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对于P2P等尚无能力防范风险的金融科技创新一定要慎之又慎
【摘要】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P2P连续的爆雷牵扯到不少成员,虽然这种事情不可能做到完全不出现,因为创新不可能是万无一失的,毕竟已经出现了比较严重的类似于P2P这样的科技金融名义之下的风险连续爆发的实际案例,这一相关风险防范的教训也是必须认真总结的。但他表示,现在仍然认为,并不意味着P2P在现在所说的网上众筹这个概念下的创新就完全没有希望了,但是至少现在来看,它更多的体现是在没有能力防范风险的情况下,一定要慎之又慎。
2019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于2019年11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金融安全产业园举办,主题为推进金融安全科技新发展。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出席并发表演讲。
贾康在演讲中表示,P2P连续的爆雷牵扯到不少成员,虽然这种事情不可能做到完全不出现,因为创新不可能是万无一失的,毕竟已经出现了比较严重的类似于P2P这样的科技金融名义之下的风险连续爆发的实际案例,这一相关风险防范的教训也是必须认真总结的。
但他表示,现在仍然认为,并不意味着P2P在现在所说的网上众筹这个概念下的创新就完全没有希望了,但是至少现在来看,它更多的体现是在没有能力防范风险的情况下,一定要慎之又慎。
贾康表示,监管体系的创新要坚持发展创新中规范,于规范中发展创新。
这两个概念的合理权衡,其实从总的发展趋势来看李克强总理所强调的对于创新事物的审慎包容是一定要放在最前面的。后面跟着的是把防控风险能够紧紧跟着审慎包容,观察创新进程,把它合理结合上来。
他谈到,得承认公权力在手的部门最得心应手的是管的话一下子摁住什么都不需动了,这就是它的政绩,实际上按照这样简单的思维方式非常容易出现另外一种偏向,强调防范风险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因为防控风险产生新的风险,这个风险就是封死现实生活当中应该必须要有的试错和创新空间,看起来你在积极贯彻中央攻坚战的方针,看起来你在出政绩,实际上它是走到了另外一个极端,是把我们作为第一动力的创新发展实际上悬在半空无法实际推行。
以下为演讲实录:
所谓金融科技fintech我觉得在汉语语境里如果把它称为科技金融可能更合乎逻辑,因为我们讨论的实际上还是金融问题,科技它的创新落在金融上,可以使金融插上高科技的翅膀,在服务中国经济发展和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方面,可以使它的功能作用如虎添翼。但是个科技金融的发展,也对相关的金融监管显然提出了新的挑战。
我们知道金融是具有现代经济核心的地位和作用的,但是它又具有特定的风险特征,怎么样防止金融这个国民经济的心血管系统、有核心功能的体系,它在某种情况下变成空心,已经成为重大的现实问题,中国如此、世界也如此。
我们近几十年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间和整个世界经济的互动里面已经看的很清楚了,现在出现一些危机局面,已经不再成为过去传统经济学传统描述的所谓生产过剩危机而是实实在在的亚洲金融危机、世界金融危机,我们国家局部出现过的跑路事件等等。
这样的危机因素在实际生活中间首先要肯定中国是成功的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世界金融危机和处理了一系列局部的危机局面的。而在最近几年中央最高决策层非常重视防范系统性风险,把它列为攻坚战之一,在这个背景之下我想粗线条的探讨,应对科技金融挑战的这个监管体系的创新怎么样支持我们这次论坛金融安全这个主题谈一些自己的初步的看法,想在五个方面做一个初步的概括。
一、要把推进监管体系的创新放在一个不失时机的认识跟踪推动科技金融创新的动态过程中间,要密切关注在科技金融发展中间可能的突破口,而且要研究提出监管的预案和我们自己可以主动作为的一些预想方案。
把这个作为我们监管部门的重大的战略部署之一,我听到的消息是,央行对于比特币、数字货币高度重视,有专门的中心和团队在做相关的研究,这就是非常有必要的,它也可以把这样一种研究和未来可能的监管场景结合着做种种积极的探讨。
二、监管体系创新要积极总结在所谓互联网+的取向上已经有的防范风险的经验教训。
我理解的广义的互联网金融也就是对接到现在所说的科技金融这个概念上,它应该是在现实生活中间,首先肯定它一系列的成功之处,这个科技金融也就是互联网+概念之下运用着高科技的一系列的创新手段,在实际生活中间,前些年就知道的像华为在撒哈拉以南区域利用它自己的装备供给能力和服务能力跨过门店银行的发展阶段,直接在那个区域提供了手机银行系统的运行,这就是互联网+,它在实际生活中间就是广义的科技金融的成功案例。
在阿里公司、腾讯公司他们的移动支付终于成了气侯的情况下,非常值得肯定,它使中国广大的社会公众,所谓草根层面的社会层面都可以非常便捷的享受到金融交易结算、金融服务带来的便捷的,实际生活中间非常值得肯定的效应。还有像阿里等现在这样一些在创新前沿,作为以科技手段可以同时控制风险的网上小贷已经有不少的创新的企业在实际上积极的从事这样的金融服务。
各种新的金融服务的形式还在不断的发展,它这里面的一些经验还是很有可圈可点之处的,像手机扫码移动支付不仅非常便捷的使大家得到了金融服务,老百姓(69.500, 0.14, 0.20%)街头可以用手机一扫就买煎饼果子,使外国人惊呼以此跨越了信用卡普及阶段,所有老百姓都可以在此基础上大大降低交易费用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而且它还派生出来了这些很细小的碎银子它的增值水平,比银行跟好的高出来,清晰告诉你每天增值多少,虽然是很小的数字,可是这种服务是以前做梦都想不到的,怎么在这里面控制风险呢?据我所知阿里他们非常重视,有重金投入,在海量交易形成的情况之下也保证极低的误差率,我们实际生活中间很少听说,支付宝或者腾讯微信扫码出现失误的,当然也不排除个别的情况,但是总体来说社会成员感觉它是安全的,这不就是一个,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值得看中的继续总结的经验点吗?
另外一个方面,我们也要高度重视也有负面的教训,比如大家都已经感觉必须在这方面总结经验教训的P2P,连续的爆雷对社会生活中间产生不好的金融诈骗行为,牵扯到不少成员,我们虽然说这种事情不可能做到完全不出现,因为创新不可能是万无一失的,毕竟已经出现了比较严重的类似于P2P这样的科技金融名义之下的风险连续爆发的实际案例,在前面专家发言里面已经说到了,很多地方现在不得不明确宣布在自己辖区之内完全取缔,这一相关风险防范的教训也是必须认真总结的。
当然我个人现在仍然认为,并不意味着P2P在现在所说的网上众筹这个概念下的创新就完全没有希望了,但是至少现在来看,它更多的体现是在没有能力防范风险的情况下一定要慎之又慎。
三、监管体系的创新要坚持发展创新中规范,于规范中发展创新,这两个概念的合理权衡,其实从总的发展趋势来看李克强总理所强调的对于创新事物的审慎包容是一定要放在最前面的。
后面跟着的是把防控风险能够紧紧跟着审慎包容,观察创新进程,把它合理结合上来。
我们还得在这方面注意,得承认公权力在手的部门最得心应手的是管的话一下子摁住什么都不需动了,这就是它的政绩,实际上按照这样简单的思维方式非常容易出现另外一种偏向,强调防范风险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因为防控风险产生新的风险,这个风险就是封死现实生活当中应该必须要有的试错和创新空间,看起来你在积极贯彻中央攻坚战的方针,看起来你在出政绩,实际上它是走到了另外一个极端,是把我们作为第一动力的创新发展实际上悬在半空无法实际推行。
我们的实际生活中间大的诉求我认为仍然是应该强调,你在看不准的创新领域里边,首先还是审慎包容态度指导之下的发展中规范,后面跟上的当然是紧密观察以后感觉八九不离十的时候一定要该出手时就出手,强调规范中发展。
这两个基本概念都非常重要,界限客观来讲在某些情况下也是模糊的,比如P2P,有人在责怪,为什么不早点出手防范它的风险?这个责怪当然有道理,但是你说什么时候就恰如其分,大家就认为就是这个时机该出手?
大的需求强调,越强调控制风险就在风险点把它封死,这并不是真正的防范系统性风险应有的态度,中央强调的防范系统性风险是个很科学的概念,金融和生活中间风险点无处不在,看到什么风险端倪的时候上去把它封死,可以说是监管部门的政绩,实际上却违背了总体规划里面创新发展基本方略,所以要摆好这样一个关系我认为是要反复探索的,要在动态中间把它落到实处,比如政治局会议上特别强调,总书记讲“区块链要高度重视,要作为重要的创新的突破口”意味着什么呢?允许它做一些必要的试错,允许它在一些弹性的空间里面逐步的琢磨怎么样能够有效的防范风险。
四、监管体系和创新要坚持与打造高标准法制化营商环境相结合。
中国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间所谓高标准法制化的营商环境,我觉得已经在上海自贸区它的建立以及在复制过程中间形成了很好的表述,概括的说,对于企业的创业创新活动叫做负面清单,只要不碰负面清单,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法无禁止即可为。
在政府要监管、要调控的角度来说正好反过来了,政府的方面应该是正面清单,并不是你想做什么都有道理的,不是说你怎么调控都是在履行你的职责,法无授权不可为,而且有权必有责,要有绩效考评和问责机制,当然这么好的原则,真正贯彻落实并不容易,但我认为无疑这是一个大方向,而且是金融监管体系创新当中的大方向。
监管的法规应该是再审慎包容前提之下,积极审慎稳妥由粗到细的进行。
在某些创新领域里面,有的政府不太好理解的行为,先简单的否定,比如互联网+里面前段时间很多企业在烧钱,它烧的主要来自于风投、创投、天使投出的钱不是政府出的纳税人的钱,这时候得审慎包容看一看,烧钱的结果是成功率很低,但是成功的企业可以一飞冲天,像没有翅膀的猪一样,它也冲上去了,而且带动的,虽然出现了像京东+、苏宁+等等几个寡头级的,但是带出去的却是寡头垄断之下认为带不出来的,穷乡僻壤都会出现的淘宝村、淘宝街,带了很多小微企业草根企业创新创业活动的兴起和很多我们希望它出现经济景气区域的实际的景气和繁荣。
这样的一些经验在实际生活中间,在高标准法制化营商环境这个概念之下我们还得进一步的总结,把它法制法规的具体形式怎么把握,这方面的要点。
有些现在的弹性空间里面写明,我们必须得承认还跟机制有密切的关系,据我所知腾讯微信原创技术来自境外,这个原创技术不光腾讯注意了中印度也注意了,这么景气的央企也注意了,跟微信用的是一个技术,实话实说,机制上国企在一些方面有比较优势,但是在烧钱创新方面就是比较劣势的,很难按照它的决策程序坚持走完冲破瓶颈期的烧钱过程,它就没能做大,腾讯在很痛苦的情况下挺过来了,风投、创投、天使投资,使它在这方面创新成功了,这种机制值得我们今后进一步的注意,民企国企总体来说要寻求共赢发展,但是在某些领域创新里面他们的机制不同确实会带来在这方面相关的监管部门也要有所区别的一些必要的考虑。
五、我认为要提出监管体系创新中间监管科技的创新要努力的积极跟上。
数字经济时代我们早就有这方面的所谓政府信息化的工程,十几个金字号工程在朱镕基总理任职期间就提出了,十几个金字号工程一二三期往下发展是走到所有工程要联网,现在技术上来说越来越对联网有支撑力,要克服信息孤岛的内在倾向,把技术方面的潜力空间用足,这些金字号工程在发展过程中间,比如有些我们开始琢磨了,中央高度重视的区块链它的特点是点对点,所谓去中心化,自治化,依靠着它的特定的算力算法寨点对点自治化的情况之下似乎可以信任,监管部门似乎不用直接进入它的列入的层面,但是至少我们现在要考虑,要关心数字环境安全的问题,政府必要的信息服务的问题,老百姓都听着有区块链的概念,什么是真区块链,什么是假区块链,区块链发展过程中会不会出现一些诈骗行为,这当然就是需要比照前面P2P的教训,事先就要有所考虑的,这些事情现在只能粗线条的说一下,我的想法很不成熟,借此机会汇报出来请大家批评指正。
来源: 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