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约谈恒大要求反省 不支持险资短线炒作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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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1月8日上午,保监会办公厅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明确表态不支持保险资金短期大量频繁炒作股票,并约谈了恒大人寿主要负责人。

  小幸运  ·  2016-11-08 15:00
保监会约谈恒大要求反省 不支持险资短线炒作股票 - 金评媒
来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11月8日上午,保监会办公厅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明确表态不支持保险资金短期大量频繁炒作股票,并约谈了恒大人寿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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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针对恒大人寿股票投资中的“快进快出”行为,保监会约谈了恒大人寿主要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支持保险资金短期大量频繁炒作股票,指出恒大人寿应深刻反省短期炒作股票对保险行业及保险资金运用带来的负面影响,要求恒大人寿应秉承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和稳健投资原则,牢牢把握保险资金运用服务主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国家战略的方向,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做好保险资金运用整体规划,稳健审慎开展投资运作,防范投资风险。恒大人寿有关人员表示,将切实落实监管要求,着力杜绝类似行为发生。

下一步,保监会将继续加强保险资金投资监管,针对苗头性问题和重点公司问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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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市场热炒梅雁吉祥(600868,股吧)等“恒大概念股”之际,上交所一纸问询函问出了真相:恒大人寿10月底就已出清了梅雁吉祥。当时正是梅雁吉祥披露三季报之时,恒大人寿以持股4.95%的比例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

于是,非议随之而来,有投资者斥其“吃相太难看”。非议归非议,问题的关键恐怕还在于:恒大人寿的“神操作”是否违法违规?

恒大人寿的投资风格偏“快进快出”,有人据此认为此举属于“短线交易”行为。这似乎混淆了“短线操作”和“短线交易”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

《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同时,今年年初开始实施的减持新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3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显而易见,恒大人寿持股比例仅4.95%,并不在证券法和减持新规的调整对象范围之内。

有律师因此替恒大人寿辩护:“只要是自有资金,不构成短线交易即可。”按此观点,“存在即合理”,恒大人寿合理地利用规则,在二级市场赚钱无可厚非。

也有法律界人士持有不同看法,认为恒大人寿的短期交易获利行为“有操纵证券市场之嫌”。

《证券法》第77条第(一)项规定,禁止“单独或者 《证券法》第77条第(一)项规定,禁止“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从上述法律条文上理解,目前仍无法认定恒大人寿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但有律师认为,恒大人寿的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是显而易见的,虽然持股比例不到5%,但“准举牌”行为客观上助长了股价上涨,并引发大量投资者跟风买入,恒大人寿随后快速卖出获取巨额收益,因此不能完全排除其操纵证券市场的可能性。

在梅雁吉祥10月25日晚最初披露的三季报中,恒大人寿尚未现身,但此后,恒大人寿发现这一“乌龙”,“善意”提醒了上市公司,随后,梅雁吉祥紧急发布更正公告,明确了恒大人寿第一大股东地位。

如此一来,恒大人寿若是在10月26日之后,借着股市热炒“恒大概念股”之际,迅速出清了梅雁吉祥,那么这个“善意”提醒就更显得别有用心了,也难逃“操纵市场”的指责,甚至难逃法律追究。

恒大如此快刀“割韭菜”,是否违法违规,还有待监管部门乃至司法机关等权威部门的界定。但没有股民们非理性追捧“恒大概念股”的氛围,资本大鳄哪来快刀“割韭菜”的良机?

来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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