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银联卡境外受理环境 香港保险优势与风险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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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今,内地居民赴香港地区购买保险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在今年监管部门屡屡重申要查处“非法在境内销售境外保单行为”的基础上,近期银联国际也出台新政,对赴港投保的银联刷卡渠道进行了规范。该政策的出台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于香港保险利弊权衡的热议,同时也使一直火热的香港保险市场陷入一片扑朔迷离的境况。

  艾迪  ·  2016-11-16 16:00
规范银联卡境外受理环境 香港保险优势与风险并存 - 金评媒
来源: 金融时报   

如今,内地居民赴香港地区购买保险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在今年监管部门屡屡重申要查处“非法在境内销售境外保单行为”的基础上,近期银联国际也出台新政,对赴港投保的银联刷卡渠道进行了规范。该政策的出台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于香港保险利弊权衡的热议,同时也使一直火热的香港保险市场陷入一片扑朔迷离的境况。

违法者试图绕避监管

银联国际近日发布的《境外保险类商户受理境内银联卡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要求,境内居民在境外购买与意外、疾病等旅游消费相关的经常项目保险,可以使用银联卡支付,其他保险项目严禁使用银联卡支付;要严格落实外汇政策规定的境外保险类商户单笔交易不超过5000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消费金额限制。根据银联公告,《指引》目前在香港地区试行,适用于境外保险类商户在POS终端、互联网、 移动支付等所有渠道受理境内银联卡的情况。对此,银联国际表示,“近来,通过对商户交易监测发现,部分境外保险类商户存在单卡单商户多笔交易量激增的情 况。为进一步规范境外保险类商户受理境内银联卡,发布的《指引》重申了相关监管要求及业务规则,保证境内银联卡在境外的合规使用。”

事实上,早在2010年10月,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中就指出,涉及境外保险类商户的4个商户类别 码均属金额限制类,持卡人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除单笔额度外,对具体的保险种类也有限制。2016年3月,外汇管理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 示,人身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尚未开放,因为这项交易,在外汇管理上属于金融和资本项目下,并未获得政策支持。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位保险中介人士解释道,“内地银行发出的VISA、万事达信用卡可以继续缴纳香港保单保费。 但由于内地VISA、万事达信用卡的清算通道受银联控制,而赴港购买保险的支付业务涉及到清算、结算,未来会否迎来变数,仍有待观察。”但内地居民还可以 选择在香港本地银行开设账户。既可选择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等外资银行,亦可在境内的中行、工行、建行、招行远程开设香港账户。

客户对港险缘何趋之若鹜

根据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公布的上半年香港保险最新统计数据显示,香港保险行业上半年总保费收入2075亿港元,同比增长12.2%。其中,内地客 户贡献新单保费收入301亿港元,已接近去年全年水平的316亿港元,占个人业务新单保费(815亿港元)的比例也达到了37%,而2015年底,这一比 例还仅为24%。

为什么境内民众对香港保单如此“前赴后继”?究其原因,首先是香港保单可以提供以美元计价的结算方式,绕过换汇额度的监管,实现全球化的资源配 置,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资产减值,对高净值人群具有较大吸引力。

此外,部分香港保单与内地保单相比,的确具有更广的承保范围和更优的承保费用,并且保障责 任划分十分简洁,对境内普通民众形成一定吸引力。太平洋(5.640, -0.01, -0.18%)人寿精算部副总经理陈谦在今年的精算师年会上表示,以香港热销的重疾产品危疾终身保产品为例,其保障责任明确划分为四大块:身故保障、严重疾病、特定疾病、预支疾病,并赠送额外保障,且每方面的保障和赔付都标注的十分清晰。另据一位保险代理人士介绍,三类香港保单最受内地客户追捧。第一类是储蓄分红险,特色是“演示收益”高,可以实现多币种配置;第二类是重疾险,特色是定价比内地低,保障疾病种类、范围较内地保单更广。比如,香港多数保险的重疾险明确把原位癌列入了保障范围,同时相同年龄的被保人若购买相同保额的同类产品,香港的保费要比内地大约便宜两三成;第三类是医疗险,主要是高端医疗险,其特色是保障金额高、全球合作医疗机构多、理赔便捷。总体来看,赴港购买保险人群以高净值客户为主,但却有逐渐向中端客户蔓延的趋势。

对于内地个人投保香港保单,需亲赴香港投保并签署相关保险合同。如在境内投保香港保单,则属于非法的“地下保单”,既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也不受香港法律保护。此外,汇率风险也需自担,以港元、美元等外币结算的保单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并且,如内地居民个人到境外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是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的项目。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分红险,目前内地保险产品遵 照监管要求,按照低、中、高三档演示红利水平,演示利率上限分别为3%、4.5%和6%;香港保险大多数产品通常采用6%以上的投资收益率进行分红演示。 但分红本身属于非保证收益,因此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与内地保单不同,香港监管部门对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无具体要求,大多数长期期交保单在保单前期现金价值 很低,前两年甚至为零,客户如果退保将承受较大的损失。

基于以上风险,非法推介香港保单不仅会扰乱内地保险市场,而且被调研机构均表示受到不同程度冲击,并造成一定比例的业务流失,一线业务员普 遍感到竞争压力较大。因为境内保险受到监管机构在销售误导、收益率演示等方面的严格管控,而非法代理机构和人员则不受限制,所以这可能让内地保险机构的业 务员陷入窘境。同时,这种销售误导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权益。非法销售代理人或机构隐瞒香港保险产品和法律与内地原则性差异,利用人民币贬值预期,片面夸 大香港保单保值、避税功能等方面的优势。

个体与市场均担风险

香港保险并非有益无弊,其虽在演示和销售灵活性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内地个体投保人和整个保险市场都会因为非法销售香港保险行为的存在而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来源: 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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