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在给p2p网贷“做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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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前有一种说法是,在金融去杠杆的大背景下,未来银行业是“做减法”,互金网贷是“做除法”。

  小猪  ·  2017-08-23 16:20
 监管在给p2p网贷“做除法” - 金评媒
来源: 华夏时报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以前有一种说法是,在金融去杠杆的大背景下,未来银行业是“做减法”,互金网贷是“做除法”。

今年前半年高层确定金融去杠杆政策,持续几个月在公开市场提高市场利率,引来一片风声鹤唳,但到了6月份情况开始好转,资金面宽松,利率持续宽松;3月份开始银监会一口气下发了7道监管文件,被行业总结为“三三四”专项检查。8月17日,银监系统开出的罚单已经接近1700张,“三三四”自查已经进入收尾阶段。初看起来,银行业这项气势颇为恢宏的检查,应该是画上了句号。

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去杠杆似乎还在进一步深入,监管政策一波紧似一波。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落实清理整顿下一阶段工作要求的通知》,对整改类机构提交的整改计划,要履行批准程序,确保符合要求,即存量违规业务必须压降、不再新增不合规业务、业务规模不再增加,同时整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超过1年的需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

这里最关键的是,平台业务规模不再增长。这个政策严格实施后,对于部分资金实力弱的平台,其风险可能会被提前刺破。

这个政策的微妙之处在于,对于目前绝大数互金平台而言,其经营模式大多采取目前互联网时代的创投模式,由股东出资,成立公司,通过经营的创新,扩大市场、扩大业务、扩大品牌影响力。到一定阶段后,股价会升值,初始股东会溢价退出,这时候大家不关心企业的盈利,而是看未来的成长空间,所以大多数创业公司初期都是亏损的,比如电商巨头京东,在2016年才实现首次年度盈利,但这并不影响大家看好京东的经营模式和未来发展。

这种模式是否能够适用于金融业,到底给金融业带来什么风险,至少从监管层目前的新政而言,这种烧钱抢夺规模的模式是不被认可的。

业务规模不增长,也算是打到了互联网金融的“七寸”上,因为对于网贷平台而言,这意味着,其存量业务必须消化以后,才可能有新业务。因为网贷平台的服务费是提前收取的,如果后续有新业务继续,平台的报表就会很好看,但如果清理旧业务则必然加大借款者的成本,并可能加快坏账爆发速度。

监管层从规模上限制互金发展可能也是看到了规模扩张太快,即使在今年前半年严监管的形势下,互金规模增长也非常惊人,2017年1至7月,p2p网贷的交易规模为1.53万亿元,同比增长54.3%,历史累计规模达到4.9万亿元;截至7月末,贷款余额为12170亿元,同比增长98.7%。如此的规模增长实在是惊人。

快速的规模增长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互联网金融便捷的融资方式;二是央行利率过低,资金交易频繁;三是某些机构仍然把扩大规模放在第一位,忽视风险防范。也不能排除,某些机构以规模增长掩盖经营风险的可能性。

以前有一种说法是,在金融去杠杆的大背景下,未来银行业是“做减法”,互金网贷是“做除法”。

“做除法”只是一个形象的不准确说法,其实我们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还非常浅薄,互联网金融不仅仅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带来了扩大市场开展业务的便利,更重要的是先进的信息技术带来了精准的定价和风险控制,这导致互联网金融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具有传统金融无法比拟的优势。

金融业是服务业,中国传统金融存在这样那样的垄断,服务质量相对滞后,作为完全市场化的互联网金融网贷为金融服务业带来了一股新风。

因此,监管层这次提出的控制规模的政策,应该是在一定时段,一定范围内实施的,比如必须是在整改期限内,必须是接受整改的平台,而不应该扩大化和无限延长,这样既不利于市场公平秩序的建立,也会错失现代信息技术对金融业改革提升带来的机会。

网贷平台也不能仅仅利用了互联网融资和投资的便利,更应该重视其定价和风险控制功能,风险控制优先于规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成长为现代金融科技企业。

(编辑:田跃清)


来源: 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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