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撤离P2P “华信系”已悄然退出两家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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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有资本与互联网金融的结合需要摸索,其投资的P2P也会优胜劣汰,资本只会重点投入在能够生存下去的P2P平台上。华信电子或许正在梳理旗下P2P,未来华信系P2P的数量还可能减少。

  白着呢  ·  2016-12-07 10:00
国企撤离P2P “华信系”已悄然退出两家平台 - 金评媒
来源: 法治周末   

国有资本与互联网金融的结合需要摸索,其投资的P2P也会优胜劣汰,资本只会重点投入在能够生存下去的P2P平台上。华信电子或许正在梳理旗下P2P,未来华信系P2P的数量还可能减少。可以预期,未来国企、上市公司将一边抛售小平台的股权,一边积极谋求入股具有持续竞争力的大平台。

前不久,陷入罗斯金融投资者维权风波的国企北京华信电子企业集团(以下简称“华信电子”),并没有因此丧失投资P2P的热情。

据多家媒体报道称,11月23日,P2P平台爱贷网宣布完成两亿元B轮融资,投资方还是华信电子。

对于华信电子的入股,法治周末记者于11月28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发现,爱贷网的运营主体(浙江爱贷金融服务外包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在工商登记中进行股东变更,其股东信息仍显示为浙江华信凯路投资发展公司、沈锐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和一名自然人股东朱某。

而除爱贷网外,此前据第三方平台网贷天眼统计,华信电子通过多家子公司控制着包括罗斯金融在内的9家P2P平台。

“在监管收紧和行业普遍盈利难的现状下,华信电子斥巨资入股爱贷网,是在释放将集中力量做好该平台的信号,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华信系P2P或将解体。”网贷行业观察人士张也(化名)对法治周末记者分析道。

“华信系”已悄然退出两家平台

张也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目前华信系P2P平台中,拉拉金融、e周行的股东名单中已不见与华信有关的信息。

法治周末记者通过企业信息查询工具“企查查”搜索发现,拉拉金融的运营主体——深圳市拉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1月17日的股东变更信息显示,原持股35%的股东南京华信巨源(华信电子的全资子公司)退出,不再担任股东;而e周行运营方天津源丰财富生活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中唯一曾与华信电子有关的是北京华信金服(最初为华信电子的全资子公司),不过10月24日,北京华信金服的唯一股东已变成上海雪狼国际贸易公司。

“拉拉财富、e周行从华信系P2P的名单中撤出,是被剥离还是主动‘逃离’还不好说。但从对罗斯金融逾期的反映,及对两家P2P平台撤股的行为看,华信电子或许正在梳理旗下P2P,未来华信系P2P的数量还可能减少。”张也谈道。

对于撤股的原因及未来对P2P投资的规划,法治周末记者11月25日曾多次拨打华信电子官网公布的联系电话试图询问,但无人接听。

记者梳理目前与华信电子有关的几家P2P平台的股东背景后发现,由华信电子直接投资的P2P平台只有银豆网、爱贷网两家;其余均为其子公司投资的,而在这些平台中华信电子子公司的持股比例都不高,例如,在华信电子子公司北京云银科技公司投资的P2P平台融信网和智投贷中,其持股比例分别为5%和8.2988%。

“今年正好是国资改革落地实施的一年,国家正在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国有资本涉足P2P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希望将实体经济产业链与互联网金融打通。从华信系投资P2P的时间表看,也多是今年进行的,国有资本与互联网金融的结合需要摸索,其投资的P2P也会优胜劣汰,试水过后,资本只会重点投入在能够生存下去的P2P平台上。”张也认为。

跨界集团走了

事实上,退出P2P平台的动作并非华信系独有。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还有一些国企也在“撤离”P2P。

例如,工商登记的股东变更资料显示,P2P平台融和贷的国企股东——合肥永信科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已经在11月26日退出。

而除了国资的退出外,同是跨界进入P2P的上市公司,也已有不少开始抛售或退出P2P业务。

10月18日,红星美凯龙公告,从10月30日起旗下P2P平台家金所不再提供借贷撮合服务,同时关闭债权转让功能;10月10日,盛达矿业(000603,股吧)公告拟以3060万元全部转让持有的和信电子与和信金融各5%的股权,出售的公司正是此前盛达矿业投资的P2P平台;9月,瓷爵士宣布以1.18亿元的价格出售温商贷的100%股权……

公开资料显示,这些上市公司进入P2P的时间仅在一年左右,而他们退出P2P的重要原因,是“监管政策出台,收紧了行业的发展空间”。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跨界的上市公司、国企跟P2P公司分手的原因,一般有三个。一是监管趋严后,业务受限,P2P行业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野蛮生长”,爆发力大大减弱,此前“赶时髦”的跨界公司审时度势后,决定放弃;第二,目前P2P的成本大幅增加,大量资金的投入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见不到效果,一些想赚“块钱”的公司也知难而退;第三则是经过两年的炒作,P2P不再是市场的焦点,想通过P2P这个热点进行市值炒作的难度增加。

而在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看来,P2P行业盈利不足也是导致跨界资本撤出P2P的重要原因。

“根据各种公开信息估算,具有可持续盈利能力的P2P平台不足1%。而盈利的平台几乎都是交易量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平台,如红岭创投、开鑫贷、宜人贷等,只有交易量达到一定规模才能覆盖人员、系统、风控、运营等固定成本支出。”薛洪言对法治周末记者分析道,可以预期,未来国企、上市公司将一边抛售小平台的股权,一边积极谋求入股具有持续竞争力的大平台。

备案比背景标签更重要

据网贷天眼研究院不完全统计,10月份具有国资背景的P2P平台数量总计为111家,累计成交额224.6亿元,环比下降15.7%。

“曾几何时,背景标签是P2P平台的通行证,但目前网贷行业的发展已进入优质平台与巨头竞争的下半场,在存量淘汰时期能够活得下去靠的是合规,而不是靠平台有国资或上市股东的背景。”张也一针见血地指出。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继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后,第一份具体的指引文件出炉。

11月28日,银监会、工信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新设立P2P网贷平台在完成工商注册10日内,必须去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而已经运营的平台根据全国性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安排,在各地完成分类处置后再进行申请备案登记。

“根据《指引》,已设立并开展经营的P2P平台在申请备案登记前应到工商部门修改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大成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律师肖飒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指出,先修改经营范围是必要条件,还需要P2P平台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义务一并修改内部合同和原有板块,例如明确借贷撮合、融资咨询、在线争议解决等。

当然,备案也不是万能的。《指引》第2条明示,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也就是说,即便完成了备案登记,P2P以此作为增信条件向投资者宣传推广,也是不可以的。”肖飒指出,除了备案外,拿到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和实现银行存管也必不可少。

来源: 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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