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局:整改检查前P2P平台应披露合规报告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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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市金融局要求各机构按照1+3的要求聘请律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报表、合规报告、第三方审计报告,并在官网上披露。

  金评媒  ·  2018-07-25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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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北京市金融局下发通知:为落实1+3的要求,充分披露机构的业务合规、资金合规等情况,请各机构按照1+3的要求聘请律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报表、合规报告、第三方审计报告,并在官网上披露。各机构应于合规整改检查前(会通过官方渠道发通知)披露上述信息,上述信息将作为合规整改检查的一项。各机构应积极借助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力量,提高自身的合规度,接受社会的监督。律所、会计师事务所无限制。

据了解,网贷行业的1+3政策的框架是指“一个办法两个指引外加一个信息披露标准”(俗称“1+3”)组成的网络借贷法规体系,主要由以下几个监管文件组成: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部门正式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1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银监会2017年2月下发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和2017年8月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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