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隐形存管”默默潜水 “签而不管”与“存而不管”成投资潜在威胁
【摘要】当下部分银行存管出现了“签而不存”或“存而不管”的“隐形存管”现象。这在分析人士看来,一定程度上无疑给了风险潜在的存在机会。“签而不管”与“存而不管”成为“隐形存管”的默默潜水者。
金评媒(http://www.jpm.cn)编者按:“签而不管”与“存而不管”成为“隐形存管”的默默潜水者。这在分析人士看来,一定程度上无疑给了风险潜在的存在机会。
银行存管多种模式“共存”
银行存管,旨在通过资金存管机制,加强对网贷资金交易流转环节的监督管理,防范网贷资金挪用风险,保护投资人资金安全。
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但至于具体的存管模式,该文件并未作出明确的硬性要求,而这也给了当下银行存管多种模式的“共存”机会。
众所周知,当前,业内传称的银行存管模式有银行直连、直接存管、联合存管和“银行直管+第三方支付通道”四种模式。
“隐形存管”默默丛生
按照《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要求,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银行业存管机构除了应当履行授权保管和划转客户资金等资金存管职责,除了资金存管、分账管理、清算支付、记录资金流转情况、账务核对、定期提供网络借贷资金存管报告、保管相关数据信息和业务档案、资金账户开立、交易信息处理、交易密码验证等职责外,还需对网贷机构提供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技术系统支持。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业内人士发现,当下部分银行存管出现了“签而不存”或“存而不管”的“隐形存管”现象。换言之,“签而不管”与“存而不管”成为“隐形存管”的默默潜水者。这在分析人士看来,一定程度上无疑给了风险潜在的存在机会。
传说中的“隐形存管”有哪些?
签而不管
事实上,上线银行存管需要网贷机构具备一定实力,这意味着并非每个网贷机构都具备上线银行存管的能力。对于一些实力不足的平台而言,上线银行存管的费用无疑曾一度让其望尘莫及,但由于缺乏专业的技术团队,加上资金实力不足,就索性“隐形”对接银行存管系统,转而与当地“只管签合同,不管技术系统支持”的存管资质不足的机构签订存管合同,以此方式跻身银行存管之列。
在业内人士看来,该种做法不仅有违监管要求,更无异于“浑水摸鱼”,投资者需警惕该类存管平台,该类存管一般只具有“存管”之名,但实质上却未行对接银行存管系统之实,虽一定程度上省去了存管成本,但却增加了潜在风险。
存而不管
除了“签而不管”,还有一种隐形现象是“存而不管”,即在开设资金账户后便甩手不管,将银行卡认证和资金划拨等核心环节“外包”给第三方处理,而不完全履行存管职责。这对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等而言无疑将是潜在“威胁”。
而按照《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要求,存管人应对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履行安全保管责任,不应外包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进行资金账户开立、交易信息处理、交易密码验证等操作。同时,《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也明确指出,网贷机构不得将核心业务进行外包。显然,“存而不管”现象有违监管细则。
值得关注的是,此现象也早已引起了监管的关注。除了《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规范》和《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系统规范》剑指“银行存管”乱象,进一步明确要求存管人履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提供信息报告等职责外,《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也要求各网贷机构应当与通过网贷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可见,监管早已意识到银行存管个中乱象,对银行存管的“密集式”收紧无疑将逐步净化银行存管环境,进一步肃清不合格的银行存管,对于投资者而言,意义重大。
据网贷之家的资料显现,截止2018年1月中旬,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1905家,其中,与银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有677家,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近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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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