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协会:近300家机构报送统计数据,交易规模占行业比重超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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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8月7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官网发布《统计数据报送公示说明及2017年5月报送情况》。

  莉莉财经  ·  2017-08-08 16:25
互金协会:近300家机构报送统计数据,交易规模占行业比重超80% - 金评媒
来源: 蓝鲸财经 金磊   

金评媒(https://www.jpm.cn)编者按:8月7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官网发布《统计数据报送公示说明及2017年5月报送情况》。

8月7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官网发布《统计数据报送公示说明及2017年5月报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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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显示,为如实客观反映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状况,提高行业信息透明度,为金融监管和行业自律提供数据支撑,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有关要求,在一行三会及国家统计局等相关部委的指导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负责开展互联网金融行业统计监测工作。

自2016年1季度起,协会已先后制定和开发了《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非金融企业部分)和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系统(一期),并陆续采集从业机构数据。目前,直报机构已经近300家,报数机构的交易规模占所在行业比重超过80%。同时,统计监测系统(二期)开发工作已于今年4月完成,预计8月中旬正式上线,届时将实现行业统计数据采集方式由按月收集总量数据向每日采集逐笔数据的根本转变。

据了解,为切实做好互联网金融行业统计工作,促进从业机构更好履行数据报送义务,不断提高行业统计数据质量,协会将按月对相关机构(包括部分协会会员和非会员从业机构)报数情况进行公示,客观反映相关机构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公示的机构名单将定期进行更新。

据悉,互联网金融统计数据采集指标体系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互联网金融业务总量数据,包括机构的基本信息、资产负债信息和损益信息、各类业务总量信息和产品风险信息等。二是部分业态逐笔明细数据,如P2P平台投资人和融资人信息、贷款项目信息、股权众筹融资项目信息等。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协会借鉴了银行业数据统计的成功经验。从监管的角度出发,科学制定统计标准,覆盖了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各主要业态,有利于监管部门全面、及时监测行业发展状况。有利于监管部门、互联网金融各参与方,提前发现风险点,做到风险预警,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此外,未来如果实现了行业黑名单共享,不仅有利于提高各平台的风控水平,也将有利于促进诚信社会的建设。

(编辑:杨少康)

来源: 蓝鲸财经 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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