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重金延揽金融总部 落户奖励最高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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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间金融与科技较量从未消停,深圳加码金融业扶持政策,首设金融科技专项奖,意在打造国际化金融创新中心。

  爱财经  ·  2017-10-16 10:25
深圳重金延揽金融总部 落户奖励最高5000万元 - 金评媒
来源: 财新网 记者 林金冰   

金评媒(https://www.jpm.cn)编者按:城市间金融与科技较量从未消停,深圳加码金融业扶持政策,首设金融科技专项奖,意在打造国际化金融创新中心。

深圳近来升级金融业扶持政策,将金融总部落户奖励最高限额,从2000万元调增至5000万元,同时新设金融科技专项奖。深圳市政府近日公布《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下称新政),披露前述政策动向。一系列新政旨在吸引集聚优质金融资源,为打造国际化金融创新中心铺路。

重赏之下,或有异地金融企业跃跃欲试,这正是深圳与其他金融城市之间政策较量的缩影。长期以来,深圳金融业资产规模一直排名第三,居于北京、上海之后。

金融业是深圳经济发展支柱之一,2016年当地金融业增加值约占GDP的15%。作为华南金融重镇,深圳扶持金融业政策向来有之,自中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支持力度有加无减。深圳于2003年出台《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之后于2009、2013年分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下称旧政)。

深圳此番新政基本沿袭旧政框架,变化在于部分项目奖励补贴力度加码,部分为新增奖励项目。

总部经济是城市经济发展重头戏,也是政策扶持重点。旧政规定:在深圳新注册设立的金融企业总部,实收资本达10亿元以上者,可享受2000万元落户奖励,此为顶格奖励。新政在此基础上提出:实收资本超过10亿元以上者,超过部分每增加1亿元,奖励就增加100万元,单家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

据深圳市金融办数据,2016年末,深圳法人金融机构总计173家,当年新引进13家。

按新政规定,除了金融企业总部,金融企业设立的专业子公司、股权投资企业、交易场所等,均可申请落户奖励及购地、购房、租房等补贴,前提是承诺15年内不迁离。

新政还鼓励金融企业综合化经营——在深圳注册设立、相对控股两家以上不同类型金融企业总部、实收资本达50亿元的金融类控股集团或公司,若其下属企业形成地方财力累计达2亿元,则可享受1000万元奖励;形成地方财力每增加2亿元,追加奖励1000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5000万元。这类奖励与落户奖励无法同时享有,只能二选其一。

所谓地方财力,是指金融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计入地方分成部分。

借新政发布之机,深圳推出“金融科技专项奖”,此为国内率先之举。该奖用于奖励区块链、数字货币、金融大数据运用等领域的优秀项目,年度奖励合计最高可达600万元。

相比北京、上海,深圳特色在于电子科技产业发达。新政提出,要支持金融租赁与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发展。金融租赁公司若为深圳市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且融资总额超过5000万元,则可获融资总额1%的补贴。

(编辑:杨少康)

来源: 财新网 记者 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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