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院出台意见:加强金融审判 全力打击“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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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加强金融审判维护金融安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鹿风靡  ·  2020-01-02 11:04
江苏省高院出台意见:加强金融审判 全力打击“套路贷” - 金评媒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加强金融审判维护金融安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据江苏高院透露,2019年1月1日至12月26日,江苏高院新收各类金融纠纷案件共计105648件,同比增长11.83%,审结100469件,同比增长9.38%,一审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65708件。

江苏高院表示,在促进民间资本依法融通的前提下,严格审查以各种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行为,对无金融资质企业变相从事金融业务、套取金融机构贷款高利转贷的,依法认定合同无效,引导资金回归实体经济。全力防范与打击“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和虚假诉讼违法犯罪,将P2P网络“套路贷”作为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的重点对象,彻底截断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诉讼掩盖“套路贷”、实现非法利益通道。

据了解,《指导意见》共二十七个条文,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切实增强发挥金融审判职能维护金融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准确把握做好金融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统一裁判尺度,促进金融领域重点任务落实;延伸审判职能,完善化解金融风险体制机制建设。

这其中,金融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又具体包括六项:一是依法保障国家金融安全原则。二是依法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原则。三是依法服务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局原则。四是依法公正审理金融案件原则。五是合理平衡金融机构与企业债务人、金融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原则。六是坚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原则。

《指导意见》指出,金融审判工作要坚持以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出发点,积极引导金融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引导资金“脱虚向实”。同时强调,在当前“强监管”背景下,尤其要注意把金融监管规定作为认定金融行为性质和效力的重要考量。树立“穿透式”审判思维,在准确揭示交易模式的基础上,探究当事人真实交易目的;对以金融创新为名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掩盖金融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否定评价。

此外,江苏高院还对各类金融纠纷的裁判理念与裁判思路进行了明确。具体包括:依法惩治金融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依法妥善审理各类金融及借贷案件,在加强金融债权保护的同时,依法规制高利行为,有效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服务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缓解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推动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逐步实现不合规业务与市场风险出清。依法审理债券纠纷案件,注重企业拯救、市场出清和维护社会稳定并重,促进债券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坚持金融“回归本源”原则,依法审理票据纠纷案件,保护合法持票人权益,防止规避监管、违规套利行为,防范和化解票据融资市场风险等。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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