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如何突破暴力催收窠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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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不良资产处置市场是"万亿"级市场,各路服务商"酣战"正欢。但如前所述,不管是对放贷人,还是对借款人来说,都需要更多元的方式来解决借款人违约问题。

  莉莉财经  ·  2018-04-08 09:55
互联网金融,如何突破暴力催收窠臼? - 金评媒
来源: 孙爽 零壹财经    

金评媒(http://www.jpm.cn)编者按:不良资产处置市场是"万亿"级市场,各路服务商"酣战"正欢。但如前所述,不管是对放贷人,还是对借款人来说,都需要更多元的方式来解决借款人违约问题。

由于我国征信体系有待完善、老百姓的信用意识薄弱、从业机构风控技术有待提高等多种原因,以催收为核心的贷后管理十分重要,尤其是对征信基础设施较传统金融机构落后、借款金额较小、借款主体分散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而言。 
"中国互联网金融风控主要靠催收"在业内流传甚广,这既说明了互联网金融风控除了催收以外,其他手段的效果有限,也说明了催收的重要性。然而,当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催收实践存在着暴力催收、泄露用户信息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因而饱受非议。如何完善不良资产的处置流程和方式成为舆论和监管关注的重点。 
借款人深陷债务陷阱 
催收的一端是借款人。我国屡次传出"19岁女孩欠现金贷出走,母亲不堪催债压力自杀"、"21岁大学生因无力偿还60万元网贷跳楼自杀"、"22岁小伙网贷万元从11楼跳下"、女大学生"裸贷"等负面新闻,而催收往往是始作俑者。 
谴责"老赖"无可厚非,但许多借款人或许是看不懂放贷人密密麻麻的合同条款,不完全了解自己所借款项的细节,看不透放贷人精心设置的规则,才在不断的借新还旧中无力喘息。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前任局长曾如此形容这种困境:就像搭乘出租车穿越小镇,却发现自己置身穿越国境的长途旅程,并且没有退路。 
CFPB表示,受高企的费用所迫,借款人无力还款,只能违约、借新还旧或者动用自己的基本生活费。他们发现,超过4/5的发薪日贷款(现金贷)会在一个月内被复借,约1/3的初次借款人会复借9次,甚至更多。CFPB认为,现金贷和部分车贷的商业模式建立在让借款人深陷债务泥潭之上。针对债务人,为其"减负"的债务管理工具有着不小的市场空间。 
催收的老套路 
催收的另一端是贷款人。2017年中国互联网金融最引人瞩目的,可能是"现金贷"的覆灭,压倒它的最后一根稻草恐怕并非监管的"禁令",而是风控技术简陋造成的坏账高发。上市公司二三四五的故事堪称典型。二三四五的风控手段原始,2017年下半年开始,风控危机爆发,逾期高企,2017年11月,其不得不将近3亿元的坏账以两折的价格出售给第三方公司,并以这样的姿态告别了现金贷。 
这里的"第三方公司"是传统催收市场的典型"玩家"。在商业模式上,它们从原债权人手中买下债务,自行催回,盈利为两者之间的差值。传统催收还有另外一种模式,即催收方不购买债务,催不回不收取佣金。 
尽管从技术方面,催收公司积极拥抱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将催收记录标准化、结构化处理,分析和预测还款结果,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升催收效率,但是,从本质上看,上述商业模式都是站在债权人而非债务人的立场来催回债务,其解决的问题是原债权人认为自身催收不经济,仍然容易落入暴力催收等窠臼。 
催收的新模式 
不良资产处置市场是"万亿"级市场,各路服务商"酣战"正欢。但如前所述,不管是对放贷人,还是对借款人来说,都需要更多元的方式来解决借款人违约问题。目前我国已经出现了上岸宝、蓝擎债务管家等多种债务管理服务。以上岸宝为例,想重整债务的借款人可以"拼团",在达到一定人数后,上岸宝即与放款平台协商调减债务金额,它在这个过程中为借款人提供了多样选择,并承诺销账,承担了部分借款人负面信用记录修补的功能。 
这类模式的核心在于聚集借款人,提升借款人与借款平台沟通时的话语权,来帮助借款人减轻债务负担,其实是以另一种形式为放贷机构"催回"款项。而此类债务管理服务商意在后期对用户进行数据分析,以有针对性地推出服务。 
还有一类新兴模式是一端对接放贷机构,一端对接催收机构。资产360是其中的代表,它致力于成为催收业的"滴滴",来减轻催收供需双方存在的信息不对称。 
也要注意到,我国还出现了"众包催收"模式。例如,借贷平台借贷宝不依赖第三方催收机构,推出了催收平台"人人催",个人经过审核也可成为催收人。这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催收成本,提高了催收效率,但是如果催收人没有经过足够培训,可能会侵害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监管体系有待完善 
在业内积极探索不良资产处置的各种模式之时,监管机构也在持续发力。2月,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完善贷后服务管理的提示函》,提示各成员机构完善贷后管理服务规范,积极协助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此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已将《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的征求意见稿上报人民银行。更早之前,2017年4月,银监会在《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应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然而,我国对催收的监管仍然有待完善,尤其是针对新出现的各种商业模式和技术的应用。目前,我国监管政策对催收的规制还停留在"禁止暴力催收"的简短表述上。美国有《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等多部规制催收行为的法律,对催收人联系借款人的时间、地点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值得借鉴。 
征信体系不容忽视 
除了监管体系,要解决我国催收业的种种问题,征信体系的完善也十分重要。它能提升借款人的信用意识,让违约者受到惩戒,这是其能降低不良资产处置成本的根本原因。完善的征信体系还意味着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被放贷人充分掌握,有利于后者有效甄别借款人,为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降低坏账率。 
鉴于征信体系对借款人和放贷人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应完善借款人的信用修补机制,例如,在借款人还清借款后,给予其畅通的异议申诉机制,及时清除有关负面记录。 
2月,人民银行将我国首张个人征信牌照下发给百行征信,后者由互联网金融协会持股36%。这是我国个人征信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从此行业告别"无牌驾驶",出现"持牌军",这有利于完善我国征信体系,降低放贷人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我国的不良资产处置实践。 
综上所述,不良资产处置市场规模巨大,背负了不少非议,也出现了许多新玩法。当前,这一市场亟待升级,监管体系和征信体系应借鉴先进经验,不断发展、完善,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放贷人业务的高效运转。如果催收能成功告别野蛮生长,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和更广义的投融资市场必将迎来一个更有发展前景的下半场。

(编辑:郑惠敏)

来源: 孙爽 零壹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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