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又一个被炒热的概念
【摘要】P2P最早出现在国内的时候,是在2007年,现在,行业已历经了近十年的发展,依然不够成熟和规范。消费金融的商业模式和前景,不是由概念所决定的,其发展要基于一定的市场基础、适用人群和监管环境。
模式未成,概念先行,是当今国内大多数行业的真实写照。从今年初,科技行业的VR热,到后来的无人驾驶;从近段时间,金融行业的金融科技,到现在的消费金融,无一不被炒得火热朝天,但概念也仅仅是概念,离成熟的商业模式到来,还时候尚早。
P2P最早出现在国内的时候,是在2007年,现在,行业已历经了近十年的发展,依然不够成熟和规范。
消费金融的商业模式和前景,不是由概念所决定的,其发展要基于一定的市场基础、适用人群和监管环境。
消费金融跟P2P在国内同年出现,2007年,广东开始允许试点消费金融,电脑、手机等等之类的商品分期购买业务开始推出,到了2009年,我国出台了《消费金融试点管理办法》,更多的城市被允许成立消费金融类的公司。
同样是历经近十年的发展,对比起P2P来说,虽然消费金融认知度不如P2P高,但市场份额却一点也不小,2015年,国内消费信贷规模达到19万亿,机构预计,2020年,消费金融规模将超过40万亿,如此巨大的市场份额,引得不少行业争先进入,期望未来都能分到一杯羹。
然而,消费金融未来如何才能成为人们想象中的样子?
先来看现阶段消费金融的现状。传统的消费金融是指,在不以吸收存款的提前提下,非银行金融公司(机构)为居民提供以消费为目的小额贷款,如校园分期、直接发放的线上或线下购物信贷等。这种传统形式的特点在于: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他的好处在于,容易铺开市场,利于交易额的增长。
然而,这种表现形式同样也存在着缺点,尽管国内征信体系加快了建设的步伐,但一时半会儿还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大量放出的消费贷款,也使得风险性提高,特别是以校园分期为典型的消费金融,向一群无稳定收入的学生提供透支,极易出现坏账,坏账一旦出现,便触发一系列的风控措施,如前段时间曝出的裸条借贷,大学生借贷后跳楼,暴利催收等丑闻,会给行业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要是集中性的出现问题,甚至还会引来监管层面的强力整治。
消费金融的发展,会一定程度受到国民经济增长的影响,稳健的经济增长,有利于居民消费需求的激发,相反,在经济下行的状态下,居民收入增长缓慢,随之促使消费需求降低,消费信贷市场活跃度也会随之降低,2016年开年以后,国际金融大鳄索罗斯一度唱衰中国经济,认为中国经济增长动力主要来源于高信贷,这一说法一度遭到否定与反击,但可以类比出,健康的消费信贷数据,要依托于稳健的经济增长作为基础,否则,容易出现泡沫。
消费金融高准入门槛,也会阻碍其发展,2014年1月实施的新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规定,诸如,出资机构必须具备五年以上消费金融领域从业经验、最低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亿元人民币、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等高准入规则,这样一来,使得消费金融的主导者,只能是高端玩家。消费金融或多或少有普惠金融的影子在里面,如此高的准入规则,普通的小企业和企业家注定无缘消费金融,即便在将来,资金获取成本降低,以及征信体系完善以后,依然难以企及。
笔者说消费金融是一个被炒热的概念,并非是否认消费金融的市场前景,如同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样,并非是说她不能做出美味的好菜,笔者要说的是,要想发展好消费金融,务必要将基础的东西先打造好,如征信的建设、经济的平稳增长、准入规则的合理性等,只要将这些柴米油盐准备好了,才能做出一个甚至十个美味的菜肴,一昧跨过这些,去界定预测几十万亿级别的消费金融市场,然后一窝蜂的提前涌入,极有可能是一场竹篮打水。
在淘宝成立以前,从未有概念的大肆炒作和吹捧,马云看准的是诚信体系建设的未来,以及互联网的发展前景,当诚信问题得以解决,以及互联网迅速发展、移动互联网普及以后,自然就有了今天200亿到580亿再到980亿单日交易额的飞速跳跃,可想而知,踏实的走好眼前的每一步,是如此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