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精英化!《金融检察白皮书》披露金融犯罪新特征

首页 > 资讯 >正文

【摘要】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金融检察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介绍金融检察工作情况。《白皮书》显示,今年1月至11月间,朝阳区检察院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703件1170人,审查起诉案件555件1467人,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41.4%和21.2%。

  逗儿胖  ·  2019-12-20 12:19
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精英化!《金融检察白皮书》披露金融犯罪新特征 - 金评媒
来源: 新浪财经   

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高精尖人才云集的金融领域竞争压力不断加大。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少高学历的精英阶层为谋取私利而触碰到了法律底线,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金融检察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介绍金融检察工作情况。《白皮书》显示,今年1月至11月间,朝阳区检察院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703件1170人,审查起诉案件555件1467人,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41.4%和21.2%。

具体来看,非法集资类犯罪仍然是打击的重点。特别是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相关案件审查逮捕614件、审查起诉458件,分别占同期审查逮捕金融犯罪案件数87.3%、审查起诉案件数82.5%,占比依然最高。其中,P2P、私募基金为犯罪手段的案件增长较快。此外,非法集资犯罪主体呈现精英化的发展趋势,相关案件中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犯罪嫌疑人就有56名。

值得注意的是,信用卡类犯罪的审查逮捕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20.5%,审查起诉案件下降55.7%,近三年来均保持下降态势。

与此同时,针对今年以来朝阳区检察院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反映出的金融机构内部监管缺失、逐利心态助长非理性投资等突出问题,朝阳区检察院还向相关部门提出了丰富金融监管手段、强化金融犯罪打击力度等多项建议。

非法集资案件隐蔽性、欺诈性凸显

高学历人才陷入“罪与罚”

《白皮书》显示,近年来,朝阳区检察院受理的金融犯罪案件类型日渐多元,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9个罪名。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非法集资案件呈大幅增长态势,相关案件的涉案金额屡破新高,涉案范围也更加广泛,大要案频现。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春妹介绍指出,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的隐蔽性、欺诈性特征凸显。数据显示,2019年朝阳区检察院受理的非法集资审查起诉案件中,涉案金额过亿的就有84件,占比18%。其中,涉案金额超过5亿元的15件,超过10亿元的7件,超过100亿元的有2件。

与此同时,自2018年网络借贷平台进入风险集中释放期后,涉网络借贷平台刑事案件数量开始猛增。2019年进入“风险消化期”后,该类案件的数量仍居高位运行,且涉案金额巨大。《白皮书》显示,2019年朝阳区检察院受理的涉案金额过亿的非法集资审查起诉案件中,涉P2P网络借贷平台案件就有23件,占相关案件总数的近三成。

一直以来,金融行业高精尖人才聚集,特别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对于高级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需求量逐渐扩大。不过,非法集资犯罪主体也呈精英化趋势发展。吴春妹介绍称,“此类群体虽然具有较高学历,但仍是因法制观念淡薄而陷入非法集资的‘罪与罚’。”

据了解,今年以来朝阳区检察院受理的审查起诉非法集资案件中,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犯罪嫌疑人就有56名,此外还有两名犯罪嫌疑人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高智商犯罪人数在进一步攀升。

此外,随着私募基金行业的跨越式发展,特别是早期私募基金退出期的临近,行业风险逐渐显现,涉私募金融乱象频发。问题主要集中在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更加广泛;以私募基金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部分基金公司突破合规要求等方面。

金融犯罪集团以产业链形态运作

非理性投资为金融乱象“推波助澜”

《白皮书》中还披露指出,在犯罪手法不断翻新的同时,金融犯罪也呈现组织化、集团化的特征,金融犯罪集团层级分明、组织架构完备,以产业链形态运作。

值得注意的是,朝阳区检察院强调称,有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地下钱庄”,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外,极易形成巨大的资金黑洞,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与稳定。

所谓“地下钱庄”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记者注意到,近期多地公安部门对“地下钱庄”进行严厉打击。11月25日,浙江警方称破获公安部督办的系列特大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达220亿元。此外,广东警方披露消息称,今年1月至9月共破地下钱庄、洗钱案件64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70余名,捣毁窝点80余个,查扣冻结资金超过1亿元,涉案账户交易流水总额1700余亿元。

此外,朝阳区检察院还指出,第三方机构在金融活动中承担着现金支付、结转,资金审计,法律咨询服务等职能,其在金融市场的中立立场也能对金融活动起到一定监督作用。不过在实践中,发现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存管银行等对存管资金未能尽到相应监督效果。

“从今年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来看,反映出金融法律供给与金融发展需求存在不平衡;刑事处罚威慑力不足,违法犯罪成本低;金融机构内部监管有缺失,部分金融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等七大问题。”吴春妹表示,逐利心态的存在助长了非理性投资,也为金融乱象的出现“推波助澜”。

对此,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完善金融法律法规配置,积极回应金融市场创新发展需求。同时,还应该强化金融犯罪打击力度,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合力。通过不断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治理结构,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来源: 新浪财经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以上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金评媒立场,禁止转载。

逗儿胖

评论:
    . 点击排行
    . 随机阅读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