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办法棒打鸳鸯 互金牵手保险将成泡沫?
【摘要】以互联网金融平台直接代销保险产品是监管层明令禁止的,但其他方向的合作,包括促进保险公司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提升互联网金融公司风险抵御能力,依然是受到监管层鼓励的。
近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其中涉及互金与保险合作的条款引起业内重视。《暂行办法》明确禁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一时,业内所有涉及互金与保险的合作都被贴上违规标签。监管层面一点风吹草动,行业立即草木皆兵,也是监管层始料未及的。
去年7月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金融公司合作。意见刚出台时,有行业人士预言,互联网金融平台将成为保险公司未来抢滩的销售渠道。
监管从鼓励向规范转变,也是一年来互金与保险合作持续发展的结果。互联网金融平台和保险公司一直在探讨合作的方向,中国人保、阳光保险以及太平保险等保险公司都相继与互金平台展开合作。有些保险公司通过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实现互联网渠道盈利。有些新兴的互联网保险公司通过自有网站销售保险,新兴运营模式成为老牌保险公司创新的动力。
但是,这些合作存在一定风险,《暂行办法》从法律层面引导相关机构进行风险规避。禁止“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一条针对的是,大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没有取得券商、基金、信托等执照,代销相关产品将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使原本不具备高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轻易购买到高风险投资产品,增加风险扩散的可能。
因此,以互联网金融平台直接代销保险产品是监管层明令禁止的,正在进行此类合作的互金和保险公司产品将大规模下架。但其他方向的合作,包括促进保险公司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提升互联网金融公司风险抵御能力,依然是受到监管层鼓励的。
履约险将成为未来合作趋势
互联网金融的中心词在于金融,核心是风控,保险作为一种普遍的防风险手段,可以解决互金面临的风险问题。目前互联网金融公司采取的风险准备金、担保等増信手段,不被监管层认可,《暂行办法》也重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而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可以填补这个空白。
此类合作以投资人账户资金安全险、借款人履约信用保证保险、借款人人身意外险和风险准备金管理保险四类为主,其中履约险是真正触及双方合作核心的金融产品,将切实提升互金平台抵御风险的能力。履约险对平台资质的要求非常高,此类合作目前还很少。
此外,普通人购买保险也可以以消费金融的形式在互联网金融平台融资,这和平台代销保险有本质区别。人们依然通过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在保费环节引入互联网金融平台即可。这种方式不仅能促进保险社会覆盖面,还能提升民众个人风险抵御能力,使保险覆盖不到的人群也能通过这种方式抵御风险。
而平台也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以终止保单作为风控手段。这种金额小、风险可控的标的,是平台求之不得的优质资产。尤其在《暂行办法》将借款人最高额度设限为20万后,这种小额优质标的将成为未来标的的主流。
现阶段,保险公司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合作还存在诸多顾虑,目前已经达成合作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都是流量大、安全性相对可靠的平台,这些平台将成为保险公司追捧的对象。
可以预见的是,洗牌期过后,保险公司将和优质互金平台深入合作,推广履约险,并借助互金平台在大数据及互联网技术方面的优势,共同研发创新型和针对性的互联网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