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推动证券法修订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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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成为支持资本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的坚强后盾和有效保障。

  天乐  ·  2017-11-27 10:20
证监会:将推动证券法修订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 金评媒
来源: 证券日报-资本证券网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近年来,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成为支持资本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的坚强后盾和有效保障。

资本市场法治建设要助力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的完成

证监会主席助理张慎峰日前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推动《证券法》、《期货法》以及私募基金管理条例等修订或制定工作。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近年来,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成为支持资本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的坚强后盾和有效保障。证监会本着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理念,扎实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建设,重点推动建好作为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基础的“四梁八柱”,完善资本市场顶层制度设计。但是,面对资本市场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样需要与时俱进。

对此,业界专家普遍认为,下一步,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将突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处理好稳定、创新和发展之间的关系,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设计,全面推动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健全和完善,进一步厘清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安全,助力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的完成。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建议,完善“良法善治”,促进中国资本市场治理现代化和实体经济发展,既要抓紧推出《证券法》的“升级版”以及尽快推出《期货法》,同时又要广义理解法律。行业协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自律规则也是法律规则的一部分,资本市场必须要有行业自律的规矩。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表示,未来需要认真做好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设计,全面推动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健全和完善,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清理整合现行有效的法律实施规范,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作为“四梁八柱”核心的《证券法》,其修订工作进展长期以来备受各方关注。在201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读”之后,由于种种原因,一直到今年4月24日才进行“二读”。

据了解,在充分考虑我国证券市场实际情况、认真总结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证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聚焦七大市场焦点。专家表示,完善证券法律制度,有利于健全市场体系、补齐监管短板、形成发展和监管的强大合力,有利于提高证券业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让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基础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使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但是,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在运行中暴露出不少问题,对证券市场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还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如何在法律层面进行规制,还需要继续深入研究。同时,如何进一步加深对证券市场的规律性认识,预防新的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也要引起重视。

对期货行业而言,同样需要一部属于行业的大法。据记者了解,2007年实施、2012年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至今仍为我国期货市场最高层级的立法。

对此,期货领域专家表示,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运行平稳,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进一步发挥,《管理条例》已不适应期货及其衍生品市场深化发展的要求,必须加快推动制定《期货法》,引导我国期货市场进一步改革发展。

按照全国人大立法规划,《期货法》是本届人大确立的一项重要财经法律。今年5月2日,中国人大网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制定《期货法》等被列入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

据记者了解,证监会一直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动这一期货及其衍生品市场基础性法律的立法进程。同时,证监会高层也多次表态,加快推进《期货法》的制定工作。

上交所原理事长桂敏杰认为,制定《期货法》可以对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市场进行全面规范,对场外衍生品交易进行适度监管,使期货能在国民经济更多领域发挥作用。同时,加快推动制定期货法是更好地保障期货市场安全的需要,将已为期货市场实践证明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提高其法律效力,可以更好地保障期货市场的安全。

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基石,为了加强上市公司监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证监会在多年前就已开展研究,推进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工作。

其实,早在2007年,国务院法制办就公布了《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并对我国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但是,这部被称为给上市公司戴上“紧箍咒”的条例迟迟未出台。

专家表示,上市公司作为我国经济运行中最具发展优势的群体,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和投资价值的源泉。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上市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推动企业改革和带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中坚力量。但是,由于上市公司的规范条例长期缺位,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依法监管的效果,影响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因此,推出《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刻不容缓。

8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就《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一个月。

作为连接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纽带”和“引擎”,经过多年迅猛发展,私募基金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力量和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

来自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0月底,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1628家,已备案私募基金63248只,管理基金规模10.77万亿元,如果从单家的管理规模来看,管理基金规模在100亿元及以上的达到183家。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张小艾表示,私募基金是重要的直接融资工具,担负着将社会资金转化为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的重担。“私募基金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转型升级,提升资源整合和重组的效率。”

但是,在私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以私募名义变相公开募集资金、部分私募基金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不规范等问题。因此,就必须要有专门的行政法规对这些行为加以规范,为私募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事实上,据记者了解,此前监管层不止一次表示将尽快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夯实私募基金监管法律基础。

业界认为,私募立法,解决了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基础。私募立法明确了监管要求,意味着私募基金的发展将会“由粗到细”,这对规范私募基金行业发展,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编辑:田跃清)

来源: 证券日报-资本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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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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