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信托遭罚40万元 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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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吉林银保监局决定对其罚款四十万元。

  疾风实验室  ·  2019-08-26 10:45
吉林信托遭罚40万元 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 - 金评媒
来源: 中国经济网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吉银保监罚决字〔2019〕52号)显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吉林银保监局决定对其罚款四十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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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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