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发行迎信用申购时代 市场流动性将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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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据wind统计,截止至2017年8月20日,沪深两市累计发行129只可转债,发行规模合计为3624.06亿元。其中尚在存续期间的债券为19只,发行规模合计为677.62亿元,可转债发行只数和规模均不太大。

  颜汐  ·  2017-09-19 15:30
可转债发行迎信用申购时代 市场流动性将显著提高 - 金评媒
来源: 经济观察网 蔡越坤   

金评媒(https://www.jpm.cn)编者按:截止至2017年8月20日,沪深两市累计发行129只可转债,发行规模合计为3624.06亿元。其中尚在存续期间的债券为19只,发行规模合计为677.62亿元,可转债发行只数和规模均不太大。

9月19日讯,近日,证监会为解决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过程中产生的较大规模资金冻结问题,对可转债、可交换债发行方式进行了调整,将现行的资金申购改为信用申购。可转债信用申购时代将来临,可转债流动性与规模也势必显著提高。

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方式调整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无需预缴申购资金,待确认获得配售后,再按实际获配金额缴款;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无需预缴申购资金,按主承销商的要求单一账户缴纳不超过50万的保证金,待确认获得配售后,再按实际获配金额缴款。此外,可交换债的网上发行由时间优先的配售原则调整为采用摇号中签方式进行分配。

“受定增政策变动,以及监管部门鼓励发行可转债等因素影响,可转债市场规模在供给端必将迎来增长。申购方式的变更后,将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申购,资金供给端明显增长,同时投资者数量增加,也有助于整个可转债市场的流动性提升。”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证券评级部刘志强对经济观察网表示。

流动性将显著提升

可转债兼具发行利率较低、资金相对安全、高收益等优点,可转债在资本市场受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广泛青睐。但由于其为资金申购及对发行主体的财务要求可转债市场发行一直不高。

因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以及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利息等,门槛相对较高。而定增等融资方式更加灵活,且门槛较低,上市公司融资采用定增等措施较多。

中诚信研究院分析师谭畅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原有的资金申购方式下,投资者在申购可转债、可交换债时需冻结大量预缴资金。据统计,从已成功发行的可转债和可交换债数据来看,发行期间的申购资金约为实际获配资金的89倍,较大规模的资金冻结对资金面造成负面冲击,不利于市场流动性的稳定,此前市场就有因大额可转债发行而产生短时间流动性紧张的情况,这同时也增加了投资者申购的资金成本,抑制了部分投资者的积极性。”

据wind统计,截止至2017年8月20日,沪深两市累计发行129只可转债,发行规模合计为3624.06亿元。其中尚在存续期间的债券为19只,发行规模合计为677.62亿元,可转债发行只数和规模均不太大。

从发行预案情况来看,截至9月14日,今年以来共有159只可转债公布发行预案,规模合计3939.58亿元。这一规模较2016年的133.32亿元大幅增加。

按上市场所分类,在上交所上市的可转债较多,在上交所共发行77只,占比规模3,079.59亿元,占比84.98%。从信用等级分布情况来看,有51只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总额合计为2511.36万元。在AA+及以上的债券共有76只,发行可转债总额(不含未评级部分)比例为88.81%,表明已发行债券信用等级整体较高。

从行业分布情况来看,截至2017年8月20日,129只已发行的可转债的发行主体所属行业分布较为分散,发行主体数量相对较多的行业为金属、非金属与采矿业、化工、机械、电力、房地产开发和银行等传统行业,主要是这些行业盈利能力较为稳定,对资金需求程度较高。

“可转债迎信用申购降低发行市场进入门槛,市场流动性将明显增加,申购中签率将下降。”刘志强对经济观察网表示。

谭畅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对于发行人来说,信用申购后两类债券对于投资者的吸引力提升,可加快申购进度并增加发行成功率。尤其是在2017年2月证监会修改再融资细则后,定向增发的规模受限,发行难度提升,在可转债、可交换债得到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发行利率较低的可转债、可交换债是上市公司发行人获得有效融资的渠道之一。”

市场容量有望扩容

“2017年以来,多家上市公司公告发行可转债预案,预计可转债市场将快速扩容。”刘志强表示。“证监会将现行的资金申购改为信用申购,可以避免大规模冻结资金,减少对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扰动。2015年以来发行的可转债,发行期间平均冻结资金规模为发行规模的93倍,单只最大冻结资金量近5,400亿元,如果延用原来的政策,在未来可转债发行规模增加的情况下,对市场流动性影响较大。”刘志强进一步对经济观察网称。

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完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规则,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和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不适用本条规定。明确可转债项目单独排队,享受绿色通道,鼓励在审项目和拟报项目发行可转债和优先股。受此影响,大量上市开始发行可转债。

据wind统计,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20日,沪深两市共有134家上市公司公告发行可转债预案,发行规模合计为3,471.06亿元,是其存量可转换债券规模的5.2倍。计划发行可转债的中小企业数量占比明显提升。在已公告发行可转债预案的134家企业中,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主体合计为69家,占比为51.49%。

可转债开始信用申购,对市场而言是进一步利好。对于发行人来说,信用申购后两类债券对于投资者的吸引力提升,可加快申购进度并增加发行成功率。尤其是在2017年2月证监会修改再融资细则后,定向增发的规模受限,发行难度提升,在可转债、可交换债得到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发行利率较低的可转债、可交换债是上市公司发行人获得有效融资的渠道之一。

谭畅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可以看出,发行人参与可转债市场的热情在提升,发行可转债的需求较大。新规实施后,发行人的发行成功率将得以提升,同时投资者的资金占用成本也大大下降,有助于提升可转债市场对于投资者的吸引力。预计可转债的供需热情有望同步提升,市场规模会有明显增加。”“新规实施后,对于货币市场来说,主要缓解了原有的资金申购方式对流动性的负面冲击。市场流动性的不利扰动因素得以消除,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债券市场的资金不会因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而出现突然紧张的局面,这自然对债券市场的平稳运行形成一定利好。”谭畅称。

(编辑:郑惠敏)

来源: 经济观察网 蔡越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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