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四大行债转股工作全面暂停”系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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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上午,有传闻指“四大行债转股工作全面暂停,发改委明令禁止‘明股实债’”。随后中国证券网报道,有大行相关业务人士回应称:“谣言,发改委正在处理”。目前发改委已在媒体表示系“谣言”。

  爱财经  ·  2017-01-11 18:50
发改委:“四大行债转股工作全面暂停”系谣言 - 金评媒
来源: 蓝鲸财经   

今天上午,有传闻指“四大行债转股工作全面暂停,发改委明令禁止‘明股实债’”。随后中国证券网报道,有大行相关业务人士回应称:“谣言,发改委正在处理”。目前发改委已在媒体表示系“谣言”。

所谓明股实债是指表面是股权投资,实质是债权投资。与传统纯粹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的区别在于虽然形式上以股权方式投资于企业,但本质上却具有刚性兑付的保本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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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银行频道发现,该传闻来自于某自媒体,具体内容是“四大行债转股工作暂停,前面所做债转股,虽会计上实现权益并表,但实际仍是明股实债,固定収益,有回购安排,有期限要求,实际是置换,将短期债务转为长期债务。发改委已口头通知各行,暂停以前模式,必须同股同权。”发改委在辟谣之后,该自媒体随即删除了此条消息。

蓝鲸银行频道就“谣言”求证四大行部分人士得到回复称“不清楚”,据《第一财经》报道,市场人士也称此传闻比较“吊诡”。

而201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虽然禁止银行直接债转股,但明确“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市场化债转股也突出“市场化、法治化”的特征,有市场人士也表示如果真的全面停,也与《指导意见》的精神相违背,有“朝令夕改”之嫌。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昨天(1月10日),银监会2017年监管会议上部署新一年工作重点时也表示,“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去杠杆。坚持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以及转股价格和条件,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严禁将“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

此外,2016年11月下旬以来,农行、工行、建行先后发布公告表示,将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展开债转股业务,注册资本分别为100亿元、120亿元和120亿元,多家大行也正加速落地债转股项目。

来源: 蓝鲸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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