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清除不法“现金贷”叫好 齐坚守合法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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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金贷”,近年来在中国颇为火热的领域,受到了监管层的重点关注。4月份,银监会出台6号文,首次点名“现金贷”,提出要做好“现金贷”业务的清理整顿工作,从而引发了有关“现金贷”的热议。

  汶汶  ·  2017-04-24 14:30
为清除不法“现金贷”叫好 齐坚守合法底线 - 金评媒
来源: 零壹财经   

“现金贷”,近年来在中国颇为火热的领域,受到了监管层的重点关注。4月份,银监会出台6号文,首次点名“现金贷”,提出要做好“现金贷”业务的清理整顿工作,从而引发了有关“现金贷”的热议。 

作为对银监会6号文的响应,根据国务院批示及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金贷”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多个地区的“现金贷”业务摸底排查工作已经在着手进行中,部分地方金融办已经下发了相关通知文件至各协会,但如何整治需要等排查情况出来后再定。

长期以来,房贷、企业贷、汽车贷都是传统金融业深耕多年的业务,与之相比,互联网平台没有任何的竞争优势。转机出现在2015年,那年“现金贷”开始强势崛起,这是传统金融机构鲜有涉及的蓝海,在资产端具有很大的优势,很多机构都开始将目光转向了“现金贷”,包括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网络小贷、P2P平台等等。

各方纷纷举着普惠金融的大旗,凭借着“高利率、零风控、广撒网”激进敢干的作风,在市场搅动风云。在一众人忙着攻池掠地过程中,“现金贷”很快地被贴上了“嗜血”、“高利贷”、“暴力催收”、“监管套利”等负面标签。眼看“普惠金融”的大旗就要给弄残了,监管不得不出手喊停乱象。

监管的对象是谁?

“现金贷”首次出现在银监会文件中。4月10日,银监会网站正式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明确了“现金贷”五条红线: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虚假宣传,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4月14日,网上流传信息称,“现金贷”已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办公室”)向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和《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补充说明》(下称《补充说明》)两份函件。这两份函件明确提出,将“现金贷”纳入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监管卯足了劲要正本清源、剑指“现金贷”,表面看来所有具有放贷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应声“躺枪”,但细看监管相关条文后可以发现,并非所有的“现金贷”都会被整顿清理,监管划出了非常明确的操作范围。

《通知》做了很清晰的界定:从机构属性看,“对于未经许可开展此类业务的机构立即叫停”,主要聚焦于网贷平台、网络小贷平台及其他无相关资质的平台。把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两大类机构排除在清理整顿之外。

从业务属性看,《通知》点名三大特征,分别是:利率畸高、风控基本为零、利滚利让借款人陷入负债危机。《补充说明》再增加两条:“实际放款金额与借款合同金额不符”(即所谓的砍头息,在放贷时,先行从借贷本金中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金额)、“无抵押期限短”。

可见,在业务属性上,基本上又把对标银行信用卡定价标准的互金巨头系“现金贷”产品排除在外,主要聚焦于年化利率36%以上的高息平台。

至此,这次被重点清理整顿的对象已经基本锁定,用一句话来总结,就是产品年化收益率在36%以上的网贷平台、网络小贷平台、现金分期平台及其他各类创业型“现金贷”平台,而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机构不在其中。

网贷行业要爱惜羽毛

监管大力清除违规的“现金贷”,P2P网贷行业人士认为此举确是大快人心。把这些“坏分子”揪出去既符合用户的利益,也符合本本分分的从业机构的利益。笔者犹记得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e租宝事件、受到各方诟病的“裸条”事件等,所引发的P2P污名化对整个行业产生的影响简直就是“毁灭性”的,行业内人员的原话就是“脸都丢光了”。

此番变味了的“现金贷”被监管层叫停,确实非常有必要。网贷行业的清誉实在毁不得,网贷平台对股东、投资人、借款人和整个社会负有责任,坚决与这些“坏分子”进行切割,以免受到池鱼之殃。

来源: 零壹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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