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供应商由同一人实际控制未披露 平治信息涉嫌违反信披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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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2月13日(昨日),平治信息(300571,SZ)正式登陆创业板,首日涨幅44.02%。在受资本市场热捧背后,近日,有投资者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反映,平治信息于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前5大供应商中,出现了多个姓名相同的自然人股东、高管。该投资者据此认为,相关供应商间存在关联关系,而平治信息未合并计算采购额已涉嫌违反有关信披准则。

  生如夏花  ·  2016-12-14 11:30
多家供应商由同一人实际控制未披露 平治信息涉嫌违反信披规则 - 金评媒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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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没办法看书,走路没法看书,地铁太挤没法看书,怎么办?随着移动设备的普及,有声阅读应运而生,并开始赢得用户的青睐。易观智库发布的《中国有声阅读市场专题研究报告2016》显示,2015年有声阅读市场规模达16.6亿元,同比增长29.0%。靓丽的数据也刺激了资本的神经,催生出不少平台,其中包括了盛大听书、搜狐听书、喜马拉雅听书等。

作为国内最早进行移动有声阅读领域探索的公司之一,平治信息更是通过资本市场为自己的发展助力,上市首日(12月13日),平治信息涨幅44.02%。不过,市场喧嚣的背后也不乏冷静的声音。有投资者发现,平治信息前五名供应商的股东中出现同名同姓的现象,这些股东是否就是同一人?这是否违背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应合并计算采购额”的信披原则?对此,每经记者展开了调查。

12月13日(昨日),平治信息(300571,SZ)正式登陆创业板,首日涨幅44.02%。在受资本市场热捧背后,近日,有投资者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反映,平治信息于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前5大供应商中,出现了多个姓名相同的自然人股东、高管。该投资者据此认为,相关供应商间存在关联关系,而平治信息未合并计算采购额已涉嫌违反有关信披准则。

以平治信息签署于2016年11月28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新版招股书)中所披露的2015年度供应商名单为例,镇江金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金沙)的股东为陈自杏、监事为胡水虎;徐州汇合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汇合)的股东为胡水虎;上饶市连创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创信息)的股东为胡水虎和林思思。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进一步查询到的工商资料显示,胡水虎持有连创信息80%股权。

12月12日,胡水虎在电话中向记者证实,其实际控制着徐州汇合和连创信息。

而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应合并计算采购额”。

事实上,类似股东同名、高管交叉任职的情况,在平治信息历年来的供应商中并非鲜见,但上市公司既未说明上述供应商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亦未介绍该等供应商是否由同一人实际控制。

另一方面,平治信息此前还曾发布过一份签署于2016年7月7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原版招股书),该份招股书中所披露的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名称,与新版招股书并不一致。

截至发稿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平治信息发去的采访提纲未能获得正式回复。与此同时,记者也曾多次拨打招股书中披露的保荐机构联系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疑云一:两份招股书供应商名单不同

尽管前后两份招股说明书的签署时间仅相差不足5个月,但相较原版招股书,平治信息新版招股书中所披露的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无论是金额、抑或排名和公司名称都发生了不少变化。

根据原版招股书披露的内容,平治信息2015年度前五大供应商分别为深圳市盈华讯方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盈华讯方)、镇江金沙、上海陆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陆佳)、上饶市连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新信息)和徐州汇合。

而2014年度前五大供应商分别为深圳盈华讯方、徐州汇合、上海陆佳、浙江齐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连创信息;2013年度分别为上海恒瑞网络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瑞)、连创信息、徐州畅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移通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移通)和北京斑羚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斑羚在线)。

在新版招股书中,部分供应商的“金额”一栏里数字出现了变化,同时,原先披露的“占总采购的比例”一项也被更换成了“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平治信息未透露进行上述调整的原因。

以2015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为例,原版招股书中,深圳盈华讯方采购金额为968.87万元,新版招股书中上升到了1227.94万元;镇江金沙的采购金额从933.84万元减少到751.49万元;上海陆佳的采购金额从657.20万元增加到704.01万元。

虽然采购金额数字有增减,但平治信息2015年度前三名供应商座次未发生变化,变化体现在第四、五名供应商。

原版招股书中,排名第四位的是连新信息,采购金额530.87万元;第五位的是徐州汇合,采购金额528.37万元。但在新版招股书中,连新信息从名单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徐州汇合,采购金额也相应上升到了607.87万元,排名第五的则成了连创信息,采购金额为575.49万元。

2014年度的供应商名单中,原版招股书里排名当年度最末一位的连创信息,在新版招股书里并未出现,新入者则是上海移通。此外,其余四家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也同样有增减的情况出现,如深圳盈华讯方的采购金额从1075.39万元减少到773.76万元;徐州汇合的采购金额从640.03万元,减少到552.37万元。

2013年度的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中,原排名第五位的北京斑羚在线被宁波高新区摩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取代。同时,其余四家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也有所调整,其中如连创信息的采购金额从428.37万元减少到了375.31万元;上海恒瑞的采购金额从474.99万元增加到了489.96万元;上海移通的采购金额从382.70万元减少到了348.79万元。

另外,新版招股书中还披露了各细分主要采购种类前五名供应商的情况,但并未解释前后两份招股说明书中部分供应商采购金额出现差异、及各年度供应商名单不一致是否是统计口径变化等原因。

疑云二:多家供应商股东“同名同姓”

根据平治信息发布的原版招股书,公司2015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依次为深圳盈华讯方、镇江金沙、上海陆佳、连新信息和徐州汇合。

其中,镇江金沙的工商资料显示,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27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地址为镇江市京口区新民洲青春路67号。股东为自然人陈自杏。备案信息中,执行董事为陈自杏,监事为胡水虎。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查询显示,与镇江金沙的注册地址青春路67号“一墙之隔”的68号,登记注册了一家名为镇江华浙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华浙)的企业。该公司股东为陈自杏与胡水虎。

青春路66号则注册登记了镇江云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胡水虎,股东为罗英与胡水虎。备案信息显示,陈自杏任该公司监事。尽管与镇江金沙的股东不同,但工商材料所显示的年报资料中,该公司的企业联系电话却与镇江金沙相同。

陈自杏设立的企业,或许还不止于此。

在青春路162号,还登记设立有一家名为镇江汇合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企业。这家公司的名称中有两个关键字与平治信息的另一供应商徐州汇合的名称相同,陈自杏也是该公司两名股东之一。

而徐州汇合的工商资料则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均为胡水虎,备案信息显示监事为林思思。

此外,徐州汇合因在2015年6月30日前未按规定报送2014年年度报告,因此于2015年7月10日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

镇江金沙和徐州汇合之外,工商资料显示,平治信息2015年度的另一供应商连新信息的法定代表人为林思思,股东为胡水虎和林思思。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胡水虎出资40万元持有80%的股权,林思思出资10万元持有剩余的20%股权。

这也意味着,根据原版招股书,在平治信息2015年度的前五大供应商中,徐州汇合和连新信息或均由胡水虎实际控制。同时,胡水虎还担任了镇江金沙的监事,又与镇江金沙的股东陈自杏共同对外投资设立了多家企业。而在这两人以外,另一个多次出现的名字是林思思,其为连新信息股东,又出任了徐州汇合监事。

而在新版招股书中,由于连新信息未在2015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之列,但新进入前五名的连创信息的工商资料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股东中胡水虎出资40万元、林思思出资10万元。显然,就工商资料来看,胡水虎与上述公司关系匪浅,而真实情况是否如此呢?

记者调查:当事人承认控制三家企业

平治信息的前后两份招股书中,并未介绍胡水虎、陈自杏和林思思三人间的关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查询显示,胡水虎与林思思同为股东的企业,还包括有徐州华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家公司与陈自杏和胡水虎为股东的镇江华浙物流有限公司类似,公司名中都有“华浙”这样的关键字。

在镇江青春路371号,还有一家名为镇江富林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林思思,股东为郭强和林思思。虽然看似与镇江金沙在股东结构、人事安排上并无交集,但工商资料中,该公司留下的联系电话却与镇江金沙相同。

与此同时,与连新信息使用了相同关键字作为企业字号的,还有一家名为淮安连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后者的股东也是郭强与林思思。

此外,由于胡水虎和林思思同时是连创信息的股东,且在原版招股书中,连创信息和徐州汇合同时出现在平治信息2014年度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中,这是否就意味着胡水虎同时控制了平治信息2014年度的两大供应商?

前后两份招股书中,平治信息的2013年度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中则均包括了上海恒瑞和上海移通。

工商资料显示,上海恒瑞法定代表人为黄家骁,黄也为两名自然人股东之一。上海移通的法定代表人为宦一鸣。备案信息显示,宦一鸣为上海移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黄家骁为监事。进一步的查询则显示,黄家骁同时还是一家名为无锡移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宦一鸣则为上海恒瑞成都分公司、郑州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中后者经营状态为“注销”。

纵观平治信息两份招股书中2013年至2015年供应商的股东构成、高管任职情况。显然,无论是镇江金沙的股东陈自杏、监事胡水虎;连新信息的股东胡水虎、林思思;徐州汇合的股东胡水虎、监事林思思;连创信息的股东胡水虎、林思思;上海恒瑞的股东黄家骁、上海移通的法定代表人宦一鸣等,彼此间或共同对外投资经营多家企业,或交叉出任高管,更有同年度的供应商公司可能由同一人实际控制。

在回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询问时,上海恒瑞相关负责人表示,宦一鸣确实为上海恒瑞成都分公司负责人,但上海恒瑞与上海移通在股权结构上不相同,两公司也并非由同一人实际控制。“我们与平治信息在两三年前有过合作,但之后因为业务模式调整等原因,也就没有再继续合作。”该负责人介绍。

胡水虎则向记者表示,徐州汇合、连创信息、连新信息确实都由其实际控制,但是连创信息和连新信息目前都已不再实际经营。而根据新版招股书,平治信息于2015年针对连创信息的采购额依然达到了575.49万元。

另一方面,针对徐州汇合的情况,胡水虎与林思思的说法却并不一致。

胡水虎向记者表示,目前徐州汇合仍旧实际经营,但林思思却称,徐州汇合已经“注销”,林思思同时介绍,平治信息也是连创信息和连新信息的主要客户,至于与平治信息的具体业务合作,林思思表示让记者去采访平治信息。

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向记者表示,可以认为上述公司间彼此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主要由持股和任职产生,上述几家公司确实存在关联关系,但是这些公司与上市公司有没有关联关系才是审核重点。”上海信和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余能军律师认为。

但在关联关系之外,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应合并计算采购额”。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华浩则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上述公司的相关信息可以判断,彼此间确实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且如果排除同名同姓等可能性,也基本可以确定胡水虎同时控制了徐州汇合、连新信息、连创信息等公司。

“从上述公司存在部分股东、高管交叉任职的现象看,不能排除上述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可能性,所以不能排除公司有刻意回避监管的嫌疑,我认为公司应该针对该问题向证监会提交书面说明,以解除上述疑虑。”刘华浩律师指出。

余能军律师则认为,如果存在回避监管规定的情况,更多可能是为了避免被认定为对个别客户或供应商的过度依赖,因过度依赖往往让审查机构认为不够独立或者未来存续发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上市公司是否高度依赖单一客户或供应商,是其能否上市的重要评判标准。因此,上市公司不合并计算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公司的采购额,很大概率是为了掩饰独立性欠缺。”刘华浩律师也认为。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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