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协会7大惩戒方式有利于自律监管升级
【摘要】继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信息披露及共享之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互金协会”)再出手加强行业规范。
继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信息披露及共享之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互金协会”)再出手加强行业规范。7月26日下午,互金协会向各会员单位下发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章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自律公约》、《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倡议书》、《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自律惩戒管理办法》五项文件。据悉,上述文件于2016年7月21日正式发布,并经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及第一届常务理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意味着互金协会437名会员单位的行业自律终于有章可循。
7大惩戒方式 严重者取消会员资格
此次互金协会下发的五项制度文件中,最受关注的当属《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自律惩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因为在3月份互金协会成立当天,协会就曾承诺将明确自律惩戒机制,提高行业规则和标准的约束力;4月份,协会秘书长、央行科技司副司长陆书春在某论坛上也表示,当前互联网金融的惩戒手段亟待提高。在协会成立的四个月后,自律惩戒管理办法终于落地。
《办法》规定了对违规会员的七种惩戒方式,包括警示约谈、发警示函、强制培训、业内通报、公开谴责、暂停会员权利和取消会员资格。惩戒种类可单独或合并实施。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会员会被从重惩戒,比如同时具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应予惩戒的行为;一年内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同一性质的应予惩戒的行为;对投诉人、举报人、证人等有关人员打击报复;违规行为发生后编造、隐匿、销毁证据;阻挠或拒绝协会对其从业行为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和调查以及其他不配合检查工作情形;拒不执行协会作出的惩戒决定。
对于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协会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根据规定,会员的违规行为及最终惩戒决定,应当记入协会会员管理系统。同时,协会应将惩戒会员的检查档案与惩戒决定书等材料一同归档,并参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保管。
会员可对惩戒决定进行申诉
据悉,互金协会理事会下设立“惩戒委员会”,负责对协会查处的违规行为实施惩戒。对于协会查处的违规行为,由惩戒委员会的常设机构组织检查或调查后,向惩戒委员会提交检查或调查报告。除此之外,协会理事下另设“申诉委员会”,主要负责受理当事人对协会惩戒委员会作出的惩戒决定的申诉;同时负责对于会员以补贴等方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申诉。为了确保惩戒公平、公正,《办法》还明确了回避制度,涉及利益相关等的惩戒委员会委员需要自行回避,当事人、投诉人有权申请回避;此外,规定申诉委员会委员不得兼任惩戒委员会委员。
惩戒办法将加大对会员约束力
那么,此次惩戒办法出台将对行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协会是一个自律组织,不具备强制处罚的权利,因此从协会角度来说,取消会员资格属于其能力范围内比较严厉的处罚措施。”作为中国互金协会的理事单位,德众金融董事长许圣明认为,此次惩戒办法出台,明确了具体的惩戒措施,切实加大了对会员单位的约束力,有利于规范会员单位的经营行为,引导行业发展。作为协会理事单位,德众金融一直积极拥抱监管,今后将继续按照监管要求合规运营,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加强自律规范。
有业内人士认为,虽然互金协会是自律组织,但在已出台的有关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文件中,监管层均对行业自律做出明确要求,也可以理解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行业自律实质上已经成为政府监管的一部分。同时,从互金协会的首批400多家会员单位来看,均是业内知名、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对整个行业具有很大影响力。因此,协会对于这些会员单位的约束管理,也会对其他非会员单位产生正向的引导,促进整个的行业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