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首份P2P现场检查细则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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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值得注意的是,在准入资格方面,广州市金融局要求查阅工商营业执照查看经营范围中是否具有网贷信息中介业务。但是,截至目前为止,广州市并未出台任何有关网贷机构备案的相关条例,或许在近日即将出台。

  金评媒  ·  2018-01-08 17:03
广州发布首份P2P现场检查细则意见稿 - 金评媒
来源: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独家获悉,近日广州金融局发布《网络借贷中介机构现场检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将对辖区内网贷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据悉,这是国内首份有关现场检查的具体细则。 

本次现场检查是由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各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在辖区内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生产、经营、管理场所以及其他相关场所,采取查阅、复制文件和资料、查看实物、谈话及询问等方式,对检查对象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管检查。 

征求意见稿显示,广州金融局将从准入资格、内控情况、业务开展情况、信息披露等四方面进行检查。在风险评估和网络安全方面,广州市金融局要求,平台应对投资者实行分级管理,设置可动态调整的出借限额和出借标的限制,相关借贷双方网上日志及数据应留存至借贷合同到期起5年。 

在偿付方式上,金融局将会重点检查砍头息和挪用客户资金等情况: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否在合同中另行约定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是否以显性或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贴、交叉补贴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产品。 

另外在首付贷、校园贷、利率虚高、非法催收等问题上,广州市金融局也将对各个平台进行逐一审查。 

值得注意的是,在准入资格方面,广州市金融局要求查阅工商营业执照查看经营范围中是否具有网贷信息中介业务。但是,截至目前为止,广州市并未出台任何有关网贷机构备案的相关条例,或许在近日即将出台。 

具体到现场检查程序方面,共分为十三项: 
(一) 根据现场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可以采取全面检查、专项检查、现场临时突击检查等方式对检查对象实施检查。 
(二) 全面检查是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实行的常规性检查。专项检查是针对公司存在的问题或者易发风险的重大事项进行的专门检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各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现场临时检查方式对公司进行突访抽检;检查被检企业对监管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各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监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工作,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各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监管部门根据对行业监管工作的规划,确定现场检查对象并对此予以立项。 
(五) 检查对象认为检查人员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检查人员回避。 
检查人员认为自己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对检查对象提出的回避申请,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各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被申请回避的检查人员在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各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监管部门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有关事项的工作,但现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 
(六) 实施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的,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各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应当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检查对象,要求检查对象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要求相关人员在场配合检查。 
在出现重大紧急情况或者有显著证据证明提前告知检查对象可能影响检查效果的情况下,经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各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监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不提前告知,实施突击检查。 
(七) 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并宣读现场检查通知书。 
(八) 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对象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向检查人员提供检查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九) 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合作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各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可在检查事项范围内要求检查对象提供协调相关方提供情况说明、工作底稿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前款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检查,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十)检查人员可以采取询问的方式,要求检查对象及相关人员对与检查工作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制作询问笔录并由被询问人签名确认。 
(十一)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可以对有关文件、资料和情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确认并保证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十二)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可以对检查对象的经营、管理场所进行查看,并检查有关业务文档、业务数据、财务、银行流水、信息系统数据库、公司内部制度等文件和资料。 
(十三)实施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的,检查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制作《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现场检查工作报告》,并在检查结束当日向检查对象通报《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内容,检查对象确认无误的应在《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上签名并加盖公章,在《现场检查工作报告》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检查对象通报检查情况。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表示,广州市金融局对风险打早打小的防范意识,在全国率先发布了此文件,既有利于专项整治现场检查工作的开展,同时也是在提醒网贷中介机构,风险防范和强监管会一直在路上,不是备案后就完事了,备案后的网贷平台,更要时刻警惕风险,合规经营。不是说互联网企业就不需要线下检查了,恰恰相反,越是纯线上的经营活动越是需要现场检查相配套,现场检查将是一项长期的日常化的监管措施。 

来源: 零壹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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