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新马甲”换不停 政府介入能否如愿?
【摘要】近年来,随着网贷、分期消费等行业的快速崛起,以及市场的激烈竞争,部分借贷平台的目标人群逐步下沉,甚至已经覆盖到在校大学生群体,因此也滋生了一些不良“校园贷”的乱象。
近年来,随着网贷、分期消费等行业的快速崛起,以及市场的激烈竞争,部分借贷平台的目标人群逐步下沉,甚至已经覆盖到在校大学生群体,因此也滋生了一些不良“校园贷”的乱象。
2017年以来,在监管层的联合治理下,不良“校园贷”乱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尤其是近期湖北省政府出手对付校园贷向全省大学生投放百亿元消费信贷,利用市场行为来痛击“校园贷”。
10月31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已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开通不良“校园贷”举报通道,向广大师生、家长征集不良“校园贷”线索。
“该公告旨在规范‘校园贷’,”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华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说,“通过征集案件线索,查出不良‘校园贷’,相关机构将介入限制其业务,进而从根本上改变‘校园贷’的混乱现状。”
不难看出,虽然相关部门一直把“校园贷”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但不良“校园贷”从未走远,随时都有卷土重来之势。
“新马甲”换不停
“校园贷”一词最先闯入大众视野,让千家万户熟知的方式并没有那么体面。人们认识它的方式大多从新闻报道中的非法“校园贷”开始,甚至常常和“裸贷”、“套路贷”等一起出现。
2016年3月,河南某高校的一在校大学生无抵押信用贷款高达数十万元,当无力偿还时跳楼自杀;2016年6月12日,“裸条”借贷大学生群体,不还钱被威胁公布裸照;2016年8月10日,“校园贷”再爆乱象,学生刷单负债百万。一时间,“校园贷”把纯洁、宁静的校园置于风雨飘摇之中。
不良“校园贷”的本质就是打着善意的幌子,行诈骗、敲诈之实。这其中,一些非法机构通过“零利息”、“超便捷”、“零风险”等虚假宣传,诱骗在校学生向其借款,最终引诱借款学生跌入“套路贷、”“高利贷”陷阱,“小贷”滚成“巨债”。
此外,不良“校园贷”手段极其恶劣,多数为无条件放款,同时故意制造逾期,让借款人背负高额赔偿金。当学生没有还款能力时,便为其介绍新的贷款公司偿还贷款。催款手段也是“简单粗暴”,导致一些欠款学生因为不堪其扰而走上轻生的道路。
一位银行信贷相关人士分析指出,非法“校园贷”的原罪在于将贷款发放给没有偿还能力的大学生;这一做法不但违背了金融最基本的规律,而且极易造成恶性事件,进一步将“校园贷”引发的社会问题暴露在公众视野。
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联合治理下,不良“校园贷”得到了一定程度治理。2016年4月,教育部与原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
2017年5月27日,原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校园贷监管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文件明确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
但是,随着整治工作的逐步落实,某些不良借贷平台为逃脱监管视线频繁换上“新马甲”,又出现在大学生群体中。细数起来,不良“校园贷”的“新马甲”甚多,包括“回租贷”、“教育贷”、“培训贷”……各种贷款层出不穷,真假难辨,甚至近期又现抬头之势。
在此背景下,10月31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已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开通不良“校园贷”举报通道,向广大师生、家长征集不良“校园贷”线索。
教育部提醒在校学生,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的能力,切勿盲目轻信。花钱要理性,借钱走“正道”,如确需贷款,要选择安全系数高、信用口碑好的国家正规金融机构的借贷产品。
针对上述公告,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华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公告意义在于“规范校园贷、打击套路贷”,保护学生权益。
王志华进一步说明,该公告旨在规范“校园贷”,通过征集案件线索,查出不良“校园贷”。他认为,若能将“校园贷”划分黒名单、白名单,列入黒名单的“校园贷”,禁止其不得进入学校开展业务,并通过与银行监管机构等合作限制其业务,这将从根本上改变“校园贷”的混乱现状。
政府介入引争议?
另一方面,由于学校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等原因,也存在着部分缺少法律常识的学生群体与放贷机构的“互相伤害”。
由于当前“校园贷”产品种类较多,而且参与者主要有专门针对大学生而建立的分期购物平台、网络贷款平台、消费金融公司、线下私贷、银行机构等。介于学生群体信用较好,所以很多借贷、分期产品申请程序并不复杂,门槛也相对较低。
但因为借贷产品众多,难免良莠不齐,所以出现有学生利用借贷产品“漏洞”进行套利、诈骗等行为。原本是给学生群体提供消费特权,最后却变成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上述情况不胜枚举,一方面,由于部分学生群体虚荣心强,攀比心理太严重以及价值观不同,热衷于超前消费;另一方面,学生群体因为涉世太浅,并不完全具备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学校的宣传教育、监管不严格等,加之没有固定的收入,以至其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事实上,大学生需要以信贷来满足的消费需求吗?根据此前媒体报道的“校园贷”悲剧来看,几乎极少数消费是以生活需求为目的。另外,大学生贷款消费、透支消费的理念和态度也并不值得鼓励,相比之下,学生群体更需要养成健康的消费观念和健全的责任意识。
因此,强化监管和正向引导同样重要。堵“偏门”开“正门”,从2017年下半年起,银行等金融正规军的涌入为校园贷款摆正了风气。
值得一提的是,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不容忽视,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一个新的消费时代已经来临,持续增长的消费需求需要完善的金融助力。而对于校园金融存在的合理性和价值,我们不仅需要理性对待,更要防范风险,让消费金融更好地服务学生群体。
今年9月,湖北省为引导大学生远离非法“校园贷”,将按照每个学生消费贷款 5000 元左右标准,向全省大学生投放80亿元至100亿元消费信贷,满足大学生正常消费信贷需求,通过加大正规金融服务主动供给的方式驱逐不良网贷。
据湖北银保监局披露,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已设立校园普惠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站38个,实现129所高校全覆盖。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江西省金融监管局、江西省银保监局、江西省教育厅、公安厅等多部门也联合行动,开展校园贷专项整治工作,也将非法校园贷纳入扫黑除恶工作机制。
“湖北省政府这次采用市场行为来打击‘校园贷’的做法在网上引起不小的争议,”上述银行人士对记者说,“有人认为政府提供官方‘校园贷’可以起到‘良贷驱逐劣贷’的作用,当然,也有人觉得这样做等于变相鼓励大学生借钱消费。”
“值得肯定的是,该做法不仅化解银行动力不足的问题,也对大学生的金融和诚信意识做出正向引导。未来,当社会资金和银行机构参与的‘校园贷’变成一项常规业务,那么如何把控好金融机构的盈利空间和大学生合理消费需求两者之间的平衡将极其重要,机构进驻门槛也将根据现实情况来做动态监管和确立标准。”该人士说道。
来源: 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