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贷整治重拳之下 大撤退或只是序曲

首页 > 资讯 >正文

【摘要】机构层面主要是从纠偏网络小贷、规范持牌金融机构合作行为、完善P2P现金贷业务,以及打击取缔非持牌放贷机构等四个维度进行规范。同时按照问题导向原则,以负面清单的形式,从降低高息费,打击不当催收、严禁多头借贷、以贷养贷、高杠杆和加强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来进行规范。

  莉莉财经  ·  2017-12-04 09:45
现金贷整治重拳之下 大撤退或只是序曲 - 金评媒
来源: 长江商报   

金评媒(http://www.jpm.cn)编者按:机构层面主要是从纠偏网络小贷、规范持牌金融机构合作行为、完善P2P现金贷业务,以及打击取缔非持牌放贷机构等四个维度进行规范。同时按照问题导向原则,以负面清单的形式,从降低高息费,打击不当催收、严禁多头借贷、以贷养贷、高杠杆和加强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来进行规范。

难得的一次市场预期同仇敌忾地成了市场共识。在标注“特急”的《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发布10天之后,管理层如期正式发布整顿现金贷新规。

整顿通知中多个“禁止”如一记记重拳,击向“现金贷”金融机构。业内普遍认为,如果监管严格执行36%利率红线,大部分现金贷平台都要关门。在未来的一系列整改面前,现金贷将进入洗牌期。

核查资质,持牌经营将致众多平台出局

12月1日,央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简称“通知”)。

被称之为“现金贷新规”的这份文件明确指出,“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禁止发放‘校园贷’和‘首付贷’”、“禁止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通知一开始就明确了现金贷需要持牌经营,规定“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目前,具备放贷资质的就是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网络小贷公司,不具备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将不得展业。

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最新发布的现金贷报告显示,截至11月19日,该技术平台发现在运营现金贷平台2693家,而据网贷天眼统计,全国已核准互联网小贷牌照仅249家。

银监会近期举行的重点工作通报会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考虑到现金贷业务比较复杂,涉及的机构主体很多,下一步,在前期P2P现金贷业务整治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冯燕介绍说,在机构层面主要是从纠偏网络小贷、规范持牌金融机构合作行为、完善P2P现金贷业务,以及打击取缔非持牌放贷机构等四个维度进行规范。同时按照问题导向原则,以负面清单的形式,从降低高息费,打击不当催收、严禁多头借贷、以贷养贷、高杠杆和加强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来进行规范。

年化利率36%,没有明说的监管红线

目前,36%利率红线、持牌经营成为行业内讨论最多的关键词。

《通知》本身并没有直接指出36%的红线。不过,通知明确规定“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

而根据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36%已经成为法律上的利率红线。

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发布的现金贷发展报告称,截至11月19日,技术平台发现在运营现金贷平台2693家,现金贷利率折算为年化后大部分超过100%。

此外,虽然有部分平台表面利率不高,但通过收取各种费用变相拉高利率,比如信息审查费、账户管理费、交易手续费、风险保证金等。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表示,部分平台没有场景、风控能力不佳、资金无指定用途,也没有固定的客户群体,并且客户可能无抵押资产,这必然导致这些平台固定获客成本较高。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绝大部分平台的年化利率超过36%。新规后,可能会有一大批的平台因为成本问题难以持续。

而在监管还未对36%利率红线落槌前,趣店、掌众金服、玖富集团等几家行业内头部公司的小贷产品便纷纷宣布降价。

卡住资金来源,“助贷”模式能走多远?

此前,不少现金贷平台的资金来源于银行、信托等正规金融机构。今后,这部分资金也将断供。

新规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投资或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

对于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通知要求,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禁止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

如果说现金贷整治的第一步是暂停牌照、重新审批,那么助贷模式的下半场还是前途未卜。

所谓助贷,是指助贷机构向资金方推荐借款人,并获取相关服务费的业务。助贷”模式下,现金贷平台一头连接着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资金方,一头连接着互联网巨头等场景方,自己则在中间承担着风控、风险兜底等角色,而这些公司的前身多是有资金池的P2P,在监管天花板下“换马甲”而来。

不过,无论助贷模式还是联合贷款,未来命运都还难测。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认为,《通知》宣告目前的助贷兜底模式将不可继续,助贷机构兜底提供资产给金融机构、P2P等被禁止,未来这类助贷机构需要持牌、转P2P或转型为纯金融技术和信息服务商。

淘汰、转型或合作持牌成趋势

此次发布的新规明确要求,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同时,要求各类机构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通知规定,各类机构应当遵守“了解你的客户”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应全面持续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偿付能力、贷款用途等,明确提出“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本息费债务总负担应明确设定金额上限,贷款展期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通知称,各类机构应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多头借款、欺诈等因素对贷款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风险内控,谨慎使用“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型性,不得以各种方式隐匿不良资产。

“整个行业也是时候回归金融本质的‘风控为王’了,如何以更低的成本获取更优质的借款人、如何以更低的成本提升风控水平、以更低的成本对接资金渠道,才是行业需要花精力解决的问题。”新联在线COO陈智诚说。

业内人士指出,现金贷业务今后全面进入“高门槛、低收益、高风险”阶段,能长远存活发展的应该仅有少数拥有较强牌照、流量、资金资源的实力雄厚的机构。

监管政策落地后,对于现金贷平台而言,凭借高利率来覆盖高逾期、赚取高额利润的时代将终结。业内专家分析认为,等待现金贷平台的,是市场的淘汰、转型或合作持牌。

(编辑:杨少康)

来源: 长江商报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莉莉财经

评论:
    . 点击排行
    . 随机阅读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