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拟出新规 放宽金融证券等外资准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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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期,商务部正会同相关部门,着力推动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工作。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在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实施,其中包括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等的外资准入限制;推进电信、互联网、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有序开放等。

  小幸运  ·  2017-01-06 17:10
 商务部拟出新规 放宽金融证券等外资准入政策 - 金评媒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1月5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商务部正会同相关部门,着力推动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工作。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在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实施,其中包括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等的外资准入限制;推进电信、互联网、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有序开放等。

孙继文说,商务部与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对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于2016年12月7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录》将93条限制性措施减少到62条,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有关意见建议,抓紧时间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修改,尽快形成《目录》修订稿,并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实施。

推进电信教育文化等有序开放

服务业重点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外资准入限制,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电信、互联网、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有序开放。制造业重点取消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摩托车制造、燃料乙醇生产、油脂加工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采矿业重点放宽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以及矿产资源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孙继文表示,2016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商务部与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听取外国商会、外资企业、地方政府、招商机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利用外资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赋予地方引资更大的灵活性

《通知》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相关政策法规,放宽外资准入政策。此外,《通知》还将重点促进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增强对制造业外资的吸引力,构建开放的创新体系,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具体包括积极支持外资参与“中国制造2025”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政策措施。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以及工业设计和创意、工程咨询、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特别是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予以支持,赋予地方因地制宜加大引资力度的灵活性。

自1993年以来,中国利用外资一直居于发展中国家首位;自2008年以来,一直居全球前三位。商务部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吸收外资规模保持平稳。去年1-11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4355家,同比增长3.0%;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318亿元人民币(折1137.9亿美元),同比增长3.9%(未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数据)。

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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