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风险专项整治或延期一年,2018年6月为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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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原定于今年3月完成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将延期一年左右,2018年6月作为最后的期限接受监管验收,若还没整改完就将被取缔

  苏言  ·  2017-06-12 17:30
互金风险专项整治或延期一年,2018年6月为最后期限 - 金评媒
来源: 蓝鲸财经 王晓楠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已有部分北京地区的网贷平台,根据此前北京金融局下发的148条整改意见,全部完成整改。

6月12日,据财新网,原定于今年3月完成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将延期一年左右,2018年6月作为最后的期限接受监管验收,若还没整改完就将被取缔。但银监会主导的P2P“8·24”合规大限如何与专项整治的时间衔接,尚不明确。

新的整治工作规划是,在速度服从质量的前提下,各地金融办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对各家平台的分类,分为合规、整改和取缔三类,预计6月底出结果。在今年6月底各地金融局或金融办完成分类处置后,还留有12个月供整改类平台继续向合规转型,2018年6月作为最后的期限接受监管验收。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自2016年4月就已展开,原计划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

2016年8月24日, 银监会、工业化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主要内容。《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共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并根据征求意见,增设不得从事的债券转让行为,不再提供融资信息中介服务的高风险领域等内容。与此同时,《办法》明确规定了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贷机构及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余额上限。为了避免《办法》出台对行业造成较大冲击,《办法》作出了12个月过渡期的安排,在过渡期内通过采取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分类处置等措施,促进机构规范发展。

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包括四个阶段:摸底排查、清理整顿、督查和评估、验收和总结。而银、证、保等多部门也分别在同一时间公布了对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等的具体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全面部署安排。

2016年12月9日,人民银行会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召开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互联网金融风险底数已基本摸清,风险整体水平正逐步下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的势头已得到初步遏制,他同时强调,第二阶段清理整顿工作是专项整治的核心和关键。

据了解,已有部分北京地区的网贷平台,根据此前北京金融局下发的148条整改意见,全部完成整改。而广州地区将在6月陆续向各家平台下发整改通知书。

(编辑:杨少康)

来源: 蓝鲸财经 王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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