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原罪:早出生了20年,不是12年,也不是15年
【摘要】
2018年12月前后,读懂新金融撰写了《2019网贷趋势预测》系列文章,近期回顾了一下,这些预测的内容有些具有前瞻性,但多半是错的,因为这些错的内容是以网贷备案落地为基础,进行的预测,如今嘛......
还好我不是专家,否则应该会被人吐槽了。
2019年,不止P2P贷,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主旋律就是:抓,如果有副旋律那就是:自首。无论是直接的从业者,还是上下游的供应商,都在庆幸这次不是自己,都在焦虑下一个会不会是自己。
网贷、助贷、催收、数据、贷超,凡是"翻车"都有自己的原罪,但他们共同的原罪是什么?出生得太早了,早了至少20年。
沙漠还没变绿洲的时候,就把种子种下去,种子发了芽又能怎么样呢?短暂的辉煌之后,多数都无法逃脱枯萎的命运。
互联网金融崛起的时代,就是缺少配套设施的"沙漠"中。
公民金融意识、人才、征信、政策包括当下被热用的生物识别等技术,在互联网金融刚刚诞生的时候成熟吗?有吗?有的只有需求以及互联网和现在看来并不合规的数据、催收。
所有配套设施中,最关键的还是牌照。
拍拍贷成立时间是2007年,也就是12年前,是公认的第一家P2P平台,前不久宣布告别P2P时,依然没有获得备案或是牌照;比拍拍贷早3年成立的支付宝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时间是2011年,历时7年。
(互联网金融最枝繁叶茂的部分,是将银行核心的存、贷、汇业务互联网化、科技化后的产物,对于互联网保险、众筹等业务形式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既然是基于银行业务,为什么不直接由银行去互联网化、科技化?从根源上看,互联网金融不止是补位者,更是探索者,探索互联网和金融结合后的价值和风险,同时也满足下当时的投资、融资和支付需求。
"汇"探索成功了,成了中国"第五大发明",同时具备"存"、"贷"功能的P2P却怎么看都算不得成功。北京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谢平更是直言:国家监管不成功的案例是P2P。
但又岂止是P2P,对"整个基于存、贷创新的从业机构和上下游服务商"的监管,都可以说是不成功,如果成功,哪有今天的风声鹤唳。
"汇"的成功,简直太幸运,虽然在诞生时一样不具备足够的配套设施,但它诞生于一个伟大的公司,它要大力发展的时候,这家公司已经成为了一家可以让人"剁手"的公司。这不但让支付在发展过程中,有了一个可以参考的标杆,也大大降低了监管难度,因为管理好了支付宝和另外一家巨头财付通就等于管理好了大半个支付行业。但即使是这家伟大的公司也倒在了P2P上,更何况其他?
更重要的是,支付是金融最高频的业务,而这两家公司的控制者和资本市场也愿意烧大把的钱把支付做成中国第五大发明,相比之下那些草根创业者涌入的"存"、"贷"领域,虽然也不乏资本助推,但即便如此,他们中的任何一家都急于扩张、盈利或者实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以此换来更多的资本。
同时,在"存"、"贷"发展最高峰的几年,大量P2P、现金贷以及数据、风控、系统、催收等周边服务商蜂拥而起,总数是数千还是数万难以统计。
这种数量和业务的分散性注定了"存"、"贷"的监管难度,这么难的"存"、"贷"放到整个金融市场中能算的了什么呢?沧海一粟,无干大局;食之反胃,弃之无所谓。
互联网金融公司们日渐式微,但是金融互联网却拿到了接力棒,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这些被互联网金融用于讲故事的技术,在持牌机构中重生,互联网金融的历史角色似乎是探索者、排雷者,现在的人可能会说这是趋势、是必然;但如果我们返回十几年前,未必是这种看法。
当年GJ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支持是真心实意的,但互联网金融发展至今几乎要成为弃子,核心原因是什么呢?还是配套的缺失,所有人都在说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但是它发展出现问题时既没有人按照金融的标准去监管它,也没有给到它金融应有的供给。
存、贷、汇的创新会终结吗?当然不会。(这个创新指的不是骗子们的拙劣伎俩,而是真正的创新)
即使互联网金融为金融互联网的发展排了坑、扫了雷,但金融互联网的创新能力依然不能高估,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能力也不能低估,只是这种创新必然俯首于持牌机构之下,或取得牌照傲立其上。
一个所有人都知道的常识是,助贷公司是在做帮金融机构做放贷的生意,一个讽刺的事实是,他们中的多数都不能成为持牌金融机构。
互联网金融的出生日早了20年,希望金融互联网的不会早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