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自媒体曲解ICP证 予财宝梳理正确流程
【摘要】“ICP证”到底要什么时候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部分平台已办理的“ICP证”是否有用?现在还没有办理的,是否危及“备案”?
笔者所在的P2P网贷行业,根据监管政策要求,要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业内俗称“ICP证”。但部分自媒体朋友对于“ICP证”办理的流程有曲解,并通过统计数据和解读的方式误导行业投资人,认为办理“ICP证”要在备前完成。
那“ICP证”到底要什么时候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部分平台已办理的“ICP证”是否有用?现在还没有办理的,是否危及“备案”?我们不妨从监管政策开始梳理,以便理解好这一项政策要求。
首先,看国家对P2P网贷的监管政策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6]1号),第五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银监办发[2016]160号),第十三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当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两份银监会颁发的监管文件均明确规定:是在完成备案登记后才办理。
其次,看广东对P2P网贷的监管政策
笔者是广州平台,接受广东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落实广东地方监管政策。
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于2017年2月13日发布的《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八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获得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八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于2017年2月14日发布的《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持省金融办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文件,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向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与银监会的要求一致,两份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监管文件均明确规定:是在完成备案登记后才办理。
再次,“ICP证”与“EDI许可证”之争
2016年9月,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网贷平台和媒体对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出现了理解上的差别。
网贷之家转载澎湃新闻
据澎湃新闻2016年9月15日作者周炎炎报道称,网贷机构需办理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许可证(也称EDI许可证),而不是ICP许可证。澎湃新闻引用一位工信部官员的话,“P2P网贷机构确实要拿的不是ICP许可证,而是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工信部前期在银监会和金融四十人会议做了相关解读”。
另外,EDI许可证是什么?
如果网贷平台要办理的是EDI许可证,那这是什么内容的许可证?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12月发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增值电信业务包括两类:第一类包括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四种业务;第二类包括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等六种业务。
据上述澎湃新闻2016年9月15日作者周炎炎报道,ICP和EDI许可证同属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但是ICP是针对信息服务业务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而EDI针对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后者才是网贷真正需要申请的证书。
EDI许可主要面向的业务包括交易处理业务、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和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其中,交易处理业务包括办理各种银行业务、股票买卖、票务买卖、拍卖商品买卖、费用支付等。
最后,笔者认为流程清晰 许可类型有待明确
究竟是ICP证,还是EDI许可证?虽然澎湃新闻从工信部获得消息,并且政策对“增值电信经营许可”的要求一直没变,但是监管政策尚未就这一块要求作出明确指导。监管政策的不明确,是目前P2P网贷的一个痛点。
通过监管政策、媒体的解读可知,这是否意味着,之前已经办理下来ICP证的,对监管而言无甚意义?
但是有一个可以明确的是,在办理流程上,获得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后,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现在没有的也不用着急,现在有的也不一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