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麻袋研究院
自从监管政策将网贷平台定位为信息中介后,“去担保”成为平台整改合规的核心工作之一。为了保持甚至提高交易量的同时规避自担保、变相自担保等政策风险,互金平台可谓绞尽脑汁、费尽心思想出各类大招。
一些平台在风险备用金改名上动脑筋,将名字改成“风险互助金”、“风险保障金”、“质保服务专款”等。另一些平台寻求第三方担保,最受欢迎的当属担保公司担保和保险公司保障,更有平台因此宣称:“准备金‘已死’,履约险当立。”当然了,还有一些平台干脆直接去掉风险备用金,也不提供履约险或担保公司保障,今年一季度销量也在大增。
根据麻袋理财研究院了解,互金平台的保障措施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分别是风险备用金保障、担保公司担保、保险公司履约险保证、资产合作方回购。
一、“P2P+履约险”
信用保证保险是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实际上是由保险人(保证人)为信用关系中的义务人(被保证人)提供信用担保的一类保险业务。承保的信用风险主要有借贷风险、商业信用风险、预付款信用风险、保证信用风险等。信用保证保险可以分为履约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二者主要不同点在于投保人,前者投保人是借款人,后者投保人是出借人。
目前,网贷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的主要险种之一就是履约保证保险,又称履约保证险或者履约责任保险,简称履约险,是指保险公司向履约保证保险的受益人(即投资人)承诺,如果投保人(即债务人,这里专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则由该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
据麻袋理财研究院统计,该模式很早之前就在很多大的互金平台开始尝试,包括京东金融、挖财网、陆金所、蚂蚁金服、苏宁金融、国美金融等。随着监管趋严,部分网贷平台放弃原有的风险备用金模式,开始尝试该模式,类似的平台有投哪网等。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有:
1、保险公司实力相对较强,与保险公司合作,可以提高网贷平台的增信,吸引投资者
保险公司是受到保监会监管的正规金融机构,对于申请保险牌照的企业准入门槛要求较高,再加上保监会监管一直比较严格,保险行业很少出现大的风险。因此,只要保险公司愿意提供担保,相应的理财产品的安全性还是值得认可的。
因此,对于网贷平台来说,能够与保险公司合作,可以较好的提高网贷平台信用,吸引新用户、刺激老用户投资理财。这也可能是很多网贷平台愿意尝试“P2P+履约险”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2、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要求较高,不是想合作就能合作
事实上,目前保险公司的对底层资产风控能力还有待提高,再加上部分网贷平台坏账率、不良率等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待考察。因此,保险公司很少为网贷平台的纯信用借款的投保人提供保障服务。
目前,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要求有稳定的收入,且能提供反担保措施。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一般只针对有房产、保单、公积金且收入稳定的信用优质的用户提供增信服务。因为这样做,即使将来出现风险,保险公司赔付了投资人的本息,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损失,只需要处理借款人的房子、保单、公积金等即可挽回损失。
此外,很多保险公司只是给自己的关联平台背书、站台,并不敢与信用一般的网贷平台合作,再加上保监会的监管,保险公司对合作对象也表现得更谨慎。
3、“P2P+履约险”类的理财产品,一般收益较低,不适合风险偏好型投资者
俗话说得好:“羊毛出在羊身上。”该模式就是这个原理。虽然网贷平台上此类理财产品变得更加安全,但是收益也就下降了。据统计,目前该类资产一般收益只有7%-8%,类似蚂蚁金服和京东金融这类大平台,收益更低,只有3%-6%。
麻袋理财研究院认为,对于部分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投资者来说,特别是无收入来源的中老年人,有履约险保障的P2P产品不仅收益较低而且还有可能存在假保险等风险,不如买银行理财、货币基金来得放心。
4、履约险类资产免责条款太多,投资人难以分辨
除了免赔率,保险公司与网贷平台合作,在保险合同里还存在很多免责条款,一旦出现问题,保险公司很喜欢拿免责条款和资料不全说事,拖延赔付或者拒绝赔付。
对于网贷投资者来说,很多都是小白用户,非法律专业出身,对金融了解也很少,基本上是基于相信平台才去投资的,让他们看清冗长的保险合同,有点天方夜谭。
目前,保险公司与网贷平台就借款项目的合作主要有两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保险公司提供借款人(投保人)和保险保障服务。该模式相当于网贷平台代销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网贷平台只要针对保险公司和借款人做一轮风险控制,流程简单,合作方便快捷,缺点是保险公司收费较高,相应的产品收益较低。
第二种模式是网贷平台提供借款人(投保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保障服务。此模式保险公司收费少一些,仅仅收取保险费。不足之处是该模式保险公司需要对借款人、网贷平台等进行审核,合作流程繁琐,耗时费力。对于纯信用借款,该模式比较适合蚂蚁金服等实力雄厚、数据公信力较高的平台。其他网贷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建议尝试车贷、房贷、消费分期等有消费场景或者有抵押的资产。
二、“P2P+担保公司担保”,担保公司信誉有待提升
“P2P+担保公司担保”是指为了增加借款人的信用,网贷平台与担保公司合作,为债务人(借款人)提供担保,一旦借款逾期,由担保公司赔付债权人(出借人)的剩余本息。目前,网贷平台与担保公司合作案例比较少,一般都是仅限于一些具有国资背景或者评级AA及以上的担保公司。
与其他模式相比,“P2P+担保公司担保”的商业模式有如下不足之处:
1、担保行业定位不清晰,很容易出现过度担保
“操着卖白粉的心,赚着卖白菜的钱。”这是对中国担保公司最好的形容。据麻袋理财研究院统计,挂牌新三板的八家融资担保公司中只有一家企业净利润超过亿元,其余七家企业净利润只有几千万,甚至只有几百万,而他们承担的保额高达几十亿,甚至上千亿元。以中投保为例,截止2017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5.97亿元,净资产68.9亿元,大公国际评级AAA。但是,其在保余额高达1748亿元。以几十亿的净资产撬动上千亿的担保规模,相比之下,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业务规模占净资产的比重要低得多。
此外,保监会对保险公司从事信用保证保险业务要求较为严格,履约险类业务占保险公司总业务的比重比较有限。而担保公司是专门从事担保业务的,如此巨额的在保余额,一旦出现问题,后果难以承受。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河北融投,被称为中国第二大担保公司,评级为AA+,联合资信、大公国际功不可没。在河北融投出事时,与其合作的信托、私募、P2P平台多达100多家,担保金额超过五百亿元,其中陆金所、积木盒子等知名网贷平台涉案。比较幸运的是,这两家平台实力雄厚,很多问题都自行承担了。但是,对于一些比较小的平台,能否解决这类意外,则存在较大变数。
2、监管政策宽松,准入门槛较低,担保公司良莠不齐,很难判断好坏
根据银监会数据显示,2014年末,行业融资担保机构由2012年的8590家下降至7898家,数量连续两年负增长。与保险公司相比,担保公司虽然数量较多,但是实力良莠不齐。再加上担保行业部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有限,管理能力的欠缺,担保公司的好坏很难判断。
3、担保行业信用环境不佳,违约率较高,对行业信用影响较大
与保险公司相比,担保公司保而不赔的情况时而发生,行业信用较低,这导致网贷平台,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合作比较谨慎,一般只会选择实力雄厚、有国资背景或者评级AA及以上的担保公司进行合作。从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中担保公司渗透率较低,参与较少可知。(见表4)
4、类似于“P2P+履约险”类资产,有担保公司担保的资产,一般收益较低,不适合风险偏好型投资者
不管怎样,一旦提供担保,担保公司都会收取一定的保费,相应的理财产品收益将会下降。此外,保费收取较少,担保的效力可能较弱,不利于平台降低风险;保费收取较多,理财产品收益将会大幅下降,不利于吸引投资者。
合作模式:
类似保险的合作模式,目前担保公司与网贷平台也是有两种情况。此处简单介绍一下陆金所与平安普惠和平安担保合作模式,供大家参考。
事实上,陆金所大部分P2P资产是由平安普惠或平安担保提供的,这两家担保公司在全国上百个城市有分支机构,成千上万的业务员每天寻找有资金需求的借款人,然后通过平安普惠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借款人推荐给陆金所,由其放到平台上发标募集资金。一旦出现逾期,首先由平安普惠/平安担保赎回债权,兑付投资人的本息,再由担保公司的贷后催收团队处理该笔不良债权。
三、“P2P+风险备用金”形同鸡肋
“P2P+风险备用金”是指平台每笔借款成交时,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放入“风险备用金账户”。当借款人发生拖欠和违约情况时,平台用风险备用金对投资人进行偿还。该模式操作简单,是网贷平台的常见做法。
随着监管要求平台去担保,很多平台将风险备用金改成:“风险保障金”、“风险互助金”、“风险缓冲金”。
对于风险备用金,北京监管部门要求称为风险缓释金,从平台盈利中提取,而不是从交易额中划出来,且不能对外宣传以强调"平台安全"。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换汤不换药,性质都一样。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
1、风险备用金有被挪用的风险,却受不到法律监管;
虽然网贷平台将风险备用金放到指定银行存管,但是资金的使用依然受网贷平台支配。类似于宜人贷将风险备用金拿去购买银行理财,这样做算是比较好的,更有可能被网贷平台控制人拿去挥霍而无法受到监管的。
2、风险备用金提取比例无法确定,有可能无法完全覆盖坏账;
该模式的基本原理是用风险备用金覆盖坏账。举个例子,假设坏账率5%,风险备用金的收取比例超过借款金额的5%,比如10%,就可以完全覆盖坏账。
实际上,该模式是建立在假设的基础上。即假设借款人足够分散、借款金额足够小,依据统计学理论,借款的不良情况就服从正态分布,也就意味着坏账率在一定范围内波动,只要提取的保证金比例超过坏账率,就可以覆盖借款人的坏账。但是,现实中,很多网贷平台只在特定的城市或者区域经营,覆盖人群有限,不能做到有效分散,导致该模型无效。简单理解就是,不出风险时坏账率极低,一旦风险发生,就是大规模的出坏账,直接导致风险备用金不能够覆盖坏账。
3、风险备用金用于垫付逾期借款,可能被认定为变相提供担保,合规风险较大;
据2016年8月24日相关监管部门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十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明确了网贷平台的中介定位。按照该监管要求,很多网贷平台需要被迫对现有的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调整,取消风险准备金机制。类似于投哪网,尝试通过与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履约保险模式。北京网贷监管要求改成“风险缓释金”,从平台的利润中提取,而不是原来从借款人的借款金额中提取。
4、风险备用金模式会导致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既影响企业的利润,又提高借款人的借贷成本,也有可能影响投资人的收益。
一般情况,风险备用金是不能拿去做高收益投资的,只能存银行活期或者定期,利息极低。随着时间的推移,风险备用金累计会越来越多,资金闲置就越来越大。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投资人对平台的信任,但长期看,这么做提高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也降低了平台的利润,还有可能压缩了投资者的预期收益率。
四、“P2P+合作方债权回购”:没有增信,就是最好的增信
该模式是堪称最纯正的信息中介模式,平台不提供第三方担保,也不提供风险备用金保障,完全依靠平台本身的专业度、信息披露、股东背景、高管从业经验以及用户体验等方面吸引客户。
虽然该模式没有提供担保,但是不代表借款出现逾期平台不负责任。一般情况,网贷平台要求资产提供方回购逾期债权。
该模式主要特点有:
(1)外部增信较少,完全依靠平台的背景、高管从业经历、用户体验、银行存管、产品收益等方面吸引客户;
事实上,该模式对平台的各方面要求较高,用户体验、风控能力、贷后能力等各方面都需要做到极致。此外,由于没有第三方增信,一般小平台很难获得投资人的认可,该模式比较适合有一定背景实力的平台。
(2)不需要向第三方提供担保费用,此类产品收益适中,性价比较高,适合风险偏好型选手;
既没有类似于风险备用金那样的大量资金闲置出现,又没有将部门收益用于购买履约险/担保保障,所以此类平台上的产品一般收益较高,更适合风险偏好型网贷投资者。
(3)合作方提供回购,但回购实力无法判断。
虽然该模式下,一般要求与网贷平台合作的资产提供方回购逾期资产,但是合作方的实力判断比较困难。
五、总结
从个案来看,即使蚂蚁金服P2P不提供担保,大多数人还是愿意购买的,不担心该平台出现跑路、倒闭、出风险不兑付等情况。相反,蚂蚁金服P2P资产是有履约险保障的,但是很难达到对收益率有诉求的用户预期。
在考察网贷平台及理财产品的好坏时,不管是第三方担保(包括保险公司、担保公司),还是风险备用金保障,或是强调平台风控能力、资产合作方提供回购,对于投资人来说,都只能是锦上添花,不能雪中送炭,千万不要盲目轻信。
至于怎么考量一家平台及资产的安全性呢?
麻袋理财研究院认为,这是一个多维度综合考察的过程。其中,股东背景、股东对于平台的支持、管理层的风控经验,平台信息披露情况、底层资产等都需要考察。借助第三方排名,也有一定参考意义,但是也很难排除部分平台花钱买排名的情况出现,只能作为参考。
从网贷行业的合规进程来看,平台去担保是大势所趋。“网贷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投资者教育是一项长期工作,股市的风险提示经年累月,依然有很多新股民盲目投资。网贷平台寄希望于各种保障措施留住投资人,不如加强风控建设,回归信息中介本质,才能做到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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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袋研究院
用极客的双眸,看穿互金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