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为何要断了校园贷的“香火”?
【摘要】银监会明确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并且,杜绝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培训、求职、职业指导等名义,捆绑推荐信贷服务。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银监会明确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并且,杜绝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培训、求职、职业指导等名义,捆绑推荐信贷服务。
一段时间关于校园贷的问题很多,教育部等部门曾联手下发通知要整饬校园贷问题,但依旧有大量的关于校园贷的问题频出,尤其是裸贷,追债,欺诈等“事件”被反复爆出。一度时间,校园贷几乎就是一个“导火索”,一些网贷平台也开始避之唯恐不及,退出也基本成为“新常态”。不过银监会还没有彻底明确校园贷不能涉足,一些银行其实也是悄然涉足到“校园贷市场”,不过和网贷平台不一样,他们是正规军。
这一次,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同时,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对于存量业务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退出时间表。
这成为对校园贷监管的最狠的一道命令,不准玩了。即使还有存量的,也要抓紧时间退出来。校园要成为网贷机构的禁区,起码在一定时间内是不能玩了。事实上,这也是继去年3月校园贷专项整治之后,监管部门对校园贷第二次“下重手”整饬。
在上次整治之后,相当数量的校园贷要么退出,要么转型其他业务模式,但仍有些机构未升级借贷模式,乃至出现了变样的“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不良借贷问题仍很突出。尤其是校园市场受到的关注度又颇高,负面新闻过多带来的影响显然是巨大的,因此这次的整治更加彻底,直接禁止了。
网贷机构有没有原罪?
彻底禁止校园贷也断了网贷机构的念想,有人觉得这样是不是太狠了,毕竟网贷机构没有原罪,是不是这样全面禁止对网贷机构也是不公平的。但我们要看事物的两个方面,或许网贷结构没有意识上的“原罪”,但是在监管层面,以及校园贷的推进上,很容易被钻了空子,自身的筛查和过滤又做不到疏而不漏,总是被“利用”,甚至有时候就是“里应外合”,让网贷本身变了味,这显然是应该严管的。
事实上,我们看到一些网贷平台对于准入门槛、申请流程、授信额度等方面监管不力,很多时候几乎是“肆意为之”,很容易被人钻了空子,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让部分大学生很轻易就可以借款,甚至开始以贷养贷,恶性循环,直到最后入不敷出,彻底断了资金链。因此对校园贷加强监管更应该被提到重要的位置。因为大学生本身的还贷能力就不强,如果再施以较大的年化收益率压力,甚至一些不法的放贷者刻意抬高利率,进行实质意义上的高利贷行为;在借贷的学生无力偿还的时候,以裸照等诱导,形成实质意义上的裸贷,让市场变得更加浑浊不堪。这时候,网贷平台显然是责无旁贷的。
同时,还有一些网贷平台也知道大学生群体有着强烈的消费欲望,但没有过硬的还款能力,可是为了能够放贷成功,就在审核上失之于松。有时候校园贷也助长了学生进行高额消费,甚至以此为诱饵来吸引学生进行借贷,这已经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了。
我们也关注到,校园贷的利率都高得离谱,而且,整个校园贷金融链条的稳定性变的越来越差。高利率意味着高坏账,高坏账意味着更高的利率。有很多大学生从这家平台借款还那家平台的钱,就是因为自身的还款能力已经丧失了。而作为平台,只关心自己的钱能否收回来,只要不当最后一棒就可以了。最后承接的平台在收钱无望的时候,就开始各种各样的催贷行为,而裸照散发只是其中一种手段。而且,在校园贷平台还有一个最大的秘密,那就是服务费等各种附加费用也高的离谱。
一般而言,校园贷平台的盈利主要是靠利息和服务费,还有一些分期导购平台会收取渠道商的导购费。校园贷平台要么把从P2P公司贷款的利息率反压到学生身上,要么和电商讨价还价,这便是校园贷“商品低毛利+还款高利率”或“商品高毛利+还款低利率”的盈利模式,此外服务费等隐性收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而大学生在借贷的时候往往也容易忽视了这一点。
银监会不手软,这次就是要“一刀切”
银监会明确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并且,杜绝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培训、求职、职业指导等名义,捆绑推荐信贷服务。这一点很关键,因为有时候一些机构本身就是与网贷平台合作,甚至包括一些美容行业也是如此,以小额为诱惑,一些微整形手术捆绑着网贷平台或者一些私下的借贷行为完成首轮资金的借贷关系,进而分散借贷者手术的压力,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偿还,这样同样存在着较大的风险,虽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手术的资质化,风险性,借贷的风险评估等等都存在着较大风险,但因为有利益共同的谋划,因此总是越过监管的门槛,进而开始失控。
在校园中也要杜绝这种情况的出现,培训,就业等方面的借贷更是如此,虽然看似小额,但架不住积少成多,积累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资金量。在这方面市场上已经出现了相似案例,而且很多都存在着欺诈行为,对于混淆市场也是丝毫没底线。加大对市场的监管,也是给校园更纯净的借贷关系营造一个良好的诚信氛围。
在遏制网贷平台的过程中,银监会也明确了银行的职责。那就是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发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这也就给银行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如果没有合适合理的金融产品出现,那么大学生依然有可能通过别的渠道进入到网贷平台,或许不会打着校园贷的模式,但依旧可以出现很多超前消费和借贷消费的模式,在这方面,甚至包括花呗、借呗、白条等行为都应该值得关注。
此外,银监会还表示要加强学生教育,毕竟大学生也都是成年人了,有自主行为能力了,应该能够分辨是非和轻重缓急。但不可忽视的是,大学生一路走来,接触社会的机会不多,本身的金融知识也非常狭窄,对金融工具的理解以及存在着风险性几乎是没有多少评估和安全防范意识的。当自己周围的人消费不低的时候,也很容易陷入到一种相互攀比的过程中,进而开始尝试透支消费,或者提前消费,让自己无形中增加了不少债务。这需要多方面的警示教育,同时对于银行机构、学校、家庭都是需要严格防范的。
学校应该加大教育覆盖面,而且最简单的教育就是以案说法,通过一个个案例来剖析网贷的直接危害性。同时也要强化校园环境的整饬,不允许校园出现这类的小广告以及代理网贷营销的人员,尤其是学生群体做这类“兼职”的更应该严格管控。严禁任何人、任何组织在校园内进行各种校园贷业务宣传和推介,畅通不良校园贷举报渠道。
校园贷“欺诈”的其他形式
从已经被曝出的一些校园贷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校园贷欺诈行为主要有几种形式:一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在校大学生推送贷款广告,以免抵押、低利息为诱饵诱导学生贷款,并要求缴纳贷款“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收到学生支付款项后即将其“拉黑”不再联系。这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模式。
二是串通“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职业指导讲座,夸大培训效果,与学生签订声称能提高综合技能的培训合同,并与贷款公司勾结,诱导学生贷款支付学费,从中诈骗学生。这类诈骗行为一般金额貌似不多,不过积累下来也是不小的一笔金额。
三是“裸贷”。这个一般是要求女同学提供照片、视频、身份证和家属电话号码等作为贷款抵押和担保,一旦学生无法如期还款,便以此威胁,散发裸照。
四是骗取别人的信息资料进行借贷。有人用别人(同学)的身份证在网贷平台骗取贷款。
五是伪造虚假贷款证明收取手续费。有人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贷款信息伪造借款证明收取手续费进行诈骗。
六是通过QQ群、微信群进行“拉活儿”,往往都是以免手续费低息免抵押等等为诱饵,并报以较高的回报等来诱惑大学生进行借贷或者放贷。
同时,我们还需要关注的是,银监会在掐断了网贷平台的“财路”之后,一方面要谨防网贷平台通过其他的渠道进行“曲线进入校园市场”,另一方面也要给大学生们提供更多的金融模式,让真正有需求的大学生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融资”模式,这也是一部分刚需,如果掐断了校园贷就以为万事大吉,那么也想的简单了。毕竟网贷平台一直存在,即使没有了校园贷,大学生们依然可以向网贷平台借贷,一样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