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宝发布公告:“受害者维权”为用户恶意滋事
【摘要】10月23日,借贷宝在其官网发布公告,对网上流传的“借贷宝爆发大面积逾期、千名受害者聚集维权”事件进行说明。
网贷天眼讯(文/木木)10月23日,借贷宝在其官网发布公告,对网上流传的“借贷宝爆发大面积逾期、千名受害者聚集维权”事件进行说明。
据了解,网络流传文章的来源为网贷圈等微信公众账号,文章中称,“近日一批自称“借贷宝受害者”的投资人陆续赶至北京,聚集在一起维权。有投资人透露,预计规模将超1000人。他们相互之间称为“宝友”,多位“宝友”表示,从今年5月份开始,借贷宝爆发大面积逾期,他们借出的贷款全部逾期,每天只能看着管理费不断增加,无法收回。”且网易财经官方微博也发布了相关内容。
对此,借贷宝官方表示,网上流传的事件事实真相为:10月19日,十几名恶意滋事人员来京,并在公司办公场所外聚集。其中带头人詹某等,绕开借贷宝平台正常交易规则,高息出借后被逾期,故联合其他人员,构陷公司「虚假宣传」,企图通过给公司施压,为其垫付债务款项。
以下是借贷宝关于个别微信自媒体不实报道的说明公告原文:
近日,「网贷圈」「九点半金融」等微信自媒体公号恶意发布「千名受害者聚集维权」「借贷宝爆发大面积逾期」等具有煽动性的不实信息,后经某门户财经频道等网络媒体转载,对我公司及借贷宝产品造成了极大名誉损害。对此,借贷宝说明如下:
一、我公司从未发生「千名受害者聚集维权」的事件,事实真相为:10 月 19 日,十几名恶意滋事人员来京,并在公司办公场所外聚集。其中带头人詹某等,绕开借贷宝平台正常交易规则,高息出借后被逾期,故联合其他人员,构陷公司「虚假宣传」,企图通过给公司施压,为其垫付债务款项。
我公司已对詹某提起诉讼,法院认定「被告詹志华侵犯原告的名誉权之事实成立」,判决詹志华在其博客和新浪微博首页向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贷宝)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要求詹志华删除污蔑借贷宝平台的微博、博客文章,并由詹志华承担原告公证费。
二、借贷宝一直引导并且特别强调用户理性借贷、坚持「不熟不借」,强调平台借贷的合法合规,告诫用户避免过度借款和肆意放贷可能出现的高风险。经借贷宝平台统计发现,平台上逾期超过 75 天逾期率约 1% 左右。绝无「爆发大面积逾期」的情况。
三、借贷宝作为国内为数不多的符合监管要求的纯「信息中介」平台,始终把「合规」作为平台运行的首要原则,平台不设立资金池,不发放贷款,不提供增信,而且在行业内率先去担保,率先打破刚性兑付。
但仍有少量用户将平台提供的催收服务,恶意曲解为刚性兑付和兜底,肆意向不熟悉的人高息放贷,甚至绕开平台交易规则,采用线下「返利」的方式进行风险交易,这些是造成其债台高筑的问题根源,也是平台坚决反对和打击的。借贷宝从不放弃自己的社会责任,但也不接受个别人士突破法律的无理要求。
四、借贷宝平台的催收和诉讼工作一直在紧张有序地进行,并卓有成效。对于逾期超过 46天委托到人人催的债务单,经人人催的合作催收员上门催收后,回款率达到了 86%。
由于平台诉讼案件数量较多,我司和法院都高度重视,我司为了配合法院顺利审结这一批案件,按照法院的要求,在前期分批、适量地向法院递交了诉讼案件,这些案件已经陆续开庭审理。在今年下半年,我司已经向法院批量提交诉讼,近期开庭审理的案件,是对批量诉讼案件的集中开庭审理。
「网贷圈」「九点半金融」等微信自媒体编造危言耸听的煽动性信息,在网站、微信等渠道广为传播,造成用户对借贷宝的错误认知,严重损害了我公司及借贷宝产品的声誉,对借贷宝平台的正常运营工作造成干扰。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对于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的造谣者,我公司已启动诉讼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今年 7 月,国家网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制止虚假新闻的通知》,严禁未经核实将社交工具等网络平台上的内容直接作为新闻报道刊发。对于擅自转载社交平台不实内容,刊登虚假新闻的媒体,我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借贷纠纷作为一件比较复杂的财务纠纷,有着特殊的法律关系,希望广大媒体保持必要的警惕,对相关事件真相进行甄别,也希望广大公众能正确认知借贷纠纷的根源所在,不要被不良企图的极端人士利用。
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23 日
另外,针对借贷宝官方对詹志华提起的诉讼,10月20日借贷宝官方发布公告说明,法院判决詹志华在其博客和新浪微博首页向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贷宝)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要求詹志华删除污蔑借贷宝平台的微博、博客文章,并由詹志华承担原告公证费。
借贷宝表示,詹志华多次在其微博及博客发布诋毁借贷宝的言论,对借贷宝及公司领导进行诽谤造谣,并不断向媒体虚假爆料,散布借贷宝“金融诈骗”“95% 以上逾期”“设资金盘”“诱惑用户放款”等一系列荒谬言论,对借贷宝平台及公司的商誉产生严重损害,对一部分用户造成误导,进而被人人行科技正式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下为借贷宝官方公告全文:
日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对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詹志华名誉侵权一案正式宣判,法院认定「被告詹志华侵犯原告的名誉权之事实成立」,判决詹志华在其博客和新浪微博首页向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贷宝)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要求詹志华删除污蔑借贷宝平台的微博、博客文章,并由詹志华承担原告公证费。
法院判决指出,被告詹志华赔礼道歉时间为连续五天,其中道歉内容须由该法院审定,如果拒绝履行,法院将选择一家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詹志华承担。
此前,詹志华多次在其微博及博客发布诋毁借贷宝的言论,对借贷宝及公司领导进行诽谤造谣,并不断向媒体虚假爆料,散布借贷宝「金融诈骗」「95% 以上逾期」「设资金盘」「诱惑用户放款」等一系列荒谬言论,对借贷宝平台及公司的商誉产生严重损害,对一部分用户造成误导,进而被人人行科技正式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直以来,借贷宝平台坚持合法、合规宣传,始终强调「合理借贷,不熟不借」的用户教育原则,强调平台借贷的合法合规,告诫用户避免过度借款和肆意放贷可能出现的高风险。作为国内为数不多的符合监管要求的纯「信息中介」平台,借贷宝始终把「合规」作为平台运行的首要原则,平台不设立资金池,不发放贷款,不提供增信,而且在行业内率先去担保,率先打破刚性兑付。
但仍有少量用户将平台提供的催收服务,恶意曲解为刚性兑付和兜底,肆意向不熟悉的人高息放贷,甚至绕开平台交易规则,采用线下「返利」的方式进行风险交易,这些是造成其债台高筑的问题根源,也是平台坚决反对和打击的。广大用户应以此作为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严格遵守平台交易规则,做好自风控措施。
现以詹志华为首的少数违规用户,极力构陷人人行科技「虚假宣传」,企图通过给公司施压,为其垫付债务款项。
借贷宝将一如既往地坚决维护用户正当权益,但不接受个别人士突破法律的无理要求和勒索。对于那些恶意损害借贷宝声誉、干扰平台正常运营的造谣者,我司将坚决采用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我们也恳请广大媒体能保持必要的警惕,对相关事件真相进行甄别,认清借贷纠纷的根源所在,不要被不良企图的极端人士利用。
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20 日
公开资料显示,借贷宝由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注册资本55000万元,法人王璐,股东分别是思运科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思运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截止发稿前,微信公众号“网贷圈”发布的名为“借贷宝爆发大面积逾期、千名受害者聚集维权”、网易财经发布的相关微博,依然可搜索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