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泰科技IPO:财务数据打架,或受股东和关联方“株连”
【摘要】
文/周 苏
智能电表是国家电网感知层关键设备。2019年,国家电网提出了“三型两网,世界一流”的战略规划,随着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的启动,到2030年国家电网感知层系统接入的终端设备预计将达到20亿只,对智能电表的需求将有较大的提升。
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驱动下,专注于智能电表行业的新三板上市企业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晨泰科技)转战A股,进一步在资本市场谋求发展。3月11日,晨泰科技的第二轮问询回复出炉。但是除了在前两轮问询回复所涉及的问题外,《商务财经》还关注到其信息披露以及控股股东的一些问题。
购销数据不匹配
晨泰科技成立于2010年12月,其主要产品为单相智能电表和三相智能电表。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晨泰科技所需的原材料较多,主要包括IC类、壳体类、通信单元、继电器等。2017年至2020年1-6月,晨泰科技采购继电器的金额分别为1,280.07万元、1,036.78万元、1,517.37万元、575.01万元。
同期,晨泰科技向浙江格蕾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蕾特)采购继电器的金额分别为1,060.25万元、975.11万元、1,464.38万元、550.16万元,占晨泰科技继电器采购金额比例为82.83%、94.05%、96.51%、95.68%,在继电器采购方面晨泰科技对格蕾特的依赖可见一斑。
但格蕾特在新三板披露的2017年至2019年年报中,其向晨泰科技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068.35万元、894.39万元、1,783.97万元,这与晨泰科技披露的数据出现了差异。
两方数据相比发现,晨泰科技2017年、2019年对格蕾特采购数据比上述数据少了8.10万元、319.59万元,2018年比其多了80.75万元。
中介机构上黑榜
本次IPO,晨泰科技的审计机构为立信所,其中签字会计师为张建新、许清慧、陈国樑。据公开信息,立信所及其签字会计师张建新仅在去年就因违规收到了两张罚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0]60号,立信所作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存在未恰当识别和评估舞弊风险、对外采购与付款环节内控评价不恰当、对销售与收款环节内控评价不恰当、对并购子公司第一大供应商的实质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四项违规行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形,2020年6月16日上交所对立信所及包括张建新在内的三名时任注册会计师作出了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无独有偶,在2020年开年之际,立信所及签字会计师还曾收到证监会的罚单(沪证监决【2020】2号),立信所及其签字会计师张建新、司维、覃剑锋在执行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IPO申报的财务报告审计项目中,存在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与关联交易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应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2020年1月7日,上海监管局对立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除了保荐机构以外,晨泰科技作为新三板上市企业,因为截至2020年8月31日未披露2020年中期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于2021年1月1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书。
股东和关联方问题多
晨泰科技在闯关科创板期间,股东及其关联方就备受媒体和监管部门的关注。
报告期内,晨泰科技实控人李梦鹭、李泽伟姐弟俩父母所控制的晨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晨泰集团)被法院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其原因则是晨泰集团卷入温州民间担保圈所致,若晨泰集团不能妥善解决,失信影响扩大对晨泰科技信誉也将带来负面影响。
晨泰科技的控股股东温州新泰伟业电器有限公司(下称:新泰伟业)在报告期内也因为债务压力,之后通过以股抵债的方式解决了资金之困。
2010年12月,晨泰科技由李庄德、沈秀娥出资成立,2013年3月二人为避免未来仓促接班给晨泰科技带来不利影响,遂将所持晨泰科技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其子女李泽伟、李梦鹭出资设立的新泰伟业。至此,新泰伟业持有晨泰科技94%的股份,李泽伟、李梦鹭二人分别持有新泰伟业70%、30%的股份。后经过增资及新股东加入,在以股抵债之前,新泰伟业持股比例为48.07%。
2020年2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信达)与新泰伟业签署了《以股抵债协议》。2020年4月10日,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新泰伟业将其持有晨泰科技8.35%的股份转让给中国信达,新泰伟业持股比例则降至39.72%。
同时,双方也签订了《业绩补偿与回购协议》,相关对赌条款在晨泰科技上市后则永久失效,如果未上市或撤回申请则恢复执行,可见,能否成功上市对晨泰科技来说则面临着重大影响。
控股股东除了以股抵债缓解其资金压力外,还与一股东存在股权回购的诉讼纠纷。
2017年,晨泰科技定向增发股票800万股,发行价格为14.50元/股,其中上海兴电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兴电投资)以1,450万元认购其中100万股股票,约占增资后总股本的1.09%。但不知是何原因,此次增资却引发了股权回购纠纷。
据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3财保21号民事裁定书,兴电投资与新泰伟业两股东存在股权回购合同纠纷,且兴电投资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对新泰伟业名下财产予以保全申请,保全价值以1,450万元为限,获得法院的批准,标的保全金额与2017年兴电投资入股时的增资金额一致无二。
据公开信息,新泰伟业仅对晨泰科技投资,而兴电投资现有对外投资有5家企业,晨泰科技并未在其列。
最新招股书仅披露截至2020年6月30日晨泰科技前十名股东的情况,兴电创业并未在其中。
综上,晨泰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存在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晨泰科技的发展,如未来不能妥善解决则必然影响到此次IPO,《商务财经》将继续关注。