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结束?P2P行业监管大考正在来临(附考点大全)
【摘要】随着P2P行业的不断发展,据2016年1月时候统计,P2P平台已经达到3400多家规模,行业乱象不断地发生,问题平台不断出现。这就好比是高考,面对人数众多的情况下要选拔人才进入大学。P2P行业也是一样,这时候通过监管体制,这个行业需要设置一定门槛,在规则运行下才可以健康良好的发展。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2016年可以说是P2P行业的“高考元年”,为何把对P2P行业的监管称之为“高考”呢?随着P2P行业的不断发展,据2016年1月时候统计,P2P平台已经达到3400多家规模,行业乱象不断地发生,问题平台不断出现。这就好比是高考,面对人数众多的情况下要选拔人才进入大学。P2P行业也是一样,这时候通过监管体制,这个行业需要设置一定门槛,在规则运行下才可以健康良好的发展。
一、“高考政策”出台
要高考就必须出台相应的合理政策,要让P2P企业要有一个考试方向大纲。从2016年8月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颁布,到11月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出台。P2P行业正一步步走向合规之路,一步步迈向成熟。
二、了解“高考要求”
1.考试时间:2017年8月24日(大家都认为“肯定延期,只是不清楚延期的时间”)
2.参加考试条件:根据银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备案指引,已开展业务的网贷机构需要完成有关违规经营行为的对照整改工作后,方可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据监管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3.考试地点:登记备案机关基本为注册地省级金融办,但要求注册地所在的市(区、县)先进行预审。
4.考试材料:申请备案登记一般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信用报告,合规经营承诺书,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专项审计报告、电子合同委托存证协议,公安网络安全部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等。
5.监考老师:
行业 | 监管主体 |
互联网支付 | 人民银行 |
网络借贷 | 银监会 |
互联网信托 | 银监会 |
互联网消费金融 | 银监会 |
股权众筹融资 | 证监会 |
互联网基金销售 | 证监会 |
互联网保险 | 保监会 |
6.考试目的:中央地方协同监管,实施时候备案,负面清单管理,强化信息披露,推动行业自律。
三、考点大全(敲黑板)
1.主要监管要求:
信息中介原则,小额分散原则,线上经营原则,合理定价原则,专注主业原则,服务实体原则。
2.主体资格:
工商登记(名称、经营范围),地方金融部门备案登记(评估分类,并及时将备案登记信息及分类结果公示在官网上)
3.业务风控规则:
审核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真实性;
审核融资项目真实性、合法性;
采取措施防范欺诈行为;
4.负面清单行为(12项)
▪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进行虚假片面的宣传,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5.风险控制
小额分散: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网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信息披露:监管部门主要管信息披露,信息完全披露之后投资人是否来投,那这时就要风险自负。这是监管的一个理念,另外还要推动行业自律,各地都有互联网金融协会。
风险准备金:平台不能对外宣传说有风险准备金,不能保证投资人的投资安全,也不能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平台可以发生风险时提取风险准备金,可以这样做但不能对外宣传。
期限拆分的问题:如果借款人的借款期限和出借人的出借期限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下,就会有问题。比如说借款人的借款期限是六个月,而出借人的出借资金是三个月,三个月期满之后再转让出去,这种期限拆分是一种违规。目前可以在产品上注明出借满一定期限后,如六个月的产品出借满三个月之后可以转让,但并不保证即时转让成功转让,所以出借期限也要是六个月。
自动投标的问题:自动投标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充分的授权,而且需要注意的是每笔交易都签定借款合同,而不能用非常简单的债权清单的模式来做。
广告宣传的问题:广告宣传有一些不能进行的行为,比如不能用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名义,不得使用稳健安全等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的用语,不得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级人士受益者名义进行宣传或推介。
年化收益率:对于具体产品和具体项目是可以使用这样的用词,但是不能笼统的去说这个平台的产品会是这样的一个年化收益率或是预期收益率。
银行存管:资金存管只能找唯一的一家银行,注册地必须有金融机构。另外,上海市金融办发布《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网贷机构在取得备案登记后,应当在6个月内,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据报道,北京、深圳也或将紧跟上海对平台作出类似要求。
关于现金贷:对借款人有必要的风险提示和评估,年化借款率不得超过36%,不得收取高额罚息,依法催收逾期借款。
最后,祝愿“考生”们能通过这次大考,走向合规之路。
(编辑:郑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