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依法严惩套路贷:48人获刑 刑期最长20年

首页 > 资讯 >正文

【摘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四起“套路贷”犯罪典型案例,48名被告人或上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八个月。

  四方赏晴雨  ·  2019-05-16 14:08
广东依法严惩套路贷:48人获刑 刑期最长20年 - 金评媒
来源: 人民日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四起“套路贷”犯罪典型案例,48名被告人或上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八个月。

“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非法侵害群众合法财产,而且伴随有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在广东,该类案件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江门、东莞等经济发达、交易活跃和资金通融频繁地区,呈现出犯罪隐蔽性强、犯罪组织化团伙化、伪造完整“证据链”等特征。广东法院不断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办理机制,依托司法大数据,部分法院已经建立涉“套路贷”案件当事人检索库。对于涉“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法院及时核查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至今共审理涉“套路贷”刑事案件30起,涉案人数139人。

来源: 人民日报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以上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金评媒立场,禁止转载。

四方赏晴雨

评论:
    . 点击排行
    . 随机阅读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