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赞赏抽成的伊始,是疯狂逃税的众多IOS软件
【摘要】IAP模式规定:如果要付费在APP内解锁特性或功能,那么必须使用苹果平台内的购买接口。如果APP允许用户购买,在APP之外的商品或服务,那么必须使用IAP以外的购买方式来收取相应款项。
金评媒(https://www.jpm.cn)编者按:IAP模式规定:如果要付费在APP内解锁特性或功能,那么必须使用苹果平台内的购买接口。如果APP允许用户购买,在APP之外的商品或服务,那么必须使用IAP以外的购买方式来收取相应款项。
近日,苹果继禁了微信等具有打赏功能软件的IAP接口,封杀了打赏功能之后,在2017年的9月中旬放出了再次轻微修改App Store审核规则,取消了对第三方应用打赏的抽成规定的消息,新审核规则规定:
苹果允许了在特定情形下的“货币礼物”(monetary gift)不使用苹果应用内购买方式,前提是这个礼物是完全自愿的、100%的金额给到礼物接收者。但是,涉及到数字内容和服务的赏金礼物将被列为应用内消费的范畴,苹果将抽取三成分成,基于数字内容/服务的打赏依然使用IAP的方式。在第三方应用个人对个人的打赏中,苹果将不再抽取30%的收入。
前几个月闹得沸沸扬扬的抽成问题,终于以苹果“表面服软”的结局收场,但是其背后开发者和管理者立场分歧,却并非表面关于赞赏模式分成这么都摆在明面上。
我们知道,所谓的“苹果税”是今年4月苹果新推出的规定:APP不得包含指引客户使用非IAP机制进行购买的按钮、外部链接或其他行动号召用语,同时,苹果把iOS版APP的打赏定义为内部购买,每一笔赞赏都必须抽成30%给苹果。正是因为如此,腾讯微信才与苹果展开激烈交锋,强硬拒绝了此项规定,选择关闭iOS版微信的赞赏功能。而苹果此举也彻底激怒了赞赏受益方——内容创作者,加之短期之内,知乎、今日头条、微博问答等也与苹果就打赏问题起了纠纷,一时间苹果被群起而攻之,被挂上了“店大欺客”的名头。
抛开问题看本质,本质是怎样的呢?那就是苹果公司的管理者和世界各地众多的开发者关于利益方面的重大分歧。苹果公司作为这个IOS封闭圈子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各类应用开发者程序员想借用这个平台的“资源+流量+带宽”售卖自产的软件和配套服务挣钱,要给苹果一定比例的分成,这是很合理的规定,这就好比商场内入驻的商家需要给商场抽成或者交租金一样。
IOS的软件最开始的模式就是一次性购买这个软件的使用权,产生的收益直接打到苹果账户,苹果在每月结算收入70%打给开发者。这个模式最开始出来就收到全世界的开发者的喜爱,因为直接提高了开发者的收入,其他平台抽成会更多。同时,也带给了苹果商店世界第一的位置和百亿美元的分成收入。
后来,大家软件内的花样就越来越多,直到某天出现了先下载APP试用几分钟,然后再选择是否付费购买全部或者更高级的功能。但是,大多数情况是付费后,收到的是一个激活软件功能的验证码,直接绕过了在苹果商店购买的这一流程,也就绕过了苹果商店的30%抽成,用户付出钱100%落入了开发者的手里,苹果一分也分不到。
随着这种情况越来越多,大家都变成了免费使用苹果的平台分发软件流量获取收入而不用交租金,苹果商店收入直转而下,情况愈发严重,直到导致了苹果商店IAP新模式的诞生。
IAP模式规定:如果要付费在APP内解锁特性或功能,那么必须使用苹果平台内的购买接口。如果APP允许用户购买,在APP之外的商品或服务,那么必须使用IAP以外的购买方式来收取相应款项。
这句话的意思说。APP的附加服务和组件,还是在App Store付钱购买,只是换了一个网页UI界面,付款通道还是走的苹果商店,而不是私人通道。而像淘宝购物,外卖等,由于是购买的东西并不是在App内使用的,这些只能使用其他的付款方式如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卡等。
这个条款直接封杀了软件内私人渠道付费的方式,圆满没有漏洞, 定下了条款之后一直相安无事,各行各业遵纪守法。
平静的水面直到中国互联网市场的飞速发展,各种创新层出不穷,才被一个全新的模式所打破,以微信、知乎、斗鱼,虎牙为代表的内容平台与直播平台的“打赏”机制,让这个规则出现了漏洞,变得摇摇欲坠。
打赏机制跟IAP模式冲突点在于:一个单独用户付出的钱并不是给开发者的,而是给另外一个单独用户的,而且这里面好像并没有“购买”行为,类似于支付宝转账,不付钱并不影响你看完另一个用户所提供的内容。
这就让苹果商店的管理者很头痛,APP内购买的内容和组件就应该收租金,但是打赏机制所导致的付费并不是APP开发者所提供的,APP的其他用户也在撰写内容,而这些内容也是这个APP的组成部分。在宏观意义来讲,只要在这些APP写文章的、开直播的都可以算是这个APP的“共同开发者”。这样就很有趣了,既然都算是“开发者”按照IAP规定来讲,那么你从APP上赚到的钱也应该收手续费。
所以关于打赏应不应该抽成这个问题,无非全部只是在这两点上:
(1)赞赏算是购买APP付费升级的组件吗?
(2)用户创作的内容算是App提供的服务吗?
从更深处的意义来看,并不是只是关于这几个软件的问题,而是苹果商店的基础规定:”IAP规定”的存在的合理与否了。这两条如何界定,显然之前的条款里面是没有很明确的划分的,因此可以存在讨论的空间,争议也就起于此。
某信的想法随着互联网的唇枪舌炮,在硝烟和战火下一缕缕的低调展开,它的目标自然是想抛开苹果的这一套虽然僵硬但是非常赚钱的生态体系自己建立一个王国。小程序就是这其中的重要工具。深入想一想,如果使用某个小程序需要付费的话,应该走什么渠道呢?
假如某信内小程序不抽手续费的话,既然某信可以做应用内自带小程序商店,那我大某付宝也可以做,我某德地图同样可以做。技术成熟之后,流畅度可比安装的APP,再用庞大的用户量把你苹果商店核心竞争力抢走,把苹果直接变成一个鸡肋,一两年不打开你一次,成了压箱底的软件了。我想,这才是苹果商店不留情面直接封杀的核心原因。
不过,仅仅几个月时间,苹果就放宽了该项规定,苹果这一条新规中,取消抽取 30% 的分成,但是打赏通道依旧要在IAP框架内,全程在苹果商店的监视下进行。最后还有一条,第三方应用开发商也不得从个人对个人的打赏中抽成。
这两个规定这是什么意思呢?直白点就是我赚不到的钱,你们也别想赚,你们抽成我也跟着抽成。这也就是对于某鱼、某牙等直播平台依旧抽取分成的原因。
(编辑:郑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