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一定”子偿”?这样想你就错了
【摘要】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一直认为“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其实在债务纠纷中不是这样,我国法律对“父债子还”做了相关规定。
quanshen123
· 2016-12-17 13:25
作者: quanshen123
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一直认为“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其实在债务纠纷中不是这样,我国法律对“父债子还”做了相关规定。
案例:张某的父亲因病去世,去世不久,赵某持张某生前所出具的借钱向法院起诉张某,要求其偿还其父亲在生前向自己借的10万元,在法院审理此案时,张某自愿放弃对夫妻遗产的继承。赵某要求张某还款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
张某无需偿还父亲生前的债务。法院判决的依据在于张某是否继承了其父的财产。法律上,父亲与其成年的子女作为两个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就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其张某自愿放弃继承其父的遗产,应该免除还款义务。但张某可以出于道德的考虑,主动承担父亲的债务。
此债务纠纷中,债权人赵某可以要求其遗产继承人偿还债务。
另外,若债务人子女继承遗产,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因此,若子女继承债务人遗产,则需要偿还债务。
若债务人没有留有遗产。根据在法律上的规定,父亲和成年的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财产也是独立的。父亲欠的债,子女在法律上根本没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子女基于道德的考虑,自愿为父亲还债,法律也不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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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she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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