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严打首付贷 房地产金融带上“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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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明年3月底前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集中整治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网络借贷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股权众筹平台不得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

  亦轩  ·  2016-10-14 09:22
国务院严打首付贷 房地产金融带上“紧箍咒” - 金评媒
来源: 证券日报   

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明年3月底前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集中整治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网络借贷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股权众筹平台不得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近年来,运用信息技术,立足普惠金融,一些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在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覆盖面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缺乏规范与引导,一些从业机构偏离正确的创新方向,或打着创新的旗号包装粉饰,欺骗投资者,或借用创新概念混淆视听、鱼目混珠、逃避监管,一些机构甚至以创新为掩护从事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这些伪金融创新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金融消费者利益,还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使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受到挤压。

上述负责人认为,专项整治的目的正是要扭转、纠正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创新跑偏的局面,对借创新之名行违法违规活动之实的机构予以清理规范,对开展有益创新、合法合规经营的机构予以支持保护,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步入正确创新轨道。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方案》中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近楼市调控从多方面发力,约束房地产购买的非理性行为,包括限购、限贷。而打击首付贷等政策的持续出现,有利于市场回归平稳。

据央行发布的8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显示,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9487亿元,同比多增1391亿元。分部门看,其中住户部门贷款增加6755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469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5286亿元。

在张大伟看来,如果信贷能够收紧,未来房地产市场将快速告别价格过快上涨。

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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