个多月攻坚,该局打掉一个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犯罪的“套路贷”涉恶团伙,目前逮捕7人,取保候审11人,上网追逃1人。这是济南市对“套路贷”犯罪开打的第一战。

据悉,该团伙未经批准、没有任何资质,假借“齐鲁私贷”、“齐鲁投资”小额贷款公司名义,以在校大学生为主要侵害目标,利用其社会经验不足和不想让家人知道的特点,以个人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虚高借款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债务合同,非法获取“手续费”“管理费”等金钱利益,使用暴力、恐吓、侮辱、“轰炸”通讯录、上门催收滋事等手段向大学生和其家人施压,达到非法索取巨额金钱的目的,对借款人及其家庭造成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有的债台高筑、有的举家搬迁、有的长期失联,更有甚者产生抑郁轻生念头。

深陷“贷款门”报警举报

2018年1月份以来,长清分局接到多起大学生因借贷被讨债引发的警情和举报,数名大学生受到“放贷公司”的催收侵害,有的大学生甚至不敢返校上学。对此,长清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

专案组一方面想方设法找到有关报警人详细了解案情经过,一方面由近及远与大学路派出所梳理了因放贷催收引发的警情和案件。经过工作,专案组发现多起警情和举报同时指向同一家“放贷公司”的多名人员。

被害人大学生张某因还不上第一家“公司”的借款,被第二家“齐鲁私贷”的嫌疑人刘某诱骗借款高利贷15000元,其中7402元用于偿还上家借款,剩余7598元被刘某以各种费用的名义扣留,另外每十天还息1500元,“先息后本”,直到还借本金15000元。张某在还了3000元之后因没有经济能力继续还款,又被嫌疑人刘某胁迫在第三家“公司”借款10000元,其中实际到手7000元,被刘某拿走6500元。因仍然还不上第二家的本金15000元,刘某又胁迫张某在第四家“公司”借款6000元,其中实际到手4000元,又被刘某拿走3500元。直至嫌疑人刘某向被害人张某家人催收。期间,因张某还不上第三家的本金,遭到第三家的人员催收殴打。

被害人大学生王某在“齐鲁私贷”实际借款10000元,被要求还款16000元,每半月还款8000元,分两次还清,结果被要求“借一押一”,打借条32000元,同时按第二次应还款日期打借条32000元,每次逾期按32000元催收。王某因第一次还款逾期被“齐鲁私贷”人员限制人身自由,期间被八名嫌疑人轮番殴打,最终被致轻伤害。

被害人大学生乔某因还不上“齐鲁私贷”的借款,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长达40余小时。

揭开盖子厘清套路

专案组判断,这是一个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以借贷为名、软硬兼施、牟取高额利益非法占有、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像这样的团伙隐藏在大学园区,高利放贷、恶意欺诈、暴力催收,不择手段攫取利益,危害严重。

1月23日晚,刑警大队组织三十名警力,兵分三路对前期确定的嫌疑人办公地点和住处进行统一行动,当场传唤于某、齐某、刘某等11人,查获账本20余个、借款合同30余份,以及相关借款人信息200余条,又于次日传唤嫌疑人3名。专案组连夜组织审查,发现该团伙成员涉嫌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多起犯罪事实。1月24日,分局依法对于某、齐某、刘某等9人刑事拘留。

工作发现,于某、齐某因从事借贷业务相识,未经许可注册,于2016年5月在长清大学城常春藤小区合伙成立“齐鲁私贷”,共同出资、平分盈利,同时二人分别负责一个小团队,用老业务员带新业务员,招揽大学生借款,有较为固定的业务流程和行业规矩,分工明确,按比例提成。

至2018年1月份,该“公司”内部成员达二十余人,并与其他放贷团伙和中介形成利益链条。该团伙以无抵押快速借款为诱饵,通过“虚增债务”、“胁迫逼债” 等方式,非法占有借款大学生及其家人的钱财。

深挖细查依法打击

经过梳理借款合同和借款人信息,专案组先期确定了五十余名借款大学生,决定从点到面,全面进行调查取证。案发时值大学放假期间,受害学生分布在全省各个地市,由于长期受到骚扰、恐吓,有的被害人不相信民警身份,害怕被嫌疑人打击报复,拒绝与民警联系,更不用说到公安机关配合提供证据。刑警大队张庆国大队长说:“学生们不信任不敢来,我们就走出去。”

2017年腊月十一,专案组追加警力兵分四路,赴全省十六个地市,历时半月查证被害人、证人材料100余份。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嫌疑人通过“轰炸”借款人通讯录,发送侮辱、诽谤内容短信给借款人的亲朋好友,毁坏借款人及家属名誉,有的则对被害人言语辱骂、殴打、非法拘禁。上门催收人员向威海、莱芜、德州等地的多名被害人家门、院墙上喷漆、大字涂写侮辱语言,用高音喇叭喊话损害被害人名声。于某、齐某等人团伙侵害对象中,有五名被害人因不堪催收压力,离家出走,有三户被害人举家搬迁。

为实现全链条有效打击,专案组又先后抓获并刑事拘留五人,集中警力分成抓捕组、审讯组、证据组、材料组等,深挖细查、抽丝剥茧,全方位查证。3月26日,检察院对该团伙中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犯罪的7人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说法

遏制“套路贷”事前防范重于事后打击

在“史上最严网贷新规”下,大量网贷平台相继停业、转型,但是披着民间借贷外衣的“套路贷”却规避法律,成为涉恶犯罪新形态。该案中“套路贷”在高校学生中的发展蔓延,不仅直接侵害广大学生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拘禁、侮辱等索款手段已构成犯罪,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遏制“套路贷”,要事后打击,更要事前防范,往往防范重于打击,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在党中央大部制改革思路引领下,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法严格监管;高校切实担负起安全防范教育责任,加强学校家庭互动,敦促家庭教育养成,引导学生形成正确健康的消费观,提高学生对不法侵害的辨别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社会、学校、家庭三方合力,根除“套路贷”滋生土壤。

(编辑:郑惠敏)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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