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网络金融联盟”的设立意欲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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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7月28日,国内12家股份制银行在北京宣布,共同发起设立“商业银行网络金融联盟”,联盟成员之间将实现系统互联、账户互认以及资金互通。

  医加医供应链金融  ·  2016-07-30 14:00
“商业银行网络金融联盟”的设立意欲何为? - 金评媒
   

在互联网金融的强大攻势下,传统银行开始抱团结盟,用低价和优质服务留住客户。7月28日,国内12家股份制银行在北京宣布,共同发起设立“商业银行网络金融联盟”,联盟成员之间将实现系统互联、账户互认以及资金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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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网络金融联盟的首批12名成员分别是: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一、电子渠道跨行转账全免费


联盟行对外宣布,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电子渠道跨行转账免收客户手续费,切实为客户带来实惠。联盟间账户互认实行免费,资金互通将实行最低市场价格,有效降低成员行的运营成本,将节省的运营成本回馈于客户。


联盟成员之间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电子渠道跨行转账免收客户手续费,资金互通将实行最低市场价格,有效降低成员行的运营成本。对于新的参与者,联盟不设门槛,不设歧视条款,不设差异化合作方案。


二、后续联盟行将实现资金互通


截至目前,联盟行间已经实现了系统互联和账户互认,后续将实现资金互通。联盟行将落实新的账户管理办法要求,更加合规便捷地为客户开立电子账户,以账户为基础实现连接,有效提升客户体验,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三、放开银行账户验证通道


具体来说,银行可通过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服务。银行可通过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服务。


银行可通过类户为存款人提供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服务。银行不得通过类户和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取现金服务,不得为类户和类户发放实体介质。


相比各大商业银行,免费一直是互联网金融的“卖点”,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以此卖点迅速占领金融市场。


业内有分析认为,金融联盟成立旨在对抗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认为,联盟有助于使得联盟间各行业务上互通有无,从而提高客户覆盖率。“联盟设立可能受到互联网业务的启发,但是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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