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央行再开7张罚单,累计已处罚29家企业

首页 > 资讯 >正文

【摘要】上海人行从今年4月21日给支付宝开出的第一张罚单开始,目前已经开出了29张罚单。其中,8月21日银联系的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有限公司(ChinaPay)也未能幸免,被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以人民币6万元罚款,此次属于上海银联首次被罚。

  爱财经  ·  2017-08-30 15:05
上海央行再开7张罚单,累计已处罚29家企业 - 金评媒
来源: 蓝鲸财经 王凤哲   

金评媒(https://www.jpm.cn)编者按:上海人行从今年4月21日给支付宝开出的第一张罚单开始,目前已经开出了29张罚单。其中,8月21日银联系的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有限公司(ChinaPay)也未能幸免,被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以人民币6万元罚款,此次属于上海银联首次被罚。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在官网上再次公示了7张罚单:银视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罚款50万元;锦江国际商务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罚款4万元;上海大众交通商务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罚款5万元;上海千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罚款3万元;上海东方汇融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罚款4万元;上海商旅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罚款1万元;上海金诚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罚款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人行从今年4月21日给支付宝开出的第一张罚单开始,目前已经开出了29张罚单。其中,8月21日银联系的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有限公司(ChinaPay)也未能幸免,被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以人民币6万元罚款,此次属于上海银联首次被罚。

此前被上海央行处罚的得仕股份发布公告,对具体违反了哪条规定作了披露。得仕股份公告显示,根据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得仕股份被认定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存在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及《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事实情况。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规定:

第十四条 支付机构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前报中国人民银行同意:

(一)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或组织形式;

(二)变更主要出资人;

(三)合并或分立;

(四)调整业务类型或改变业务覆盖范围。

第十七条 支付机构应当按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核准范围之外的业务,不得将业务外包。

支付机构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支付业务许可证》。

《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规定:

第三条 支付机构接收的客户备付金必须全额缴存至支付机构在备付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十一条 支付机构和备付金合作银行应当在备付金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当日分别书面告知备付金存管银行或其授权分支机构。

第二十七条 不同支付机构的备付金银行之间不得办理客户备付金的划转。

第三十二条 支付机构因以现金形式为客户办理备付金赎回、结转支付业务手续费收入等涉及的自有资金账户,应当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开立的自有资金账户中确定,且一家支付机构只能确定一个自有资金账户。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各地支行都在开展2017年支付服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暨综合执法检查工作,全国支付机构被重点检查。

(编辑:杨少康)

来源: 蓝鲸财经 王凤哲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爱财经

评论:
    . 点击排行
    . 随机阅读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