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首例校园"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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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陶某等4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一案在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辽宁省打掉的首例校园“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件。

  白着呢  ·  2019-07-04 15:49
辽宁首例校园"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开庭审理 - 金评媒
来源: 正义网   

日前,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陶某等4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一案在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辽宁省打掉的首例校园“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件。

公诉人在庭审中指控,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陶某在沈北新区道义街道华强城小区等办公地点,纠集靳某某、贺某某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让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并通过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痕迹、录制虚假借款视频、恶意累高借款金额、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被告人王某某在做贷款中介过程中,明知陶某有实施“套路贷”的违法犯罪行为,仍与陶某共同出资或将被害人介绍到陶某处为自己解套。上述4名被告人在被害人不配合或向被害人及其家属索取债务过程中,强行勒索他人财物,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2名被害学生被迫休学、1名自杀未遂、1名被害学生被迫跳楼。陶某系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靳某某、贺某某系犯罪集团的其他成员,该犯罪集团涉嫌诈骗犯罪26起,涉嫌敲诈勒索犯罪20起,社会影响恶劣。

在庭审中,通过法庭调查,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就案情的情节、性质、社会危害性展开了充分的观点阐述,对双方有争议的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在最后陈述中,部分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违法性,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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