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P2P离职高管是这样落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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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嫌疑人一方而言,自检是否已经构成犯罪,如果已经涉嫌某罪名,则请首先考虑“自首”与否,毕竟是法定减轻情节。

  财经360  ·  2018-10-21 09:00
想不到,P2P离职高管是这样落网的 - 金评媒
来源: 金评媒专栏作者 肖飒    

有朋友询问,P2P高管被抓捕的时候是什么情景?是不是有神剧情呀?今天,我们一起聊聊落网那些事儿......

1、没想到的“限号”事件

某直辖市主路上,今日限号“5和0”,一辆黑色奥迪车被交警拦住,敬礼,请出示您的驾驶证!好的,这是我的驾驶证。扫描,嘀,警察的墨镜里闪过一丝光芒。再敬礼,请您把车开到辅路停下,五分钟不到,又来了一位民警,还是一个敬礼,胸前的执法记录仪在闪动着红色的光,您好X先生,您因为涉嫌刑事案件被“临控”,请下车跟我们走一趟。

这让我想起十年前在美国读书,实习单位有一位华人司机,他没有合法身份,黑在当地,有一次在高速公路上出现了剐蹭,他根本不敢与涉事方硬气,我们当时还有些奇怪,现在想来,也许是怕执法机关把他带走,查出其他更大的违法事情吧。

请注意:多数人不会犯罪后堂而皇之地与执法机关正面交锋,很大概率是因为有些朋友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网上追逃”、“临控”、“边控”,因此,必须放下侥幸,不要以法盲自居,尤其是在金融科技行业,是否创业过程中有触碰法律红线的事情,而并不“自知”。

有必要自检,跟身边的专业人士请教,看是否有重大法律风险被忽视了。防止出现偶然交通事故,引发其他重大刑事法律风险的尴尬局面。

2、飞奔的高铁上

第二个落网场景,还是在交通领域。某金融咖在高铁上检查身份证时,被发现已经挂了“网上追逃”,随即铁路警方将其控制。他还在餐车吃面,结果,铁路警察已经坐在旁边了。

后来,我们见到该金融咖询问此事,他表示自己上一家单位吃了官司,他以为自己辞了职就没我啥事了,没想到到新单位,要到南方某城市谈合作,坐高铁还被路上抓住了。(其实,飞机同理,主要是如今身份信息联网,只要使用身份证的场合,都会被检查是否属于在逃人员等)

请注意:从旧东家辞职,一定要跟原单位撇清“法律关系”!

1.坚决不能当法定代表人,凡是法定代表人即便是“挂名”,涉刑时也会被警方关注,甚至传唤询问、讯问等;2.人名章、银行卡务必收回,尤其是银行卡,如果涉嫌违法犯罪,曾经的员工的银行卡有大量资金往来,也容易让警方误会,请务必处理,可以在尚未出现风险前,到民事法院起诉;3.离职证明争取有,不赘述,找人事部门办理,如果实在没有,留取邮件,具体咨询劳动法专家。

3、小区门口的披萨店

曾经有一个证券犯罪的案件,时隔十年,某一天嫌疑人A在自家小区门口带着大儿子吃披萨,接到妹夫电话,声音有些支吾,然后,警方随即到场。但由于有未成年人在,还是找到家里的女性成年人到现场,一起缓和处置。

通过亲属顺藤摸瓜的办法,比较常规。只是,我们提醒一句,如果你就是这个亲属,请与办案人员沟通,在确保行为人不逃跑的情况下,给他一个自首的机会。毕竟自首情节的确认,可以有10%-40%的量刑折扣,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男性而言,还是值得做的。

请注意:对于嫌疑人一方而言,自检是否已经构成犯罪,如果已经涉嫌某罪名,则请首先考虑“自首”与否,毕竟是法定减轻情节。

同时,具备基本法律常识确有必要,十年前的行为现在会不会被追诉,可以从罪名的追诉时效中判断概率,如果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则法律不会强人所难;如果未过诉讼时效,或者已经被侦查,则现实抓捕的概率很高,建议自首。

4、写在最后

现实生活,永远比小说更“无巧不成书”。

侥幸心理是人之常情,但是我们必须做好最坏准备。不能当法盲,对于法律基本知识匮乏,满脑子都是“下一个创业机会”,请你先把上一个创业的问题处理干净,否则后患就在眼前。

如果已经涉嫌犯罪,我们建议坦白、自首,逃匿不是长久之计。如果需要在自首前,需要时间安抚家人等,请注意凡是用身份证的场合都是可能会提前暴露的场合。在料理好父母、妻儿之后,先把法律责任承担完毕,再去想下一步创业和翻身的机会。

有时候我们看到,某些朋友从一个轻型犯罪的阴影中走出来,然后到了另一个重罪的边缘,着实让人惋惜。人类的聪明才智,可不是用来做这些违法犯罪的事。

来源: 金评媒专栏作者 肖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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