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新讲堂】第2讲:银行存管,网贷的第一道安全门
【摘要】银行存管作为“1+3”监管框架体系中的重要一部分,更是成为网贷平台的标配,成为出借人检测平台是否“合规”的重要考量标准。前几日下发的108条《P2P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也再次强调平台需要在合规检查前完成银行存管,那么网贷平台为何要进行银行存管,银行存管的意义何在,接下来且听小新老师娓娓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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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节课我们讲到了2016年8月24日网贷行业的合法地位得以确立并逐渐形成了“1+3”(一个办法三个指引)的监管框架体系。银行存管作为“1+3”监管框架体系中的重要一部分,更是成为网贷平台的标配,成为出借人检测平台是否“合规”的重要考量标准。前几日下发的108条《P2P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也再次强调平台需要在合规检查前完成银行存管,那么网贷平台为何要进行银行存管,银行存管的意义何在,接下来且听小新老师娓娓道来。
万恶之源“资金池”,银行存管锁住“魔爪”
资金池模式是银行运营的核心,可为何到了P2P网贷就变为一个“潘多拉”,成了万恶之源呢? 从以往的一些问题平台的实例来看,网贷资金池模式的风险主要有二个方面:一是粗暴的诈骗,卷款跑路,也就是集资诈骗;二是挪用资金池中的资金,为平台自身所用,从而造成坏账亏空。
小新老师就以大家熟悉的某宝为例,一枚1200万的粉钻戒指、一块5000万的绿色翡翠、5.5亿现金……这些构成丁某(某宝实际控制人)送给张某(某宝总裁)的礼物清单。但是,这些花销并非来自丁某的合法收入,而是来源于某宝出借款,可见没有进行银行资金存管,实际控制人可以随意动用出借人的资金,资金池这个“潘多拉”魔盒极易被打开,成为万恶之源。
为了锁住伸向出借人资金的魔爪,2016年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贷平台需要对用户资金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第三方存管,并将不得设立资金池划为13条红线之一。2017年2月22日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更是明确了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应遵循的基本规则和实施标准。通过技术手段把银行和平台撮合在一起,出借人的钱放在银行的存管账户里,但是所有的交易操作还是在平台上,实现资金与交易分离。这样一来,假如哪个不靠谱平台要卷款跑路,这时候银行就可以说:钱在我这,我不给,你跑啥?
半数平台上线银行存管,成合规重要指标
随着监管政策的日渐明朗,多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网贷资金存管系统,依据第三方最新数据显示,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已达800多家,也就是说行业内半数的平台已进行了银行存管,进一步推动了网贷行业的健康发展。
这时候,你可能会和小新老师说:“银行存管的确挺好的,但没有银行存管的时候提现可以实现T+0,而现在很多时候却要T+N,操作上也更复杂了,用户体验也没有原来那么好。”但小新老师觉得,这就像驾车人系上安全带,会降低自身的舒适度,但自身的安全却得到了很大保障。银行存管也是这样,在安全与合规的前提下,短期内用户体验适度降低是在所难免的。当然随着网贷行业的发展,存管银行和平台也必须要不断优化用户的体验。
网贷整改办8月17日下发《关于开展 P2P 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其中的检查重点内容就包括平台是否有资金池。此外,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地区均明确要求P2P平台需上线银行存管,未上线银行存管的不予备案验收。换言之,银行存管是平台走向合规必要的条件,也只有那些诚心诚意走合规道路的平台,才会有未来。
虽然上线银行存管不代表平台就一定能合规备案,但是合规检查完成前依然没有完成银行存管的平台就肯定不能合规备案。所以小新老师在这里提醒大家,现在银行存管依然未上线的平台,大家在选择的时候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了!
好啦,本期小新讲堂到这里就结束了,现在敲黑板,划重点啦!
本期重点
1、“8.24暂行管理办法”要求网贷平台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
2、近期下发的108条《P2P合规检查问题清单》再次强调网贷平台需要在合规检查前完成银行存管。
3、虽然上线银行存管不代表平台就一定能合规备案,但是合规检查完成前依然没有完成银行存管的平台就肯定不能合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